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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批中成药集采开标:243家企业中选,7月底落地
第四批中成药集采产生拟中选结果,品种数量居历次集采之首,国家医保局重申不搞“唯低价论”。
4月30日深夜,全国中成药联合采购办公室公示全国中成药采购联盟集中带量采购拟中选结果,公示时间为5月1日至5月8日。据国家医保局5月1日消息,本次集采纳入28个采购组89种药品,全国4万余家医药机构参与报量。共有344家企业的468个产品符合投标条件,最终243家企业的310个产品中选。

第四批中成药集采的部分拟中选结果
根据此前发布的公告,第四批中成药集采共有398家企业通过审核,1080个产品审核通过,覆盖注射、口服、外用等剂型,还首次纳入了进口中成药和OTC(非处方药)产品。国家医保局表示,本次集采中选结果将于公示后正式发布,预计将于2026年7月底落地实施,采购周期至2028年底。
湖北省医保局自2021年以来牵头开展4批中成药联盟采购,共覆盖305种药品。据国家医保局介绍,第四批中成药集采充分遵循“稳临床、保质量、反内卷、防围标”原则,优化完善了采购措施。总体来看,企业投标积极踊跃,中选剂型规格齐全,当前临床使用的主流产品普遍中选,可有效满足临床用药需求。
此次集采主要有4方面特点。
一是进一步扩大覆盖范围,品种数量居历次集采之首。纳入西黄丸、银丹心脑通软胶囊、穿心莲片等临床常用药,也包括感冒清热颗粒、小儿肺热咳喘颗粒、健胃消食片等家庭常备非处方药,涵盖口服、外用等多种剂型,涉及用药人群广泛。
二是严格药品申报要求,进一步强调中选产品质量可靠性。对申报企业落实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接受省级及以上药监部门质量检验的情况提出申报要求,考察企业质量把控能力。技术评价引入加分项,比如增加上市后研究和评价作为综合评分指标,对于经审评获益大于风险的药品予以加分,更好体现优质优价。
三是多重机制产生中选结果,不搞“唯低价论”。优化报价得分指标,既看企业报价降幅也看价格水平高低,引导企业合理报价。首轮未中选的企业,如接受一定条件也可通过二次报价获得“复活”资格,按照“反内卷”的原则,引导更多企业中选。
四是协同价采联动,强化综合治理效果。对于本次集采未中选药品和流标采购组药品,后续将纳入价格风险处置的范围,同时做好“价采联动”,形成综合治理效应。对发现围标串标的企业,除按采购文件有关条款列入“违规名单”之外,还根据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按最严格规定顶格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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