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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湘潭县警方:15岁未成年人因盗窃被行政拘留12天
“年龄小”“偷得少”是不是就可以不承担法律后果?据“湘潭县公安”公众号消息,1月12日,15岁未成年人因盗窃被依法执行行政拘留12天。这是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施行以来,湘潭县首例对14至16周岁未成年人执行行政拘留的案件。
澎湃新闻记者:卫佳明 素材来源:湘潭县公安
责任编辑:李蕊
校对:施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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