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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加莎·克里斯蒂逝世50周年|卢冶:依旧永恒的阿加莎

阿加莎·克里斯蒂(1890.9.15-1976.1.12)
一大波“阿加莎·克里斯蒂”正在涌来。从2025年末《控方证人》在中国院线老片新映,到2027年阿加莎作品正式公版,各大出版社摩拳擦掌,准备与这位被称为“侦探女王”、推理小说黄金时代的“三驾马车”之一的经典作家多方结缘。可以预见,阿加莎的精品全集、人物周边、生平履历、阅读攻略和更多的模仿作,将席卷各大电商首页和你的社交平台。
早在日系推理小说还没有进入国际市场之前,阿加莎和福尔摩斯一直是中国大众所知的侦探文学的唯二符号。看这个称谓组合就知道,福尔摩斯的名声盖过了他的作者,而阿加莎则远比她笔下的波洛或马普尔名声更响。
可“阿婆”真的旧了,不是吗?从全员作案到全员死亡,从第一人称叙述性诡计到暴风雪山庄,从人性侧写到毒杀手段,她的招术早已被掰开揉碎,被模仿、被致敬、被变形过无数次。她所代表的古典解谜派在西方早已衰落,打着她的旗号出道的作家也鲜有人记得,可人们为什么还要还要谈论这位在维多利亚时代的观念中成长的、一生只写浪漫主义套路故事的女作家?
答案是:不要小看套路。侦探推理小说诞生的十九世纪是模板的天下,是工业流水线的时代,纺织业如此,艺术和文学也如此。是批量生产的矩形画框和管状成品颜料造就了离经叛道的印象派画家,而如果没有《浪漫戏剧三十六种》这类搜集套路、总结套路的职业指南书,一个靠肌肉运动完成书写的作者,在一生中一共才能写完多少字呢?比起一个世纪以前的同行,十九世纪后半叶作家的文学生产力呈几何级数的增长,好莱坞剧本工业在二十世纪初迅速崛起,不正是人类骨子里的规则归纳怪+技术进步的“Buff叠加”所致?
阿加莎就诞生在这场文艺工业革命的历史星空下。她既是爱伦·坡以来各种侦探小说套路集大成的继承者,又是后世推理小说各种新套路的发明者。她像建筑师一样有空间癖,将柯南·道尔四溢的灵感收拢到山庄、游轮、火车、飞机这样或古典或现代、或固定或移动的规整封闭空间中,又将切斯特顿精致玲珑的心理切片式短篇速写精装为长篇细作,放回到一个更舒缓,也更清晰的英国社会背景里。她的灵感来源不仅有这些侦探小说界的前辈,也来自狄更斯集幽深庄园与泥泞街道于一体的城市风情、莎士比亚的命运宇宙和充满仪式感的舞台表演,还有大英帝国征服世界的路线地图。阿加莎热爱旅行,也能长期定居,她的作品中一直维持着家与路的叙事平衡。她还喜欢考古,热爱埃及、伊斯坦布尔那些充满异域风情的封闭空间。考古学其实是很晚近的东西,是她的爱好、婚姻需要和取材的便利方式。正像她喜欢引用的谚语——“旧罪阴影长”,她喜欢在古人的遗迹上让现代人以假充真,谋财害命,喜欢让分布在世界各地的英国人带着他们在殖民地的暗黑秘密齐聚一堂:现代与传统,东方与西方,人类群体心理和大英帝国殖民梦想的博物馆式展示,还有比这更浪漫的谋杀场景吗?

阿加莎·克里斯蒂著《罗杰疑案》
她笔下的侦探,既有外国老男人,也有本土老处女,既有成熟警长也有年轻夫妻,他们各自拥有长短篇系列,早已成为经典的、IP化的人物品牌。品牌化人物和系列化作品总是类型文学中令人安心追随的要素,但很少有人注意到,比起循规蹈矩,阿加莎的挑战和创新也毫不逊色。评论家霜月苍在《阿加莎·克里斯蒂阅读攻略》中写道,1926年的《罗杰疑案》只是波洛系列的第三部,她就放弃了以黑斯廷斯这一侦探助手作为叙述者,而尝试采用了让推理文学界惊艳的大胆方式。她是别出心裁的野心家,“是侦探小说中的魔鬼,欺骗领域的马基雅维利主义者”。她如同一个炼金术士,不断尝试调整配方,直到熬出最佳比例,造就了经典的阿加莎模式:由伪装——主要诡计、反转——叙事效果、叙诡——叙事手法、对话——叙事风格所编织成的、两个小时就能读完的长篇小说。运用心理盲点来进行伪装的whodunnit(谁是凶手)是她最爱的模式,这其中,她最擅长的招术是变装,是人性的面具和人物的角色扮演。她的舞台剧和影视剧版本成功地证明了这类诡计的普世性与可行性:不仅在没有监控摄像头的二十世纪上半叶,通过简单改装进行冒名顶替的犯罪可以顺利实施,即使在今天这个图像时代,浸淫于多种视觉产品、自以为经验丰富的你我也照样会被简单的变装所欺骗。不论技术如何进步,人类的惯性思维和常识框架刚硬执拗的程度总是远超想象,阿加莎深刻地洞察了这一点。所以,她很少依赖同行约翰·狄克森·卡尔的物理型机关制造“不可能犯罪”,也不像埃勒里·奎因那样以环环相扣的实证逻辑和声称缜密公正的“公平性原则”来挑战读者。她所启发的,主要是后世推理小说当中的“诡计流”:以诡计的创新性、迷惑性和意外性来制造读者被骗也心甘情愿的阅读惊喜。她的叙述如此舒适流畅,引导或误导读者的能力如此之强,以至于作品中那些不对称的信息或者侦探的推理漏洞也很少有人在意。其实,被她的凶手欺骗只是读者的初次上当,真正的陷阱在侦探那里:当波洛解开谜团,告诉你真凶是某某某时,你很可能又上了一次当——被附身于侦探的作者的花言巧语所蒙骗。
是的,阿加莎式谜团的主要欺骗效果在于叙事,在于说和写,在于语言本身。
她提示我们,叙述不是公平的,它是一种权力,一种迷惑性极强的权力,这是她最具哲学启发性的贡献,是“后”学所揭发的符号元质。难怪二十世纪中叶后现代主义思潮中的符号学者和精神分析学家会对这位通俗作家津津乐道。在今天的“后真相时代”,处处都是阿加莎的启示牌。在无数亚文化社群中,在娱乐圈粉丝的线上交际中,网络用户们像她笔下的嫌疑人一样互相猜忌,时刻推理着对方在网名标签和粉丝用语之下可能隐藏的真实“粉籍”。你可能是个客观公平的路人,却被这些网络“侦探”们打成了披着“对家皮”的黑粉。然而,这些言之凿凿的推测真的可靠吗?越是以语言为证据来层层推理,就越会发现语言天然的bug,这一点,阿加莎早就告诉我们了。推理迷们普遍认为,是她的《罗杰疑案》开启了推理小说运用叙述性诡计(即作者运用语言误导直接欺骗读者)之先河,但其实,她在几乎所有的小说中都运用了这种诡计,因为讲话这件事,天生就悬疑!
按照戈夫曼的“拟剧论”,人性天然就有表演成分,人类社会本身就是一个剧场装置,有台前,也有幕后。而阿加莎所做的,就是将这一套机制搬运到日常生活中,利用人类记忆的模糊、暧昧、丰富联想与创伤性场景的复现,在故事不同的层面制造出惑人的假象。在某部小说中(出于防泄底原则,此处掩去书名),已经准备登车去剧院的凶手装做忘记东西回家去拿,就在短短几分钟的空档时间,完成了杀人、嫁祸和不在场证明的布置——就像在舞台幕后,演员早已练就了迅速换装的好本领。这类简单的小机关仍然频繁出现在当下的推理小说、剧集和剧本杀当中,屡试不爽地搔到你的痒处。
她注重媒介。这是传播学的热词。在手机上和影院里看同一部电影,媒介效果却千差万别。大半个世纪前的阿加莎就懂得这种差别。在她的纸质小说出版遭遇危机之际,她能立刻转向剧本创作,用舞台来聚焦、放大小说叙事中难以突显的人工浪漫特征。1936年的《控方证人》作为短篇小说并不起眼,但被她改编成舞台剧、又被比利·怀尔德搬上电影银幕之后,却产生了无与伦比的视听冲击力。无论是戏剧的双向传播还是电影、小说的单向传播,无论是独处时的静谧观看,还是借由侦探作家俱乐部发起的广播接龙小说这类组织传播,在不同的介质中,阿加莎的精华总能以完全不同的组合方式凝成结晶。例如,霜月苍说,她在《控方证人》的舞台剧中特意截断了陪审团座位,意犹未尽的舞台布局一直延伸向观众席,让观众下意识地成为了陪审团中的一员。她从不对人物做痛切的批判,但她控制观者的能力却常能与那些深刻的伦理作品达到同样的效果。在小林正树的经典电影《切腹》中,观众就深度参与了对人物的评判,而接下来的反转让他们感到措手不及,误判他人的尖锐后果立刻扎进了自己身上。这种手法与《控方证人》很相似,只不过,阿加莎引发的并非痛苦或自责,而是是愉悦,近距离的、戏剧性的愉悦。

1957年版电影《控方证人》剧照
人们说,现在是公众自发参与新闻讨论、代入侦探视角猜测事件走向的“全民福尔摩斯”时代。然而,社会群体性语言暴力的基本特征、谣言的缔造方式与传播规律,阿加莎在她的时代便已洞若观火。大众传媒于二十世纪初期迅速崛起,它的威力,它带来的福祉和创伤,她一早便亲身体会过。正是借着新闻业迅速传播的谋杀案、考古学界的种种传奇和国际社会的政治动荡给了她与她的同行们充分的素材和灵感,她演绎过“法老的诅咒”,也曾将对英国犯罪史上那几个著名真实案件的私人判断光明正大地代入故事。然而,在她的婚姻遭遇危机之际,她也第一次以孤独的个体身份淋透了大众媒体和舆论谣言降下的毒雨。她深受其害,却也因此学会了在作品中运用春秋笔法;她用莎翁的“喧哗与骚动”的戏剧场景呈现对“人言可畏”的感叹,《东方快车谋杀案》正是她复仇的仪式化:这是一人一刀、快意恩仇的故事,是她对“乌合之众”的象征性的还击。

2010年版电影《东方快车谋杀案》剧照
她会“阴阳”大众,却同时一直懂得讨读者的欢心。日本本格推理小说家将炫学和诡计的脑洞发挥到了极致,却始终难以解决叙事上的僵化问题。阿加莎却掌握了一个秘诀:不管你有多少诡计,首先得会讲故事。她的登场人物数量与核心人物聚焦的方式总是符合作品的体量和读者大脑皮层的容量,并贴近读者记忆和遗忘的规律曲线。她是国民级的畅销作家,懂得在宏观上描述时代的变化和阶层的落差。《伯特伦旅馆》是大英帝国的夕晖之唏嘘,《葬礼之后》是小人物的怨念报复,《波洛圣诞探案记》是基督教节日美食与谋杀相得益彰的盛宴,《ABC谋杀案》是令控制狂欣喜的阴险仪式,《赫尔克里·波洛的丰功伟绩》是古希腊神话的完美融梗,《帷幕》是程序正义无法抵达的江湖侠行。她笔下最受欢迎的侦探曾以喜剧形象登场,却最终以悲剧选择落幕,她也并未像柯南·道尔复活福尔摩斯一样令其重生。她娱乐了几代英国人,故事里的笑总是大于痛,然而像所有伟大的小说家一样,她其实一直是悲观的。

阿加莎·克里斯蒂著《帷幕》
法律难以平息谣言,惩罚无法触及真正的恶意,这是她越写揭穿凶手的故事,就越能体会到的真相。所以,她始终未能忘记那些传统叙事中的因果代偿策略。她让自恋的波洛和唠叨的马普尔识破犯罪者的障眼法,因为侦探小说以现代科学作为一切怪力乱神的终点,但她仍为宿命和鬼魂留下了充足的空间。在《长夜》中,在《灰马酒店》中,在《神秘的奎恩先生》中,在《死亡之犬》中,有着旧罪的漫长阴影、哥特式的恐怖、玄妙的因果报应、蓦然回首仍在原地的圆形宿命,还有天启式的神秘人物和莎士比亚风的格言谶语。
她当然也会失败。她有流行于世界的气质,擅长描写外国人和异域文化,却实在碰不得政治。脱胎于柯南·道尔《四签名》的《四魔头》,作为波洛系列的第四部是彻头彻尾的失败之作,是她初次婚姻挫折的映照,也突显了她在创作中的致命短板。她擅长的是象征剧,如同1981年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埃里亚斯·卡内蒂那独特的人类学著作《群众与权力》,以古老的元素概念归纳全球战争中的群生之相,将群众描述成地水火风,森林般或火焰般的群众,开放的或封闭的群众,这种以元素、功能和辩证法描述社会人群或个体的方式亦为阿加莎所擅长,但这是象征的、浪漫的、结构主义的手法,可以用很多成语精简概括,如林中藏树、一叶障目、声东击西……这些方式可以用来滋养哲学著作和纯文学实验,却无法打动谍战小说、政治小说和冒险小说的资深读者,他们认为只有以乔治·勒卡雷、格雷厄姆·格林或麦家式的行业内部视角和现实主义笔法才能写得扎实可信,而阿加莎从未当过“体制内”人物。她有些作家同行曾为一些军政机构服务过,她或许耳濡目染,有所感触,却只写出了四不像的故事。有趣的是,她的故事虽然失败了,想象却没有失败:你读的历史和政治哲学著作越多,越会发现历史与政治本身的滑稽之处。格林或勒卡雷以严肃的笔法衬托出政治的幼稚,而那些巨婴式、撒泼式的国际争吵,与阿加莎那小孩子过家家般的阴谋论描写,在另一种意义上也恰相符合。《四魔头》《暗藏杀机》《犯罪团伙》《密码》……这些看似幼稚的作品竟歪打正着地显示出一种庄子寓言般的荒谬诗味:人类可能就是如此简单,其全部历史或许就是一场蜗牛角上的争斗。
不像雷蒙德·钱德勒,总有评论家试图将他从侦探作家中升维,也不像东野圭吾,他被编辑过度营销炒作直到盛名难符。阿加莎的名声与她的作品风格完全匹配。她始终是一名通俗作者,不可能成为莎士比亚、狄更斯或博尔赫斯,尽管她的作品里同时镶嵌着三者的灵魂碎片。这里的差别主要在于世界观和主题,她并不追求超越性的视角。莎士比亚写帝王权谋,却不会被识别为一个宫斗剧作者,而阿加莎就是一个侦探和浪漫爱情小说家,不会是别的。
尽管经历过战争与家庭的忧患,她的一生总体上还是富足舒适的。她在传统观念的基础上赢得了一个职业妇女所能期望的最好人生,她拥有许多自己的房间,她的小说以安逸为底色,死者流出的更像是番茄酱而不是血。正如《控方证人》的电影版本一样,故事提供阴谋、法庭程序、机智辩论,也暗示了战争中妇女们悲惨不堪的遭遇,但风格却是轻喜剧的,让人从头乐呵到尾。

乔治·奥威尔著《英国式谋杀的衰落》
正因此,她常常被嘲讽。乔治·奥威尔讥诮了二战之后安逸优雅的英国式谋杀的衰落,认为好莱坞硬汉的美国式谋杀已经崛起;雷蒙德·钱德勒看不上阿加莎的人性诡计和波洛的灰色脑细胞,他让笔下的侦探马洛在酒馆中打架斗殴,情场失意,在一眼能看穿却无法解决的阴谋中挣扎,做一个知其不可而为之的失败英雄。这或许贴合了许多人对“深刻现实”和“有价值的纯文学”的理解,殊不知,在阿加莎那里,硬汉英雄又何尝不是另一副人性面具?波洛的落幕和马洛的悲叹真有本质的不同吗?或许就像卡尔维诺在《看不见的城市》里让马可·波罗对忽必烈大汗所说的那样:到头来,你也只是你所搜集的徽章之中的一枚而已。
当然,阿加莎早就被超越了。今天的侦探推理小说界已经出现了太多的流派,太多精致复杂的诡计。看十部她的小说,你就觉得足以模仿了,但难题也从此开始:将她的简单要素触发为阅读快感的魅力媒介,来自作家天生的分寸感。这可能是一个人写作生涯中最难把握的东西之一。我想,正因此,她可以被人类模仿,却无法由AI完美复刻。对人性领悟力的差异,也只有人类才能精准感知。最终,这位侦探女王的成功秘诀仍然在于以娴熟的叙事方式呈现人在特定处境中的希望和恐惧,然后满足希望,抚平恐惧,在你我都心照不宣的浪漫介质之中。这就是阿加莎的懂得与慈悲,也是她依旧永恒的魅力之源:我们的处境永远不同,我们的希望和恐惧却亘古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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