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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贿1.89亿余元,重庆市委原常委陆克华一审被判死缓
5月8日,四川省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重庆市委原常委、政法委原书记陆克华受贿案,对被告人陆克华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责任编辑:汤宇兵
校对:张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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