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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接受胎记一样,接受伤痕

2026-04-17 12:18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湃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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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选自马来西亚作家钟怡雯的散文《伤》。

每个人都受过伤,有的伤源自“无心”,有的伤却因“有心”,有的伤化成皮肤的瘀痕,有的伤藏在记忆的洞口。钟怡雯串联起了成长与成熟过程中各式各样的“伤”,有的伤可以疗愈,有的伤却只能接纳:

“抽象的伤口总是耽于痛苦的自虐,把血迹淋淋的鞭痕一笔一画,清清楚楚的储存在诡谲隐秘的记忆里。都说时间是最好的药剂,它比茅山油的止血止痛效果强,无臭无味,又不必花上半毛钱,既干净又便宜。但记忆和生命力一样强悍,对痛苦尤其钟情。或许心的伤痕需要一种叫“健忘”的药水或“释然”的药丸,时间只能装模作样给我们打一针止痛剂,却是治标不治本,总会留下不时作痛的隐疾。”

去年夏天,手臂后侧碰黑了一大片。那一大圈黑紫色暴露在袖缘,像个深不可测的黑洞,分外招人眼光,任何人见了都从眼神发出惊呼,赞叹其色泽之深沉耀目。或许这些赞美滋养了它无可救药的虚荣,增长了它的自恋。拖了两个星期,它像小妖一样玩起变色的游戏,有时黑紫黑蓝,有时则黑绿黑红,万变不离其宗,主色调仍然是诡谲的黑。我看它没有离我而去的意思,就准备让出那片皮肤给它寄居,善待它像身上的一颗痣或一块胎记。

那瘀倒也学会搬演万种风情。在明亮的光线下,它黑中晕青、透点紫蓝、四周微渗珊瑚红的妖冶色相,分明可媲美川端笔下那枚落在杯沿诱人的唇印。黑暗中,它则隐去了光华,摇身一变而为鬼气森森的黑眼,不怀好意的窥探这光怪陆离的花花世界。

从小我就习惯了受伤。受伤的方式千百种,然而归纳起来,不外乎流血的、不流血的,或者仅止于破皮露点粉嫩肉色的。受伤的原因也不胜枚举,不过仔细寻绎,也只有一个:心不在焉。受了伤还满心欢喜,直呼跌得高明跌得好的,是国小六年级那惟一的一次。

那是个晚霞满天,色彩错乱的黄昏。屋子里的闷热让才学会爬的小弟啼哭不断。从北部南下探小孙子的爷爷因为舟车劳顿在闭目养神。我抱着小弟在屋后的草地晃荡,小弟的哭声方歇,安静的空间才腾出来,我那好玩成性的心魔便吆喝着不安于室的神志出窍——我想,多半是相邀看晚霞的演出去了。一个踉跄,我往前一扑,意识里蹦出的第一个念头是:小弟绝对不容任何损伤!于是我左脚的大拇指便当仁不让地,向前面那块崩了一角且奇丑无比的大石头,献出了它第一次热血沸腾的激情拥抱。痛的感觉一阵一阵往上冲,心脏一寸一寸缩小,低头一看,脚指头戴了一顶俏皮的艳红小帽,伤口龇牙咧嘴对我笑,鲜血在快乐的唱着雄壮的进行曲。

但是我听到自己的欢呼,还好,还好,小弟没事,阿弥陀佛!小鬼还当刚才那惊心动魄的一摔是我和他闹着玩,正咧嘴露“无齿”的笑,眼角犹余一颗晶莹闪烁的快乐,在我看来是幸灾乐祸的泪光。他这带泪的微笑真是我当下心情千真万确的写照,谁也看不出我痛不欲生的泪光里头,开放着一朵庆幸的小花。要是小弟这命根子损了点皮毛,我要接受的惩罚又岂止是一个微不足道的指头之伤?

但是那伤口总没有要痊愈的意思。结痂之后,四周仍然环了一圈暗青色,它舍美丽耀目的红,而换了顶丑怪的藏青色帽子,显然是怨僧我不珍惜它,每天一张黑脸与我闹别扭。它可不知这义不容辞的壮举保全了我倔傲又胆小的自尊,阻挡了大人无情的责骂。然而那撞击的力道显然不小,远远超过了生命的复原能力。我想那乌黑的瘀伤,大约是因为耿耿于怀我厚此薄彼而拒绝痊愈。

然而我并不在意。大人的呵责如蛇啮,他们并没有意识到语辞对自尊的摧损,对一个好强好胜的敏感小孩其实更具杀伤力。小时候的皮肉之伤多不胜数,然而时间和生理的本能自会慢慢还它们本来面貌。但那些言辞的啮痕,至今仍是坑坑洞洞地盘踞在心房,不时地提醒我心灵的创伤。

大人残忍地以为小孩子不跌不长。女孩只要不是跌到面子上,损了容颜;男孩没有折损筋骨,都是不值大惊小怪的芝麻小事。然而我跌跤的次数,无论是伤是瘀,委实频密得连我自己都起疑:身上究竟是哪个地方出了差错,还是缺了哪根神经,或是就像邻家大婶说的,走路时没把“心”带上。

是了,是“无心”之过。那些难看的疤痕和疼痛来自爱撒野的心,老想着要神游九霄云外,现实中的危险无法构成警惕的阻吓,总是等到被疼痛咬肿了神经,瘀伤五彩斑斓的招摇时,才来埋怨后悔。

我还记得那一个把膝盖摔得露骨的薄暮。又是漫天铺地的晚霞(我不得不怀疑晚霞是否前世曾和我结下深仇),连草色也泛红泛紫,空气中回荡着唤人回家的饭菜香。那妖冶的美丽又一次勾引了我的魂魄——一个颠踬,我跌倒了。是一条死不瞑目的枯藤诱拐了我的脚板,受惩罚的却是无辜的膝盖,它给正前方人定的石块叩了个大响头,叩得膝破血流,叩得我不得不承认那瑰丽的天色是末世的惨烈景象。

我咬着牙忍着痛拐着一条血腿回家。炒菜的妈妈惊天动地的尖叫引来了邻居,七嘴八舌又七手八脚帮我用茅山油止了血。茅山油的味道取代了菜香,满屋子弥漫着一股受伤的药味,地上堆了小山似的带血棉花,美丽的血色艳过天边自以为是的晚霞。

小孩子的骨肉毕竟生长得快,但那不时作痛的伤口却也提醒我记得带“心”走路。由于那壮烈得罕见的血盆伤口,小朋友们都被自家的妈妈叮咛再三:走路时眼睛放亮些,并用我悲壮的伤口为诫。我可一点也不以为然,很有风度地把受伤的典范让给邻家的那位印度女子。她常常走着走着,突然双腿一软,就那么令人目瞪口呆的直直跪在马路上。

邻居都笑说她是软脚虾,但那双黝黑笔直的腿看来矫健异常,令人不能置信它们的软弱。花样年华的少女,那婀娜的身姿本该是天地间赏心悦目的手工艺。然而她却是瑕疵品,父母背叛手足伦理结为夫妇,让她宿命地背负上一代被诅咒的天谴。尤其是过马路时,来往穿梭的车辆如猛虎。她却常常在最不该跌倒的时候跌倒了。大伙儿都停下来等她。她却神态自若的站起,对自己成为焦点丝毫不以为意,有时候还冲着大伙儿笑。那笑也是无所谓的,既不抱歉也不羞涩,理直气壮的样子。由于常常摔跤,她的脚上成了严重的灾区,像是被敌军轰炸得血肉模糊的战地,连带手也遭殃,那上面常常旧创未复,新创又起,密密麻麻的记录了她怆痛的成长。相较之下,我的伤口又有什么值得一提?

某次去捐血,听护士小姐边抽血边解说人体奇妙而迅速的造血功能,流血于是就显得一点也不稀奇。原来万物并没有我们自以为是的脆弱,小狗打群架换来脖子上血肉模糊的伤疤,那流脓流血的大创,竟然只要用烧柴的锅底泥炭抹上几回就迅速痊愈。大家都笑称狗命贱,却没想到贱和顽强常常是生命的一体之两面。我那伤得森白见骨的膝盖如果骄宠成性,如今怎会完好无损?

可是,如果受伤的是心呢?那看不见的伤绝然不似流血破皮可以具体示人:哪!你看!我这道血口划得多深;或是得意的告诉旁人:看吧!我的伤口结痂了。抽象的伤口总是耽于痛苦的自虐,把血迹淋淋的鞭痕一笔一画,清清楚楚的储存在诡谲隐秘的记忆里。都说时间是最好的药剂,它比茅山油的止血止痛效果强,无臭无味,又不必花上半毛钱,既干净又便宜。但记忆和生命力一样强悍,对痛苦尤其钟情。或许心的伤痕需要一种叫“健忘”的药水或“释然”的药丸,时间只能装模作样给我们打一针止痛剂,却是治标不治本,总会留下不时作痛的隐疾。难怪我一直忘不了那双曾令我伤痕累累的眼神,留下至今仍会隐隐作痛的宿疾。

▲ 电影《花束般的恋爱》剧照。

多年后宴会不期而遇,我仍能从他已入中年的安隐神情和内敛眼神里,寻觅出当年那锐利伤人的锋芒。他在和一群朋友寒暄,我穿越衣冠色相和脂粉俗香,避开肥腻食饵的陷阱独坐一旁,想极力装作若无其事,又无法隐瞒的拼命喝水。侍者用奇怪的眼神打探。我射他两箭“关你何事”的不友善眼神。

此时自然已不比当时分手割心裂肺,那种仅余二魂四魄的不要命痛法,但是已长新皮的伤口竟然重新裂开,痛楚像小蛇老实不客气的狠狠啮咬起来。

我仍然怀念他画的那只小狐狸。狐狸的眼睛那么纯净,似夜空中两盏闪着温柔光芒的星星。然而那看似无邪的眼神却会下蛊,专门勾人的三魂六魄,也令人忘却它藏匿在优雅举止中的爪子。总要等到它无情的抽身离去,才赧然发现记忆里血色饱满,楚楚动人的爪痕。

情伤其实更近瘀。那灰黑的色泽俨然是受创的心,总是一碰就痛。瘀血消散之后分化到全身上下的血管里,和血液融为一体。情瘀也是,它总也不散,一溜烟藏进记忆的洞穴,死皮赖脸地驱之不去。然而我终究也学会了接纳,就像接受与生俱来的一块胎记,或是一颗痣。

▲ 钟怡雯(1969年2月13日—),马华文学作家,作品兼有文学评论与散文,被称为“文界哪吒”。作家余光中曾说:“钟怡雯绮年丽质,为缪思宠爱之才女,但她的艺术并非纯情的唯美。她对于青春与爱情,着墨无多,更不论友谊。相反地,生老病死之中,她对后三项最多着墨,笔端的沧桑感逼人如暮色。”

文字丨选自《垂钓睡眠》,[马来西亚]钟怡雯 著,四川文艺出版社,2001-4

图片丨Picture@Audrey Somogyi, Jilson Tiu,其余来源网络

编辑丨韦其

原标题:《像接受胎记一样,接受伤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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