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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可给付30.24万元!这项保障计划全新升级!4月1日起个人参保开启→
“上海工会会员专享基本保障”全面升级啦!
新版“上海工会会员保障”,保障覆盖面进一步扩大!权益保障全面提升!最高可给付30.24万元!
4月1日起,个人参保正式开启~
怎么参保?
参保人员怎么办理给付申请?
一起来看看!

01、具体保障内容
会员保障分会员Ⅰ类、会员Ⅱ类、会员Ⅲ类三个层级。团体参加或个人参加会员保障的会员,根据所属单位工会安排和自身实际,选择其中一类参加。一个保障期限内,工会会员只能参加一次,会员Ⅰ类、会员Ⅱ类、会员Ⅲ类保障只能选择其中一类参保;会员Ⅰ类仅限参加1份,会员Ⅱ类最多参加3份,会员Ⅲ类最多参加3份,超出份数视作无效。
2026年上海工会会员保障一览表

02、个人参保指南
参保对象
持有上海工会会员服务卡、所在工会未组织团体参加的本市在职工会会员。
开放时间
2026年4月1日至12月30日。
保障期限
第一阶段:
参保时间:4月1日至4月15日之间提交的参保申请
保障期限:扣款成功后保障期限为2026年1月1日0时起至2026年12月31日24时止;
第二阶段:
参保时间:4月16日之后提交的参保申请
保障期限:扣款成功后保障期限为提交参保申请的次日至2026年12月31日24时止。
参加渠道
市总工会官方微信公众号【申工社-服务大厅-申请参保】。
缴费方式
提交申请办理保障且犹豫期满后,会员个人须在20个工作日内将费用存入上海工会会员服务卡内,银行代扣成功后完成保障办理。
温馨提示:提交申请后,您有7天的犹豫期,期间可以取消参保。超过犹豫期未取消参保且银行代扣成功的,参保自动生效,不可撤销。
03、保障给付申请指南
怎么办理给付申请?
线上申请:参加会员“随申办市民云”APP,首页搜索关键词“给付”,点击进入“市总工会在职互助保障给付受理”服务,线上办理给付申请(参加会员的意外身故保障金、疾病身故保障金和会员未满16周岁子女重大疾病、身故慰问金除外)。

阅读办理须知后,点击“下一步”,选择对应的情形进行给付申请。

线下申请:可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前往16个区的区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或市职工互助保障会5楼办事大厅窗口办理给付申请。
给付申请时效
1.重大疾病保障、意外身故或意外全残保障、住院天数保障:
会员最迟可在保障期满日后的两年内递交给付申请材料,之后递交的给付申请,市职保中心不予受理。
2.疾病身故保障:
申请给付疾病身故保障金的权利,最迟可在保障期满日后的半年内,即次年6月30日之前递交给付申请材料,之后递交的给付申请,市职保中心不予受理。
3.会员未满16周岁子女重大疾病、身故慰问金:
会员最迟可在保障期满日后的两年内递交子女重大疾病和意外身故给付申请材料,之后递交的给付申请,市职保中心不予受理;申请给付子女疾病身故保障金的权利,最迟可在保障期满日后的半年内,即次年6月30日之前递交给付申请材料,之后递交的给付申请,市职保中心不予受理。
给付申请受理
市职保中心收到齐全的申请材料后,在90天内给付重大疾病保障金和会员未满16周岁子女重大疾病慰问金;在60天内经调查核实无误后给付意外身故或意外全残保障金、疾病身故保障金、会员未满16周岁子女身故慰问金;在30天内给付住院天数保障金。
保障金划入参加会员的上海工会会员服务卡或上海市社会保障卡(黄山农信社和邮政汇款除外)内,如无上述两类卡的参加会员,保障金可申请划入本人开户的实名制银联借记卡内。会员个人参加的意外身故和疾病身故保障金,作为遗产时,需提供继承人身份证、可证明合法继承权的相关权利文件。
文章内容和配图来源:随申办综合自申工社。转载和授权请联系原作者
原标题:《最高可给付30.24万元!这项保障计划全新升级!4月1日起个人参保开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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