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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举报!芜湖严查问题酒
关于征集酒类问题违法线索的公告
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酒类产品违法行为,切实维护酒类市场秩序和消费者合法权益,芜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开展酒类产品突出问题综合治理,现面向社会广泛征集芜湖市酒类产品突出问题违法线索。
一、线索征集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
二、线索征集范围
(一)制售假酒问题:使用甲醇、工业酒精等生产假酒,在黑窝点、黑作坊制售假酒,售卖包装材料参与造假,醇基液体燃料管理不当致使误饮中毒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掺假掺杂问题:使用食用酒精勾兑后冒充固态法白酒、原酒、葡萄酒、果酒、黄酒等产品;以葡萄汁冒充无醇葡萄酒;以薯类、糖蜜等食用酒精冒充谷物食用酒精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两超一非”问题:白酒、葡萄酒等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养生酒等配制酒超限量添加食品添加剂;配制酒、其他蒸馏酒、啤酒等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假冒侵权问题:侵犯注册商标、地理标志;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近似标识;伪造或冒用质量标志、产品产地、他人厂名厂址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虚假商业营销问题:宣称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借“特供”“专供”“内供”党政机关和军队名义进行虚假营销;对产品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消费等违法违规行为;
(六)来源不明与违规销售问题:采购、贮存、销售来源不明、未按规定索证索票的酒类产品;销售光瓶酒、开盖酒等来源不清、真伪不明、已开封或疑似二次灌装的酒类产品;
(七)其他问题:其他涉及酒类产品的违法违规线索。
三、线索征集说明
(一)可通过实名或匿名,采取电话等方式进行举报,鼓励生产经营者、企业内部人员、相关行业组织和社会群众积极举报违法犯罪活动及行业“潜规则”。重大违法行为经查证属实,并符合相应条件的,按《安徽省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皖政办秘﹝2025﹞56号)有关规定兑现奖励政策。
(二)举报人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提供线索,举报内容需客观真实。提供的违法违规线索有明确的举报对象、时间、地点、主要情况、事由,并尽可能提供实物、图片、音视频等相关佐证材料。
(三)严禁捏造、歪曲事实,恶意诬告陷害他人,一经查实,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四)实名举报应当提供真实身份证明和有效联系方式,匿名举报应当提供能够辨别其身份的信息和有效联系方式。市场监管部门依据保密规定,严格保护举报人信息。
四、线索举报方式(请说明是酒类问题违法线索举报)
1.12315热线;
2.12315网络平台、手机APP、小程序;
3.全国食品安全内部知情人举报系统;
4.芜湖市食品安全风险哨点
芜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4月13日
芜湖
来源 | 大江资讯
主办单位 | 芜湖市委网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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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欢迎举报!芜湖严查问题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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