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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吴法官说法 | 企业以“合作”套路规避责任 ,法院还原真实用工关系

2026-04-07 18:27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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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吴中法院依法审结一起用人单位采用多种手段规避责任的劳动争议案件。针对用人单位假借业务外包、诱导注册个体工商户等方式规避用工责任的行为,依法厘清真实劳动关系,坚决纠正企业转嫁用工成本的行为,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以司法力量规范用工秩序,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假借外包规避用工责任

陈某入职琢某公司从事运维开发工作。该公司为规避社保缴纳义务,诱导其注册个体工商户,以“技术支持服务合同”形式建立外包合作关系。陈某虽以个体工商户名义提供服务,实则全程接受公司直接用工管理,其工作安排、考勤考核、系统权限配置等均与企业正式员工标准一致。此后,公司提出两项“转正入职”方案,均实质降低原有待遇:一是下调月薪并由个人全额承担社保;二是小幅上调时薪,但取消十三薪及未休年休假待遇。陈某未予认可,公司随即关停其工作权限,双方产生纠纷。陈某不服仲裁裁决,诉至法院请求确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主张经济补偿、未休年假工资。琢某公司抗辩双方无劳动关系,强调系陈某拒不接受转正入职。

依法认定真实用工关系

吴中法院经审理认为,琢某公司前期以“业务外包”之名,实际对陈某实施常态化用工管理;后期以“转正入职”为由,变相下调薪酬待遇、转嫁用工成本,严重侵害陈某合法权益,造成陈某拒绝建立劳动关系假象。该公司的行为属利用优势地位,规避签订劳动合同义务,逃避法定用工责任。劳动关系的认定应以用工事实为依据,琢某公司对陈某已形成支配性、持续性劳动管理,陈某拒绝转正方案并不代表拒绝建立劳动关系,双方之间的法律关系具有劳动关系的基本特征,故依法确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判令该公司向陈某支付经济补偿、未休年休假工资合计6万余元。琢某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经审理,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官提醒

依法用工是夯实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基石。部分用人单位假借业务外包之名,行实际用工之实,后以身份转正为由,变相压降薪酬,引导劳动者牺牲固有劳动权益换取用工身份。此类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扰乱劳动力市场秩序,背离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法治精神。本案从用工实质出发,依法确认劳动关系,明确劳动者拒绝不合理转正方案不应视为放弃合法权益,企业恶意规避责任不能免除其法定用工义务,有力筑牢劳动者权益保障防线,彰显司法规范用工管理、护航和谐劳动关系的鲜明导向。

供稿丨顾 霞

排版丨及晓楠

原标题:《小吴法官说法 | 企业以“合作”套路规避责任 ,法院还原真实用工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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