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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姐姐为亡弟追凶27年”案二审开庭,将择期宣判

澎湃新闻记者 陈绪厚
2026-04-08 14:19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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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8日上午,“姐姐为亡弟追凶27年”案二审开庭审理。

8日12时许,澎湃新闻从被害人家属李海玉及其代理律师王文广处了解到,目前,庭审已经结束,法院将择期宣判。二审中,被告人易某华一方辩称其行为是过失致人死亡,不认可故意杀人,控辩双方未提交新证据。作为被害人家属,李海玉要求法院严惩易某华,判处其死刑。

在此前的一审中,易某华被判处死缓。

开庭前李海玉接受采访时多次落泪。图/九派新闻 冯颖

澎湃新闻此前报道,2020年5月,此案的嫌疑人易某华落网后,湛江市雷州市公安局曾对外发布消息称“成功侦破一宗27年命案积案”。

2021年2月,广东湛江市检察院对潜逃27年的嫌疑人易某华作出不起诉决定。因不服湛江市检察院作出的不起诉决定,受害者家属李海玉向广东省检察院提出申诉。2021年9月,广东省检察院回复称,经审查,该申诉符合受理条件,该院依法受理并调卷。其后,广东省检察院复查过程中补充了部分新证据,该院认为现有证据足以认定易某华杀害李某平的犯罪事实,遂撤销湛江市检察院此前作出的不起诉决定,并将此案移送湛江市检察院依法报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

2024年11月1日,此案一审在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2025年12月23日,此案迎来一审宣判,湛江中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易某华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法院认为,易某华持刀故意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被告人犯罪手段残忍,犯罪后果和罪行严重,应当依法予以严惩。鉴于公诉机关未能提供现场勘查笔录、尸体检验报告等证据,量刑证据存在瑕疵。综合考量被告人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对被告人易某华判处死刑,可不必立即执行。

一审宣判后,李海玉不服,向湛江市检察院申请抗诉,遭湛江检察院驳回。之后,易某华上诉。

这些年,李某平的姐姐李海玉向媒体、网友一遍遍地讲述自己的“追凶”故事,她朴实坚毅的形象也打动很多人,被外界称为“为亡弟追凶27年的姐姐”。

    责任编辑:刘雯
    图片编辑:乐浴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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