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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执法典型案例(第六期)

2026-01-30 18:00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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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执法典型案例

(第六期)

网络大V恶意诽谤眼科医生案

基本案情:网络大V陈某自2021年7月起,持续恶意捏造并散布某眼科医院李医生涉“学历造假”“无证行医”等信息,进行污蔑和人身攻击,相关不实信息经陈某的网络账号传播后,阅读总量巨大,造成恶劣社会影响。该行为不仅导致李医生本人罹患抑郁症,其家庭生活与所在医院的正常经营秩序亦受到严重干扰。

处理结果: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相关司法解释,诽谤行为符合以下任一情形,应当认定为“情节严重”,构成诽谤罪:同一信息点击、浏览次数达50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500次以上;造成被害人或近亲属精神失常、自残、自杀等严重后果;施害人在2年内曾因诽谤受过行政处罚,再度诽谤他人。

在前期民事诉讼胜诉但陈某拒不履行判决且变本加厉继续诽谤的情况下,李医生依法提起刑事自诉。经法院审理认定,陈某故意捏造并利用网络散布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其行为已超出正常舆论监督范畴,且涉案言论的点击量符合法定情节严重情形,其行为已构成诽谤罪。法院依法判处陈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警示意义: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以及《网络暴力信息治理规定》等法律和规章,进一步明确了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信息发布者的责任义务,强化了对公民合法权益的保护。任何利用网络实施的诽谤、侮辱等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肃追究。本案警示所有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特别是拥有大量粉丝的网络大V,必须严守法律底线,审慎行使言论自由权利,不得为博取关注、发泄情绪而肆意诋毁他人。网络管理部门将持续深化系列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网络诽谤、网络暴力等违法活动,切实保护公民合法权益,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

散布不实信息扰乱金融市场秩序案

基本案情:百度百家号“财经周末老师”“小宋老师说财经”“财经岑老师”“龙哥霸气的老巢”等利用AI技术批量生成资本市场不实信息,恶意攻击市场监管政策,采用“标题党”“小作文”等方式煽动负面情绪,干扰投资者决策;微信公众号“大力如山”“中证金镕”长期以“爆料”等方式散布金融机构“小道”消息,发布无事实依据的内容;网民黄某某、聂某某为博取关注、吸粉引流,假借财经媒体和信息服务机构名义发布降息谣言,误导公众认知。上述行为均以引流牟利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捏造数据、编造身份等方式发布不实信息,欺骗、误导公众,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环境,扰乱经济金融秩序。

处理结果:《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和《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均明确规定,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利用网络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扰乱经济秩序。属地网信部门依法依规对相关账号采取关闭等处置措施,公安机关对相关人员依法查处。

警示意义:健康有序的网络信息环境是金融市场平稳运行的重要基础。炮制散布金融市场谣言、恶意曲解宏观政策、传播金融机构不实信息等违法违规行为,严重误导投资者判断,侵蚀市场诚信基础,干扰金融政策的有效传导,甚至可能引发金融风险,危害性极大。网信部门将持续深化与公安、金融监管、证监等部门的协同治理,聚焦重点平台和重点领域,加大对散布政策谣言、制造市场恐慌等扰乱经济金融秩序行为的巡查打击力度,压实平台主体责任,共同维护清朗网络空间和公平市场环境。

(以上内容综合自有关部门和媒体公开发布信息)

供稿丨网络执法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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