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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有微信转账记录,能证明借款关系吗?
在日常生活中,微信、支付宝转账越来越方便,朋友、熟人之间的资金往来也变得更加频繁。然而,一旦发生纠纷,仅凭一张转账截图,能否证明双方存在借贷关系?近日,会东县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案件,给出了明确答案。
基本案情
张某某与李某某之间存在雇佣关系,李某某曾为张某某提供劳务。2020年11月21日,张某某通过微信向李某某转账5000元。后张某某诉至法院,主张该笔款项为借款,要求李某某归还。李某某则辩称,这笔钱并非借款,而是张某某支付其的劳务报酬。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认为,民间借贷关系的成立,需要同时具备两个条件:一是双方存在借款的合意,二是款项实际交付。本案中,张某某仅提供了微信转账记录,未能提供借条、借款合同或其他能证明双方达成借款合意的证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在原告仅依据转账凭证提起诉讼的情况下,如果被告抗辩该款项系其他债务(如劳务报酬、还款等),被告应对其主张提供相应证据,待被告举证后,原告仍应对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责任。
法院指出,张某某与李某某之间存在雇佣关系,案涉转账不能排除系劳务报酬的可能性。张某某提供的证据,未能达到民事诉讼中“高度可能性”的证明标准,因此其应继续承担举证责任。由于张某某直至庭审结束仍未补充证据,法院最终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宣判后,张某某未提起上诉。
法官提醒
该案再次提醒公众,在经济往来中,尤其是亲友、熟人之间发生借贷时,应尽量通过借条、借款合同等形式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并保留好相关凭证。仅凭转账记录,往往难以证明款项性质,一旦对方否认借贷合意,出借人可能面临举证不足的风险。无论是借款、还款还是支付报酬,清晰的书面约定+转账记录,才是保护自身权益的最佳方式。
图/文:詹成翠
初 审:宋健琼
二 审:阿以格哈
终 审:殷家烈
原标题:《仅有微信转账记录,能证明借款关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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