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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南非1型口蹄疫疫情防控告知书
关于做好南非1型口蹄疫疫情防控告知书
广大养殖场(户)朋友们:
2026年3月28日,农业农村部发布称,南非1型口蹄疫由境外传入我国,在新疆、甘肃引起疫情。该疫情波及范围广、威胁区域大、防控形势十分严峻。该毒株在我国属首次流行,与常规O型、A型口蹄疫疫苗无交叉保护作用,具有宿主广、致病率高、传播快的特点。现就防控要求告知如下:
一、疫情特点
1.易感动物:牛、羊、猪、骆驼、鹿等偶蹄动物;
2.传播途径:空气、人员、车辆、饲料、饮水等;
3.临床症状:牛高烧40–41.5℃,精神沉郁,流涎,口腔、蹄部、乳房出现水疱或溃烂,严重时蹄壳脱落,幼畜易引起心肌炎死亡;猪主要表现蹄部症状,常导致蹄壳脱落,卧地不起;羊症状通常较轻微,甚至无症状,但可隐性带毒、持续排毒,隐蔽性极强;
4.危害程度:发病率可达80%,幼畜死亡率可达50%以上,产奶量降低80%以上。康复动物可长期带毒;
5.潜伏期:最长可达14天,症状与国内流行O型口蹄疫无明显区别,易漏判。
二、疫苗生产情况
当前国内尚无该型别的专用疫苗,紧急疫苗已获批生产,各地疫苗将陆续调配到位,疫控部门将有序开展强制免疫,疫苗到位后会第一时间通知到每个养殖场(户)。
三、现阶段工作要点
在新疫苗到位之前,生物安全是大家唯一的防线。防控需遵循“早、快、严、小”原则。请逐条对照执行:
现在必须要做好的七件事情
(一):暂停跨区域调运和引种
1.暂停从新疆、甘肃及边境地区调入偶蹄动物及其产品,未经审批擅自调运的,依法予以劝返或无害化处理,费用由货主承担;
2.建议近期不要从外地引进牛羊等,确需引种的,隔离观察不少于30天,确认健康无疫后方可混群饲养;
3.引入动物要严格实行隔离饲养和落地报告制度。
(二):严格封场管理
1.人员消毒:人员进出更衣换鞋、手部消毒,无关人员禁止进入养殖场区;
2.车辆消毒:外来车辆严禁进入生产区,确需进入的须用消毒剂全面冲洗消毒,场内车辆专车专用,用后立即消毒;
3.物资消毒:外购饲料、药品等入场前必须消毒静置;
4.饲养管理:不要散放饲养,尽量避免野生动物接触。
(三):全面消杀
推荐使用以下对口蹄疫病毒有效的消毒剂,交替使用:
消毒频率:
1.场区环境:每天1次
2.圈舍:每周2-3次
3.饮水槽、食槽:每天清洗消毒
4.门口消毒池:每天更换消毒液
(四):每日巡查,早发现早报告
每天早晚观察每头动物是否存在以下症状:
1.流口水、嘴角有白沫;
2.不吃食、精神不好;
3.走路一瘸一拐、蹄部红肿;
4.口腔、乳房水疱或溃烂;
5.幼畜突然死亡。
一旦发现疑似症状,立即做三件事:
1.立即隔离病畜(单独圈舍,人畜不交叉);
2.立即报告当地乡镇、农牧部门或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3.暂停场内一切移动,配合官方处置。
切记:不得瞒报、谎报、迟报、漏报,不得私自出售、转运、宰杀病畜,不得随意丢弃病死畜。
(五):规范免疫
1.常规口蹄疫(O型、A型)疫苗继续按时接种,防止合并感染,并做好免疫记录;
2.新疫苗到位后,积极配合,应免尽免。
(六):优化饲养管理
1.保持圈舍通风、干燥、清洁;
2.使用合格饲草饲料,严禁使用霉变饲料;
3.适当补充维生素和矿物质,增强抵抗力;
4.粪污及时无害化处理,定期防鼠防虫。
(七)、管好自家人,别串门
不进别家圈舍,不接触别家牲畜。
四、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发现动物群体发病或死亡不报告,不履行强制免疫、消毒、检疫等法定义务,瞒报、谎报、迟报、漏报疫情,擅自出售、转运、丢弃、宰杀、食用病死动物及其产品,以及违反规定引起重大动物疫情等行为,将依法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别拿法律当儿戏,也别拿自己的饲养场开玩笑。
温馨提示:
请广大养殖(场)户严格遵守各项防控要求,把以上措施逐条落实到位:管住人、管住车、管住引种、做好消毒、每日巡查、及时上报,共同守护养殖产业和公共卫生安全。
如有疑问或发现畜群异常,请立即联系当地乡镇政府、农牧部门或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不信谣不传谣,一切以官方最终通报为准。让我们携手并肩,共同打赢这场动物疫情防控阻击战。
卓资县农牧和科技局
2026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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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 审:王俊芳
复 审:李 芳
终 审:杨兴盛
综合编辑 :黄雅琳
供稿邮箱:zhuozixmt@163.com
原标题:《关于做好南非1型口蹄疫疫情防控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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