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男子小区楼道强奸同行女子,家属赔偿10万后获谅解一审被判二缓三

付垚/红星新闻
2025-12-26 10:08
一号专案 >
字号

今年6月,2006年出生的魏某在酒吧和女子袁某喝酒至凌晨后,打车将其送到袁某所住小区。在小区楼道内,魏某将袁某强奸,袁某在魏某离开后报警。

红星新闻记者近日从裁判文书网了解到,事后魏某家属赔偿女子袁某10万元,获得袁某谅解,一审法院吉林省白河林区基层法院以魏某犯强奸罪,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

一审判决书显示,吉林省白河林区检察院指控,今年6月9日凌晨3时许,被告人魏某和被害人袁某在酒吧喝酒后,魏某送袁某回家,从出租车下车后,魏某产生了强奸袁某的念头。在进入袁某所住的小区居民楼的楼道后,对袁某实施了强奸后离开了现场。袁某立即在现场电话报警。

此外法院经审理查明,在此过程中,袁某不停哭泣、反抗并通过左右摇晃身体阻止魏某的侵入,因力量相差悬殊,魏某对袁某实施了强奸。案发后,魏某家属通过人民调解委员会对袁某进行了10万元的赔偿,并取得了袁某谅解。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魏某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行为,其行为构成强奸罪。公诉机关指控成立,法院予以支持。魏某接到公安机关电话传唤后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系自首,依法可以减轻处罚;魏某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宽处理;魏某案发后能够积极赔偿被害人袁某,取得谅解,法院酌定从轻处罚。

一审法院吉林省白河林区基层法院以被告人魏某犯强奸罪,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

    责任编辑:王建亮
    图片编辑:乐浴峰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澎湃新闻,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1
    收藏
    我要举报
            查看更多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6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