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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以旧换新补贴支持标准公布

2026-04-08 17:33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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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报废旧车购买新能源车最高补贴2万元

山西以旧换新补贴支持标准公布

随着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近日发布《山西省2026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行动方案》,以旧换新补贴支持标准及相关事项确定并公布。

汽车报废更新。对个人消费者报废2013年6月30日(含当日,下同)前注册登记的汽油乘用车、2015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柴油及其他燃料乘用车,或2019年12月31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的燃油乘用车,给予一次性补贴。对报废上述符合条件旧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按新车销售价格(价税合计,下同)的12%给予补贴,补贴金额(向上取整至整元,下同)最高2万元;对报废上述符合条件燃油乘用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按新车销售价格的10%给予补贴,补贴金额最高1.5万元。对报废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燃油乘用车的,不给予补贴。参与申请补贴的报废汽车所有人和新购置乘用车所有人应为同一个人消费者;其所报废的符合条件的旧车,应当于2025年1月8日前登记在申请人名下。

个人消费者乘用车置换更新。对个人消费者通过售卖方式转让登记在本人名下的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的燃油乘用车,给予一次性补贴。对换购符合上述条件新能源乘用车的,按新车销售价格的8%给予补贴,补贴金额最高1.5万元;对换购符合上述条件燃油乘用车的,按新车销售价格的6%给予补贴,补贴金额最高1.3万元。参与申请补贴的乘用车旧车所有人和新购置乘用车所有人应为同一个人消费者。所转让的乘用车旧车,应当于2025年1月8日前登记在申请人名下。

家电产品以旧换新。对个人消费者购买的以下6类家电新产品给予补贴,产品须符合国家一级能效或水效标准:冰箱(含冰柜、冰吧)、洗衣机(含洗烘一体机)、电视、空调(含家用中央空调、空气能采暖机)、热水器、电脑(含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不含自行组装的兼容机)。每位消费者在政策执行期内,每类产品限补贴1件(线上线下渠道合并计算)。补贴标准为扣除所有环节优惠后最终销售价格的15%,家电产品每件补贴金额不超过1500元。2025年已享受上述产品补贴的个人消费者,2026年购买同类产品可继续享受补贴。

数码和智能产品类购新。对个人消费者购买单件销售价格(含税)不超过6000元的手机、平板(含具有学习功能的智能教育平板)、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含AR/VR头戴式显示设备)等4类数码和智能产品给予补贴。每位消费者在政策执行期内,每类产品限补贴1件(线上线下渠道合并计算)。补贴标准为扣除所有环节优惠后最终销售价格的15%,数码和智能产品每件补贴金额不超过500元。2025年已享受上述产品补贴的个人消费者,2026年购买同类产品可继续享受补贴。

此外,部分领域设备更新补贴标准包括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新能源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农业机械报废更新。其中,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支持报废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货车,加快更新为新能源货车(包括纯电动、插电式混合动力、氢能货车)和符合国六排放标准的低排放货车(包括柴油、甲醇、燃气货车),优先支持更新为电动货车。报废并更新购置符合条件的货车,平均每辆车补贴8万元;无报废只更新购置符合条件的货车,平均每辆车补贴3.5万元;只提前报废老旧营运类柴油货车,平均每辆车补贴3万元。

有关部门将制定上述各领域实施细则,明确更加具体、可操作性更强的执行标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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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太原日报

原标题:《山西以旧换新补贴支持标准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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