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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着马伯庸的故事往下说

2026-03-03 14:14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湃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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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伯庸在《历史的大与小》前言中记述了这样一段经历:他在前往滁州途中,看到“朱家山河”这个地名,顿感历史厚重。然而进一步了解才发现,正确的断句应是“朱家山|河”。这条仅长18公里的河道,从明化十年(1474)动工,直至清光绪十年(1884)才彻底修竣,前后竟跨越410年。

马伯庸微博截图

如今的朱家山河,在明朝以前实际上是两条独立的河流:一条位于朱家山东南,名为黑水河,流入长江;另一条位于朱家山西北,名为北城圩沟,汇入滁河。两条河道被朱家山隔开,相距仅十几公里。由于朱家山一带河流汇聚、地势低洼,每逢洪水来袭,滁河水位骤增,沿岸地区往往遭受洪灾。明眼人都能看出,若能打通朱家山,沟通这两条河道,便可增加滁河向长江泄洪的通道,大大减轻上游滁州的洪水压力。

今天的朱家山河地图定位

从明朝开始,来安、全椒等地的官绅百姓便期望开挖河道,打通“朱家山河”。然而,自成化十年起,朝廷虽屡屡讨论开河之事,并多次予以批准,但工程稍一启动,便因“石坚骨硬”等各种原因而宣告失败。直至明朝灭亡,该河道工程仍停留在初始阶段。入清以后,开挖河道的呼声依旧,朝野上下也频繁讨论。虽然在雍正、乾隆、嘉庆年间曾三次开工,耗费白银万余两,却仍都以失败告终。直到光绪八年,在两江总督左宗棠的亲自调配下,这条不足20公里、却讨论了四百多年的河道才终于挖通。

一条并不算长的河道,为何如此难挖?不作为的官员自然难辞其咎,但若仅以贪腐、无能解释四百多年里的几百位各级长官,似乎又过于简单。有一段历史花絮很是有趣,明朝隆庆二年(1568),来安人王来向巡按御史献上了自己的工程方案。对于开河工程,巡按御史表示支持,但他的支持方式却令人费解。巡按拨款三十两白银,就让王来开启挖河工程。王来要求增加,可是费尽口舌也只是多要来二百两,还要他拿出工程效果。能够真金白银给出拨款,说明巡按御史并非完全不支持,至少没有直接否定。只给如此微薄的经费,却又多少带有几分戏谑之意。最终,遭到刁难的王来无能为力,与巡按的关系也急剧恶化,不仅工程泡汤,自己也被关进了监狱。

事实上,这条河道的开凿与否,绝非某个府州县的地方官员能够决定的。四百多年间,不乏想“有所为”的地方官,但他们都难以成事。究其原因,既有工程难度带来的人力与经费难题,还有来自下游的强烈反对。位于上游的士绅百姓迫切渴望开凿河道,以减轻洪水压力,但地处下游的六合却坚决反对。就在滁州士绅百姓宣传开河好处的同时,六合士绅则痛陈开河“十害”。其中一条明明白白地写道:“此河一开,倘遇涝岁,江潮则倒灌入内,合滁、来二水而尽注六合,势将六合之田尽湖潴,而民尽鱼鳖。”

在赤裸裸的利益面前,谁都不愿被牺牲,也没有人真的愿意保持沉默。在各方无休无止的纠结与扯皮中,“朱家山河”工程在纸面上停留了四百多年。直到晚清地方大员权势骤增的形势下,总督左宗棠亲自督理此事,来安、全椒、滁州、江浦、六合等府州县之间的纷争才终于被压制。而工程的最终实施,仰赖的正是左宗棠以总督职权调拨的军力和财力。

一条看似早就应该动工开挖的河道,却在各方的勾心斗角与利弊纷争中延宕四百余年,演变为一个结构性的治理难题。而这种情况并非个例。明朝初年,滁州一度隶属中都凤阳府,从此与凤阳结下了不解之缘。就在凤阳,也曾发生过类似的情况,只不过主角换成了大明朝的中都城墙。

在中华书局新近出版的《沉默的皖北:明清国家治理与地方社会》中,这段历史得到了详细的呈现。从明成化九年(1473)朝廷批准宣城伯卫颍修城之奏,到崇祯八年(1635)农民军攻入凤阳,在这一百多年的时间里,因各方力量持续博弈、互相牵制,城墙修筑始终未能进入实质性阶段。到底是什么原因,导致中都城墙无法及时得到修缮呢?也许,看了这个章节,你会明白故事背后的曲折。

《沉默的皖北:明清国家治理与地方社会》

地方官员的难处

现在来看,明朝君臣的判断显然有苟安之嫌,若追究凤阳修城久议无功的责任,朝廷难辞其咎。但实际上当时不少凤阳地方官员也对修城持消极态度。有些奏请修城的地方官员是有算计的。

明末时福建人柯仲炯来到凤阳,在协助同乡——知县袁文新编写地方志时,他注意到已经讨论百余年的修城之事。在他看来,不少地方官员请求修城的态度很是积极,但实际行动时又很不积极。他还发现,在历年来奏请修缮凤阳城墙的奏疏中,有关钱粮的讨论占据了大量篇幅,缺乏钱粮成为工程迟迟无法启动的重要原因。然而,朝廷不愿拨发资金,凤阳真的就不能开工吗?

作为旁观者,柯仲炯认为,凤阳府县完全可以基于当时的条件“乘时而兴工”,推进部分工程,至于其他,则可以日后徐徐图之。这样虽然较为缓慢,但终有完成的可能,即便无法达成最理想的成效,也总归要好过放任城墙倾圮。

柯仲炯所言“乘时而兴工”是有先例的。景泰年间中都留守穆盛受限于留守司、凤阳府的资源,当时只修缮了土城,但依然得到高度评价。有鉴于此,柯仲炯在与袁文新讨论修城时,他鼓励袁知县采取行动:“夫君子之所为,岂必谀上旨,计足而后为之,乘其时之可兴,势之不可已,则力行之,虽有诋谗焉,何恤见曲突而移薪。”然而,尽管袁文新对于修城表现出很高的热情,但当友人鼓励他采取行动时,他没有积极回应。

凤阳明中都城午门

这中间既有个人利害的考量,也与地方权力的分割有关。修城原本是地方官员的基本职责,早在正统年间,凤阳官员就曾接到敕谕:“其或城池未备,自可修筑坚完,以为经久之计”,明宪宗也曾重申此项命令,允许凤阳地方官员自行调动人力物力修缮城墙。但在现实中,凤阳地方官员想要推进修城工程,并非易事。

首先是卫所的存在分割了地方资源。中都设置8卫1所,无论是筹措钱粮,还是征发人力,都必须得到卫所方面的支持。景泰年间的修城之所以能够顺利推进,一个关键原因就是工程的组织者是中都留守司的长官穆盛,他能够调集充足的卫所军力投入工程建设。但时至晚明,中都卫所竭尽全力才能勉强完成京操、漕运等任务,难以抽调人力参与修城。更何况,卫所与州县的冲突频繁爆发,即便有巡抚、巡按、兵备道等官员的统辖,府县衙门也无法指挥卫所。皖北资源本就有限,又分为军、民两部分,使得地方官员更加难以集中财力人力用于修城。

其次是朝廷在凤阳设置了众多衙门,进一步稀释了地方权力。在凤阳官民奏请修城的活动中,不仅在任官员、科举精英表现积极,一些武官也很活跃,看上去府县与卫所似乎可以合作。但即便他们目标一致,也很难重演当年穆盛的修城之举。景泰年间穆盛修城,得到了凤阳知府的全力支持。但此后,凤阳的衙门越来越多,而且各方均有一定势力。中都城内既有府、县地方机构,又有留守司、卫所等军政机构,还有守备太监的内臣机构、户部派驻管理粮储的分司,以及时常巡视的巡抚、巡按等,各方立场很难统一。

即便在巡抚等高级官员的协调下各衙门能够短暂整合,也还各自面临着来自朝廷的压力。尽管朝廷没有直接阻碍凤阳地方筹措钱粮,但通过赋税、军役等方式,实际上汲取了凤阳地方的主要资源,使得本就贫弱的人力物力财力更加难以集中,无法应付需求浩大的城墙工程。

最后是官员们面临的责任与风险,使得他们很难果断作出决策。自洪武年间中都工程停工之后,许多官员都奏请修缮城墙,但真正敢于开工建设的只有穆盛一人而已。穆盛的成功既基于当时的条件,也与他的性格相关。穆盛“才足以立事,智足以詟人,初政能声甚着”,担任中都留守期间颇有政绩。但他又嚣张跋扈、不守法纪,遭到了凤阳巡抚的弹劾。在他之后,凤阳地方官员更加小心谨慎,未得批准绝不行动,钱粮不解决绝不开工。

官员的小心谨慎不无道理,修城确实存在隐患。如同此前黄绾所担心的,中都城墙规模浩大,动工修城势必要征调大批民力,要如何管理?征收和使用巨额钱粮,是否存在危险?更何况还有玄之又玄的风水之说,修城过程中“万一内庭有谶”,又该如何是好?这些都是地方官员必须要直面的问题。于是,许多官员更愿意以“地方宁谧”为目标完成任期。

修城之事固然重要,却不妨留待后人。即便是奏请修城,也要向朝廷禀明事项、申请资金后方才施工,以免给自己带来麻烦。

明皇陵神道石像生

黄绾以风水之说阻碍凤阳修城,对于不少地方官员来说,未尝不是一种解脱。在此之前,面对士绅百姓的期盼,他们即便无意修城,也不得不摆出姿态奏请修城。嘉靖三十三年(1554),皇陵卫致仕指挥使尹令驳斥黄绾之说,再度奏请修城。朝廷将此事发回地方征求意见,凤阳知府等“内怀黄绾之疑,外设退脱之计”,竟表示反对,导致此次讨论失败。

面对城墙的倾圮,无论是朝中大员,还是州县长官,都清楚凤阳无城可守的安全隐患,但他们又都沉浸在一次次化险为夷的侥幸之中。朝廷始终不提供实质性的支持,一些地方官员在现实的困难面前退缩不前。凤阳修城讨论了一百多年,但距离工程的落地却是越来越远。

原标题:《顺着马伯庸的故事往下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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