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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依法惩治针对企业和企业家的造谣抹黑等违法犯罪行为

澎湃新闻记者 林平 实习生 黄菊同
2026-02-04 13:54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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胖东来诉网络“黑嘴”侵权案入选最高法典型案例。2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7件关于规范涉企执法司法专项行动工作的参考案例。

一起案例显示,柴某在多个平台不断发布涉及胖东来盈利模式、产品质量、企业商誉、公司法定代表人于某来个人名誉的视频,并借机吸粉引流带货,法院判定被告构成侵权并要求道歉、赔偿。

最高法强调,人民法院依法保障各种所有制经济公平参与市场竞争,依法惩治针对企业和企业家的敲诈勒索、造谣抹黑、恶意诋毁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等违法犯罪行为。

澎湃新闻注意到,2024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作出“开展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的重大决策部署。2025年,最高人民法院组织各级人民法院立足审判职能,扎实开展规范涉企执法司法专项行动。

为此,最高法院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印发关于坚持严格公正司法、规范涉企案件审判执行工作的通知,对专项行动进行全面部署,督促指导各地法院有力有序有效开展专项行动。

最高人民法院督察局局长廖向阳介绍,各级法院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认真贯彻“坚持各种所有制经济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的原则要求,对各类产权主体的诉讼地位和法律适用做到一视同仁,积极促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人民法院依法保障各种所有制经济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廖向阳表示,各级法院坚决依法纠治搞地方保护、市场分割、行业壁垒等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违法行为,强化对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规制,依法惩治针对企业和企业家的敲诈勒索、造谣抹黑、恶意诋毁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审理胖东来诉网络“黑嘴”侵权案、“养车服务”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引流直播带货”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等案件,积极保护相关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营造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

案情显示,2025年3月起,被告柴某前借助被告温某国实名注册的抖音账号“柴怼怼”在网络社交媒体抖音、快手、小红书等多个平台,不断发布涉及胖东来盈利模式、产品质量、企业商誉、公司法定代表人于某来个人名誉的视频,恶意抹黑诋毁,并借机吸粉引流带货。“柴怼怼”多次在视频中发表指向于某来的虚假负面言论,对其实施侮辱、谩骂、诽谤行为。针对“柴怼怼”不当言论,于某来亦通过网络账号发声回应,双方论战即刻冲上热搜。

2025年4月25日,许昌胖东来公司、于某来以商业诋毁、名誉权纠纷为由向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柴某前、温州市某珠宝有限公司、武汉某柴氏珠宝有限公司、温某国等四被告删除侵权视频、书面致歉并在视频账号发布、赔偿各项损失600万元。

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四被告构成侵权,判决四被告停止侵权、删除侵权视频、发布致歉声明并在视频账号发布,赔偿原告各项损失260万元。一审宣判后,各方当事人均未提起上诉,该案一审判决生效。

“本案是依法规制网络‘黑嘴’恶意诋毁抹黑企业商誉和企业家个人尊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典型案例。”最高法在阐述案例典型意义时指出,近年来,一些针对企业和企业创始人的网络谣言不断出现。发布者超出法律容忍度和正当商业评价的范畴,通过制造话题、炒作热点、吸引流量并从中获利,成为企业“维权之痛、承压之重、发展之困”。

最高法表示,本案中,人民法院坚持“网络环境也是营商环境”的理念,既厘清舆论监督与恶意侵权、正当批评与商业诋毁的界限,判令责任主体承担商业诋毁、名誉侵权责任,维护了企业合法权益,又聚焦网络侵权形态,向自媒体平台发送行为保全禁令,压实网络平台谣言治理责任,取得了“网络黑嘴必规制、侵权损害需担责、企业商誉受保护”的良好效果。

    责任编辑:王俊
    图片编辑:沈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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