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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工伤停工留薪期:工资怎么发?能不能辞退?
权
益
保
护
工伤,是劳动者职场中难以预料的风险。一旦受伤,停工留薪期就成了职工最核心的权益保障。但在实践中,“没开病假条算不算停工留薪”“伤没好单位能不能辞退”“只发生活费合不合法”等问题,常常引发劳动争议。
集贤人民法院集贤法庭近期审理的一起涉及工伤的劳动争议案件,清晰划定了劳动者权益底线与用人单位法律责任,今天就通过法官以案释法,共同了解相关法律规定。
一、什么是停工留薪期?
停工留薪期,是《工伤保险条例》明确赋予工伤职工的法定特殊保护期。简单说: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治疗的这段时间,不用上班,工资照发,福利不变。不以“是否提交病假条”“是否办理请假手续”为前提;不以“是否实际提供劳动”为支付条件;是工伤职工依法享有的强制保障待遇,用人单位不得缩减、克扣、拒付。
二、未交病假条=拒发停工留薪工资?法院:违法!
案情回顾
甲是乙公司一名维修工,2024年在日常工作中不慎被重物砸伤,造成右足趾骨骨折,随即入院治疗。2025年,双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作出认定,甲所受伤害为工伤。依据《黑龙江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甲的伤情对应停工留薪期为5个月。但在此期间,乙公司并未按照甲原工资标准足额支付待遇,仅每月发放少量基本生活费,公司给出的理由是,甲受伤后没有提交病假条,也没有办理正式请假手续,更没有实际到岗工作,不该发放全额工资。甲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要求乙公司一次性支付甲停工留薪期工资共计1万元。乙公司不服仲裁结果,向集贤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无需支付该笔工资。
法院裁判
法院审理后明确作出判决,甲已经被依法认定为工伤,依法享有完整的工伤保险待遇,停工留薪期工资属于法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并非普通的出勤工资。按照法律规定,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视同提供正常劳动,原工资福利待遇保持不变。乙公司以未交病假条、未办理请假手续、未实际工作为由拒绝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没有任何法律依据,法院对此不予支持。最终,法院依法驳回乙公司的诉讼请求,判令公司向甲足额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
三、停工留薪期后工伤鉴定结果未出具前,单位能辞退、停社保吗?法官:绝对不行!
本案中,甲因伤情未愈无法按时返岗工作(超出5个月停工留薪期),公司随即以停工留薪期满仍不上班属于旷工为理由,对甲作出了一系列处理,不仅停发了甲的全部工资,还停止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各项社会保险,同时拒绝支付任何经济补偿。甲无奈之下被迫提起仲裁,要求解除与公司的劳动关系,并由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
法院裁判
根据《黑龙江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或者尚未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用人单位不得与之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也就是说从工伤发生、认定工伤到伤残鉴定完毕前,双方的劳动关系持续有效,在此期间,用人单位必须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不得擅自停缴、断缴。乙公司在工伤保护期内擅自停缴社保,已经构成“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违法情形,依法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四、法官说法:工伤保护“防火墙”,任何人不能破?
工伤保险是国家强制设立的社会保障制度,目的是保障因工受伤职工及时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同时分散用人单位用工风险。缴纳工伤保险、依法落实工伤待遇,不是单位给予的福利,而是用人单位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现实中,不少用人单位存在三大误区,一是以为没交病假条就不算停工留薪,二是以为没干活就可以只发生活费,三是以为伤好了不上班就能辞退、停社保。这些做法看似节省成本,实则违反法律规定,一旦涉诉,不仅要补足工资、补缴社保、支付补偿,还会影响企业信用与用工口碑,得不偿失。
五、法官温馨提示
对于劳动者:
发生工伤后,要及时督促单位进行工伤申报,若单位不主动申报,个人可在法定期限内自行申请认定,工伤认定是维护自身权益的关键。停工留薪期无需额外办理请假手续,有工伤认定和法定留薪期作为依据,就是合法的休假依据,不用再另行开具病假条。如果遇到单位只发生活费、停薪、停社保、强行辞退等侵权行为,要果断通过劳动仲裁、法院诉讼等合法途径追讨待遇。如用人单位因停缴社保、拖欠工资等违法行为导致劳动者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六条主张经济补偿金。
对于用人单位:
用人单位必须依法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这是降低企业用工风险的最有效方式。职工发生工伤后,要及时进行工伤申报,并按照规定支付停工留薪期全额工资。在职工停工留薪期内以及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前,绝对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停缴社保,触碰法律底线必将承担相应责任。面对工伤职工长期未返岗的情况,用人单位切忌“一刀切”地停薪停保。应通过书面形式催告返岗,若职工仍不返回,应先通过劳动仲裁或法院诉讼程序,依法申请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在法律程序确认劳动关系解除之前,社保缴纳不能停。
结
语
工伤无小事,法治有温度。法律为每一位工伤职工构筑了坚实的权益保护屏障,让劳动者伤有所治、失有所补、险有所防。希望广大劳动者增强法律意识,清晰认知权利边界,理性合法维权;更希望用人单位敬畏法律、履行责任,不踩红线、不越底线,用守法合规筑牢用工根基,唯有双方依法行事,方能实现劳动关系的和谐与公平。
图文丨董自玥
编辑丨卢清晨
校对丨王佳丽
原标题:《以案释法|工伤停工留薪期:工资怎么发?能不能辞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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