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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严惩行贿犯罪,推进不正当利益追缴
澎湃新闻记者 刘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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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犯罪检察厅厅长张晓津做客最高检访谈时表示,检察机关持续落实党中央“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重要决策部署,在加大受贿犯罪惩治力度的同时,依法严惩行贿犯罪,斩断“围猎”与甘于被“围猎”利益链,强化贿赂犯罪的一体防治。
张晓津介绍,一是加大行贿犯罪惩治力度。认真学习贯彻《刑法修正案(十二)》有关规定,强化对行贿犯罪事实及证据的审查,准确把握量刑情节提出量刑建议,依法严惩重点行贿行为。2025年1至11月,全国检察机关起诉行贿犯罪2982人,同比上升约7.6%。
二是加强行贿犯罪案件办理指导。近年来,检察机关持续落实六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受贿行贿一起查的意见》、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行贿犯罪案件办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抓好与国家监察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联合发布的行贿犯罪典型案例的参照适用,在检察系统内推广“受贿行贿一起查”办案模型,提升精准办理行贿犯罪案件水平。
三是推进追缴和纠正行贿所获不正当利益工作。在抓好“两高”相关典型案例参照适用基础上,最高人民检察院开展专门研究论证,指导各地检察机关会同相关部门探索建立专门工作机制,协同完善财产性利益追缴的计算方法、非财产性利益纠正的具体程序,在办理行贿犯罪案件时积极开展追缴和纠正行贿所获不正当利益工作,促进更加有力惩治和预防行贿犯罪。
责任编辑:陈良飞
图片编辑:金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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