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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属称患者检查双肾正常两个月后查出右肾癌晚期,成都郫都区人民医院被指误诊

澎湃新闻记者 郑问
2026-01-07 12:42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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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痛医头,脚痛医脚?近日,有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市民在“问政四川”网络平台投诉称,家人遭郫都区人民医院误诊,医院认错却不提赔偿。

该投诉称,家人因右肾占位,遵医嘱去上一级医院郫都区人民医院就诊,检查结果显示双肾正常,按尿道炎进行治疗;近两个月后,在四川省人民医院被查出右肾癌晚期伴骨转移,随后去世。其间,还曾到郫都区人民医院再次就诊,被诊断为髋关节炎,按关节炎治疗。

对此,郫都区卫生健康局1月6日回复称,已组织医患双方进行了调解,但未达成一致意见,建议通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司法鉴定及诉讼方式解决。

12月17日,前述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市民在“问政四川”网络平台留言称:71岁的老伴9月12日发现血尿,在郫都区三道堰镇卫生院检查超声报告为右肾占位遵医嘱去上一级医院进一步检查9月13日,在郫都区人民医院检查结果显示双肾正常,医生诊断为泌尿道感染,便按尿道炎进行治疗。

前述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市民的留言称,10月14日,老伴突发左侧腰痛及腿痛,再去郫都区人民医院检查,医生诊断为髋关节炎,并按关节炎治疗。11月7日,在镇卫生院住院时病情严重,当即去了四川省人民医院检查,两天后报告显示为右肾癌晚期伴骨转移,已扩散全身。之后老伴坚持回家保守治疗,12月7日病情加重入住郫都区人民医院,12月9日离世。

该市民在留言中称,自己已72岁,“老伴离世不知余生如何度过”。他认为老伴早期发病时被误诊为尿道炎和髋关节炎,致使其早期的病灶失去了最佳治疗方案及最佳治疗时机,造成肿瘤恶化转移。经区调委会组织调解,但医院承认过错却不提赔偿

对此,成都市郫都区卫生健康局1月6日回复称,区卫健局高度重视,进行调查处理,并已在12月15日组织医患双方进行了调解,但未达成一致意见。

该回复同时给出了法律依据及处理建议。回复指出,按照《《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发生医疗纠纷,医患双方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一)双方自愿协商;(二)申请人民调解;(三)申请行政调解;(四)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途径。”

该回复建议患者通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司法鉴定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解决。

    责任编辑:杜薇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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