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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重磅新规来了! 4月1日起实施!个人也可能被罚!
最新消息:医保监管新规来了,4月1日起正式施行!
关乎你日常看病、报销、买药!
这次医保新规最核心的一点,就是把以前模糊的“违规”全部明确了,为医保基金的使用划定了清晰的“红线”和“底线”。同时,个人也可能被罚!一起来看!

这次新规列明定点医药机构
5类将被依法处罚的行为
以下行为属于欺诈骗保,会被严查!
↓↓↓
(一)组织他人利用医保骗保购买药品、医用耗材后,非法收购、销售;
(二)将非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
(三)将非定点医药机构或者暂停(中止)医疗保障服务的定点医药机构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急救、抢救等特殊情形除外;
(四)将已结算的医药费用再次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
(五)其他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等手段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的行为。
很多人以为,医保违规只查医院,但这次明确,个人同样在监管范围内!
简单来说,用别人的医保卡看病,把自己的医保卡借别人用,多次报销同一笔费用,买药转卖赚钱、收购、倒卖医保药……统统不可以!详情请在下滑查看。
个人也可能被罚
《实施细则》明确
个人6类以骗取医保基金为目的的情形
↓↓↓
(一)凭借其他参保人员从定点医药机构开具的医药服务单据、处方就医购药,实际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的;
(二)故意隐瞒医药费用已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或者第三方负担的事实,向医疗保障经办机构申请报销并获得支付,经催告后仍不返还的;
(三)在享受医疗保障待遇期间,超出治疗疾病所需的合理数量、范围,购买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并转卖,接受返还现金、实物或者获得其他非法利益的;
(四)长期或多次向不特定交易对象收购、销售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的;
(五)将本人医疗保障凭证长期交由他人使用,接受返还现金、实物或其他非法利益的;
(六)其他以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为目的的情形。
上海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注意啦!
您是否有以下疑惑呢?
以往医保消费了多少?
医保账户余额有多少?
医保每月缴费多少?
......
这些信息该去哪里查询,怎么查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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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查询我的医保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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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诊可以线上进行吗?
注意:如您未到过该医院对应的科室线下就诊,请先先下就诊后再使用互联网医院复诊服务。

第一步:长按下方图片,扫描二维码即可进入【互联网医院】服务。

第二步:搜索想去的医院,也可按条件进行筛选,随后点击进入医院服务页面,选择对应的复诊服务(以上海中医医院线上复诊为例)。
第三步:选择对应的科室以及医生,点击“复诊”按钮(以上海中医医院“风湿病科互联网门诊”线上复诊为例)。
第四步:可点击右方蓝色按钮,预约对应的时间段,进入预约页面后请点击“添加复诊人”并按照提示填入信息。
文章内容和配图来源:随申办综合自广东医保。转载和授权请联系原作者
原标题:《医保重磅新规来了! 4月1日起实施!个人也可能被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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