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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婚姻再登记,婚姻效力惹争议——东风法院走进《新闻夜航》,带你了解重婚罪

2025-12-31 15:44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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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领结婚证就不算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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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我们跟随案例,一起认识重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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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回顾

1991年,阿华与阿东举办了结婚仪式,婚后,两人育有一子。虽然他们没有去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在当地的习俗和大家的认知中,他们就是实实在在的夫妻,周围的人都认可他们的婚姻关系,户口簿上也写着一家三口的名字,这在法律上就构成了事实婚姻。后阿东结识了阿艳,两人育有一女,并和阿艳去民政部门办理了结婚登记。阿东去世后,阿艳带着女儿欲继承阿东遗产,阿华才得知阿东与阿艳已登记结婚。阿华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阿东和阿艳的结婚登记无效。

审理结果:

法院审理认为,根据《民法典》及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本案中,阿东和阿华虽然没有办理结婚登记,但他们在1991年举办婚礼后开始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多年,并生育一子,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构成了事实婚姻关系。在这种情况下,阿东在没有与阿华解除婚姻关系的前提下,又与阿艳办理结婚登记,其行为构成重婚,违反了我国婚姻家事法律中“一夫一妻制”的基本原则。最终,法院判决阿东和阿艳的结婚登记无效。

法官提醒:

婚姻不是儿戏,它不仅仅是两个人之间的感情结合,更是一种法律责任和义务。如想要结束事实婚姻关系,就应该按照法律程序办理离婚手续,且无效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婚姻神圣,法律严肃。在缔结婚姻关系前应加强了解,可通过合法途径查询对方婚姻状况,避免受骗。任何人都应尊重婚姻制度,勿触重婚红线,否则必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要树立正确的婚姻观和价值观,珍惜身边的人,用理性和责任去经营婚姻。

法条链接:

重婚,是指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结婚或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行为,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或者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条第一项: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供稿:立案庭

一审:邹郡菲

原标题:《事实婚姻再登记,婚姻效力惹争议——东风法院走进《新闻夜航》,带你了解重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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