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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外4)当立法非首选之后,谁来为“良币”铺路? ——从京深最新动向看生态构建的两种逻辑 | 生物医学新技术新规系列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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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在系列推文之前:共探生物医学新规的时代机遇
各位同道:
《生物医学新技术临床研究和临床转化应用管理条例》的颁布,标志着我国医学创新进入规范化发展的新阶段。有感于这一里程碑式变革,“梦泽先生”在“细胞梦泽谈”开启系列解读与思考,希望与各位一起厘清新规、探寻前路。
系列文章共九篇,分三个有机衔接的板块:
基础认知篇(第1-4篇)
从新规总体逻辑、医疗机构何为、企业如何发挥主导作用,到干细胞来源与质控的源头分析。
实践深化篇(第5-8篇)
探讨学术委员会组建与运作机制、伦理委员会建设与审查实务、细胞产品质量控制与放行标准、法律合规要点与风险防范等关键环节。
社会视角篇(第9篇)
从患者与社会公众视角,探讨新规如何守护生命健康、促进医患信任。
本系列以干细胞领域为主要分析对象,因其既是技术创新的前沿阵地,也是监管实践的重要试点领域。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本系列文章仅代表笔者与特邀专家基于实践经验的观察与思考,旨在为行业同仁提供参考视角,不代表任何官方立场。限于学识,不足之处恳请各位读者指正,期待在交流中共同进步。
新程已启,让我们以规范护航创新,用专业迎接未来。
梦泽先生
谨上
2025年10月25日
【本文核心看点】
1. 深圳“拆墙”降制度成本,北京“架桥”通支付闭环——两地分别做了什么
深圳以伦理审查互认、公共平台建设降低企业入行门槛,缩短转化周期;北京以商保结算、按疗效付费打通“最后一公里”,辅以审评提速与区域协同。一个抓前端效率,一个抓后端兑现。
2. 从“给政策”到“给场景”——政府角色的系统性转变意味着什么
两地的共同方向是:政府不再只是发补贴、给优惠,而是开放真实的医院场景、搭建共享的研发生产平台、打通数据与支付接口。从“管理者”到“服务者”,从“资金扶持”到“生态赋能”。
3. 合规分水岭下,“良币”时代的产业新逻辑——这指向怎样的未来
《条例》划定了安全底线,也清理了灰色空间。京深新政表明:合规不是枷锁,而是分水岭。未来的竞争,不再是拼谁胆子大,而是拼谁的生态更高效、谁的通路更顺畅。“良币”有了奔跑的赛道。
立法从来不是为了束缚,而是为了划定起跑线。当监管框架确立,地方政府的竞争逻辑已从“政策红利”切换至“生态红利”。
【正文】
2026年5月1日,《生物医学新技术临床研究和临床转化应用管理条例》即将正式施行。
如果说此前行业的目光多聚焦于“如何合规过关”,那么随着深圳与北京在几乎同一时间窗口落地重磅产业政策,下一个更具建设性的问题是:当国家立法的“紧箍咒”已经划定,谁能戴着镣铐跳出好舞?
在号外1当立法已非首选:观察地方政府的生物医学创新生态构建之路 ——生物医学新技术新规系列思考(号外)中我曾提出,地方政府需要从“规范执行者”转向“生态构建者”。今天这篇号外4,我想结合京深两地的最新动向——4月4日深圳发布的“细胞十条”(《深圳市推动细胞与基因领域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与4月7日北京十部门联合推出的“32条措施”(《北京市支持创新医药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2026年)》)——聊聊我所看到的:两种不同的生态构建逻辑,以及它们共同指向的“良币”时代。
一、双城记:两种不同的“服务者”逻辑
在号外1中我曾提出,地方政府必须从“审批管理者”转向“生态构建者”。当时有读者问我,这种转变具体长什么样?深圳和北京的文件,给出了两个不同维度的答案。
深圳的逻辑,是“拆墙”。
细胞治疗转化慢,慢在哪?慢在伦理审查要排队,慢在院内准入流程长,慢在临床研究与产业需求之间缺乏标准化接口。深圳的“细胞十条”直指这些堵点,提出组建伦理审查联盟、推行结果互认、建立专业化的院内学术与伦理审查快速通道。这不仅仅是行政提速,而是在尝试打通医疗机构之间的“信息孤岛”,降低企业多中心研究的制度性成本。对于企业而言,这意味着同一款细胞药物在不同医院开展研究的时间成本,可能从半年压缩至两个月。这是在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深圳已汇聚细胞与基因企业超200家,到2028年产业规模目标200亿元,初步形成覆盖研发、临床、制备、检测、应用的全链条产业生态。——这是在为“拆墙”提供产业基础。
北京的思路,是“架桥”。
桥的这头是创新药,桥的那头是患者与市场。北京“32条”中最让我在意的,不是前端的研发补贴,而是支付端的突破——支持商业健康保险与基本医保“一站式”结算,推动“特定药品险”等创新支付方式。。这才是真正的大手笔。如果我们生产的CAR-T、TCR-T等个性化细胞产品打下去,有效则付费、无效则有保障机制托底,患者的顾虑与企业的现金流压力都将得到极大缓解。这是在构建从“产品上市”到“价值兑现”的桥梁。
这已是北京连续第三年出台创新医药支持政策,2025年全市医药健康产业规模已达1.13万亿元。2024-2025年两轮政策已显著缩短临床试验启动用时——从32周压缩至21.6周,新获批创新药械16个。2026版是在此基础上的持续深化。
这两种逻辑,没有高下之分,只有因地制宜的适配。但它们共同指向一个方向:政府正在从“给优惠政策”转向“给创新机会”,从“管理者”变为创新链条上最懂行的“服务者”。
二、路径分流:前端效率与后端兑现
我在系列文章中反复强调,生物医学新技术的产业化存在两条清晰路径:一是技术临床转化(侧重医疗技术路径),二是药品注册上市(侧重药品属性)。两条路需要的政府支持方式各有侧重。
深圳重点回应了“技术路径”的效率问题。
它明确提出支持三甲医院组建特色专病细胞治疗临床研究平台,建立专业化的院内学术和伦理审查、快速放行质控体系。这是在为《条例》中规定的临床研究机构实施主体责任提供可落地的操作模板。对于许多还在摸索如何搭建学术委员会、如何规范院内流程的企业和医院来说,深圳此举是在帮大家建立“标准答案”,降低摸索成本。
值得留意的是,深圳明确聚焦“肿瘤、遗传病、自免疾病、罕见病等临床急需领域”,这种精准布局体现了不盲目铺摊子、集中资源突破重点领域的务实策略。
北京则全面覆盖了“药品路径”的商业化闭环。
除了支付端的突破,它还提出推动京津冀分段生产试点、推进境外生产药品补充申请审评审批试点。这些举措直指细胞与基因治疗药物“鲜活期短、定制化强”的供应链痛点。如果不能实现区域内的快速协同生产和流通,成本将居高不下,患者可及性更是无从谈起。
在审评审批环节,北京“32条”也有重要突破:药品补充申请注册检验时限压缩至40个工作日,对创新医疗器械开展检验前置服务。这些措施对于缩短创新药械上市周期有直接价值。
笔者的观察是:深圳抓住了“临床研究”这个前端阀门,缩短转化周期;北京则试图撬动“医保支付”“审评提速”“区域协同”这组后端组合拳,为创新药提供确定的退出与回报预期。两者合力,正在构建一条从实验室到病床的完整通路。
三、生态内核:从“给钱”到“给场景”
以往的地方产业政策,往往停留在“落户奖励”“房租补贴”“人才安家费”等资金层面的浅水区。而这一次,我看到了一种更高级的竞争维度——应用场景的竞争。
北京明确提出了“AI+医药”的落地场景。
开发不少于15种AI预测模型——覆盖AI预测、类器官与器官芯片等领域,为靶点发现和药物筛选提供支撑,同时支持手术机器人的入院使用。这不仅仅是采购设备或资助研发,而是政府作为“场景开放者”,为新技术打开了医院这个最宝贵的真实应用场域。对于AI制药企业而言,没有什么比“能进医院跑数据”更具吸引力。
更重要的是,北京“32条”明确提出“推进医疗、医保和商保数据共享”。数据是AI的燃料,也是商保产品设计的基石。没有数据共享,一站式结算和按疗效付费就缺乏底层支撑。这一步棋,体现的是系统思维。
深圳则聚焦于“空间+平台”的硬支撑。
建设集研发、中试、生产于一体的专业园区,支持CRO/CDMO公共平台建设,构建CAR-T、TCR-T、MSC、iPSC等全品类细胞制剂制备能力。对于细胞与基因领域的初创企业而言,重资产的GMP车间是巨大的进入壁垒。深圳通过公共平台的建设,降低了创新的边际成本,让科学家可以专注于技术攻关,而不是操心车间空调净化系统。也就是让企业“拎包入住”。
对于许多只有十几个人、租在孵化器里的早期团队,能不能用上合规的GMP车间,往往决定着他们能不能活到下一轮融资。
在AI赋能方面,深圳“细胞十条”同样布局了“AI赋能数据挖掘”方向,虽不如北京那样列出具体数字,但方向一致——体现了两地在数字化赋能上的殊途同归。
我的观点很明确: 未来的产业高地,一定是“新质生产力”的场景策源地。谁能率先让合规的细胞治疗在临床跑通流程,谁能率先让AI辅助研发的新药进入真实诊疗路径,谁就能在这场生态竞赛中建立起不可替代的吸引力。对于企业来说,一张支票远不如一个真实、合规、可及的应用场景更有价值。
四、国际借鉴:监管科学的柔性力量
在本系列前期文章讨论中,我曾多次提及提及FDA的“突破性疗法认定”以及欧盟的跨境协同机制。令我欣慰的是,在京深新政中,我看到了这些国际经验的本土化落地。
北京此次提出的“京津冀分段生产试点”,本质上是对国际先进“区域协同监管”理念的转化。 细胞治疗药物的供应链高度依赖时效与质量衔接,如果能在区域内实现研发、制备、临床应用的闭环协同,其降本增效的空间是巨大的。强生制药“尼卡利单抗注射液”已成为全国首个获批开展分段生产试点的生物制品,北京的这一步走在了前面。
深圳依托前海,提出服务企业赴港上市、境外融资, 这不仅是金融层面的支持,更是在为本土企业对接国际资本与监管标准搭建桥梁。前海作为“跨境资本与监管标准对接桥头堡”的独特定位,是深圳区别于其他城市的差异化优势。
在国际多中心临床试验方面,北京提出2026年支持开展国际多中心临床试验不少于120项,培养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主要研究者(PI)。这与北京建设国际科技创新中心的定位一致,也与FDA、欧盟的国际化监管经验形成呼应。
我一直认为,学习国际经验绝不是照搬条文,而是理解其背后的核心逻辑——监管应当是科学的、有弹性的,并且是为产业进化服务的。 京深两地的探索,正是在《条例》划定的安全红线内,尝试画出最大的创新同心圆。
两地模式虽有不同,却共同指向生态构建的方向。为便于对照,笔者将两地不同的生态构建逻辑及其对应的实践模式整理如下(见表1)。
表1 北京深圳两种政策模式对比

五、 结语:此消彼长的生态竞赛
立法从来不是为了束缚,而是为了划定起跑线。
深圳与北京在这一轮的动作,让我们清晰地看到:当国家监管框架确立之后,地方政府的竞争逻辑已经发生了根本性切换。谁能提供更低的制度性成本、更快的转化通道、更确定的支付与回报预期,谁就是下一个周期中的产业高地。
深圳的特色在于“市场化探索”——以前海为桥头堡对接国际资本,以伦理互认和公共平台降低入行门槛,聚焦临床急需领域精准发力。
北京的优势在于“系统性集成”——审评提速、数据共享、区域协同、AI赋能、支付闭环,打出了一套组合拳。
两种路径,殊途同归。
在号外1中我曾写道:从“立法依赖”走向“生态构建”,是一条考验智慧与协作的系统工程。 今天,深圳与北京用两份务实、精准、有针对性的政策文件,为这条系统工程写下了生动的注脚。
作为行业观察者,我建议大家少一点对法条的焦虑,多一点对政策的研读。路已经铺好,剩下的就看谁的车轮先转起来了。
让我们共同期待:在规范与活力的平衡中,中国生物医学创新的“良币”时代真正到来。
(本文系作者基于公开信息的行业观察与思考,旨在为关注生物医学新技术发展的各界同仁提供参考线索,不构成任何投资或决策建议。)
编辑:梦泽
原标题:《(号外4)当立法非首选之后,谁来为“良币”铺路? ——从京深最新动向看生态构建的两种逻辑 | 生物医学新技术新规系列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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