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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在峨眉山禁火区域吸烟者被罚五百元,管委会此前表态要顶格处罚
澎湃新闻记者 吕新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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峨眉山景区
峨眉山景区管委会12月18日公示一起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因在禁火区域内吸烟,雷某某被处以批评教育并罚款500元的处罚。雷某某在峨眉山景区雷洞坪滑竿之家外吸烟,违反了《峨眉山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峨眉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依据《峨眉山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在12月11日作出上述处罚。
《峨眉山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峨眉山保护范围内禁止17项活动,其中第12项为“在禁火区域内吸烟、生火、野外涉火祭祀、燃放烟花爆竹或者孔明灯”。
澎湃新闻注意到,据四川日报今年10月报道,有问政四川网友留言反映:峨眉山景区安检形同虚设,存在游客携带火源上山、在景区内随意吸烟和乱扔烟蒂现象,工作人员未有效制止,存在消防安全隐患。
对此,峨眉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回复,景区将采取以下措施:一是严格执行各卡点火源收缴制度,加强宣传引导,严禁火种违规进山;二是加强巡查值守,对违规用火行为立即制止并严肃处理;三是加大执法力度,依法依规顶格处罚违禁行为,形成震慑;四是强化督查暗访,对履职不到位的单位与个人严肃追责。
责任编辑:崔烜
图片编辑:蒋立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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