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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同意!取消收费
近日,浙江省政府办公厅针对《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提前取消宁波市高速公路江北连接线收费项目并停止合并收费的请示》《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核定舟山跨海大桥等高速公路收费期限的请示》进行复函↓↓
同意取消宁波江北区高速公路连接线收费项目,并取消其在杭州湾跨海大桥南岸连接线宁波北收费站的合并收费。
省交通运输厅要根据国家和浙江有关规定,认真落实公路鉴定、验收、移交等具体事宜。宁波市政府要切实做好取消收费项目后的相关工作,确保平稳有序。
舟山跨海大桥收费期限为25年,即从2009年12月25日至2034年12月24日。
甬金高速公路绍兴段收费期限为25年,即从2005年12月28日至2030年12月27日。
申嘉湖杭高速公路收费期限25年,其中湖州段从2008年1月28日至2033年1月27日;练杭段从2010年2月6日至2035年2月5日。
黄衢南高速公路收费期限为25年,其中衢南段从2008年12月24日至2033年12月23日,衢黄段从2011年1月28日至2036年1月27日。
椒江区传媒中心出品
来源丨浙江发布
小编丨林巧晶
编辑丨罗梦露 叶丹婷
监制丨蔡 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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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省政府同意!取消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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