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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魏之际的几支特殊世兵——青州兵、徐州兵与东州兵
我们知道,在秦汉实行征兵制的母胎中,已经逐步萌发了募兵制。例如从西汉武帝时开始,在中央的宿卫军队中就出现了以八校尉统领召募来的禁卫兵的做法;接着,又使期门、羽林以领皇帝的近身侍卫;随后又产生了“取从军死事之子孙养羽林,官教以五兵”的“羽林孤儿”。这些都是最初出现的募兵。到了西汉平帝时期,又改“期门”为“虎贲郎”,“皆父死子代”,可见西汉末年始于武帝时的期门营士已全部世兵化。其实,不独“期门”如此,羽林也不例外,正如《太平御览》卷242引应劭《汉官仪》所云:“羽林左右骑,父死子继,与虎贲同。”东汉光武帝建武六年(30)“罢郡国都尉官”及建武七年(31)“罢轻车、骑士、材官、楼船士及军假吏,令还复民伍”以后,由于征兵制的全面取消,导致募兵比重日益增加,以至以死刑徒充兵和政府召募士的事与日俱增,及东汉中期以后,募兵制几乎取代了秦和西汉时期的征兵制。
从募兵开始出现,到募兵制全面取代征兵制,经历了一个过程。就在这个过程中,逐步涌现了将军们通过召募而来的“私兵”“家兵”与“私部曲”,如《后汉书》卷71《朱儁传》就有他“简募家兵”以讨交阯的记载;《三国志》卷16《魏书·任峻传》有收集“宗族及宾客、家兵数百人”以追随曹操之事。而且这些事实,都出现于曹操正式建立士家制度这种世兵制之前。这说明自募兵出现,征兵制下当兵者服役年限的定期性就开始改变了;随着募兵的制度化,当兵者就成了终身服役的职业兵,这样,就为世兵制的正式推行准备了条件。治兵制史者,往往把曹操实行士家制度作为世兵制之始。其实,在此之前,已在家兵、私兵盛行的情况下涌现出了几支特殊的世兵,这便是曹操的“青州兵”、臧霸的“徐州兵”和刘焉父子的“东州兵”。试分别述之于次。
“青州兵”的由来及其特征
《三国志》卷1《魏书·武帝纪》云:
〔初平〕三年(192)……夏四月……青州黄巾众百万入兖州,杀任城相郑遂,转入东平。……〔鲍〕信乃与州吏万潜等至东郡迎太祖领兖州牧。遂进兵击黄巾于寿张东。……追黄巾至济北。乞降。冬,受降卒三十余万,男女百余万口,收其精锐者,号为青州兵。
我们知道,黄巾军大起义,爆发于灵帝光和七年(184)。其主力被镇压后,青州、徐州、兖州、豫州及冀州等地的黄巾军余部仍在继续战斗。这些分散的黄巾军余部,几乎普遍采取了男女老少随军行动,所到之处,建屯立聚,一边战斗,一边生产的组织形式,因而才都有相对稳定的根据地,可以长期坚持战斗。正因为如此,所以当史书载及冀州地区的黑山黄巾军时,往往说他们在“中山、常山、赵郡、上党、河内诸山谷”间建立屯壁,“大者二三万,小者六七千”“更相交通,众至百万”,以至当时官府对他们进行镇压时,大都采取“皆屠其屯壁”的措施,以摧毁其生存驻点。
又如徐州黄巾军,于中平五年(188)再次举行起义,直到初平年间,才被陶谦“破击之”,事详《后汉书·灵帝纪》及《三国志·魏书·陶谦传》。陶谦因破徐州黄巾之功,被任为徐州刺史。后曹操欲伐陶谦,畏其兵强,“乃表令州郡一时罢兵”,借以削弱陶谦势力。正是在这个罢兵诏令中说到徐州黄巾军的情况:“今四民流移,托身他方,携白首于山野,弃稚子于沟壑,顾故乡而哀叹,向阡陌而流涕,饥厄困苦,亦已甚矣。”故他们很想回到自己的故乡,“然兵连众结,锋镝布野,恐一朝解散,夕见系虏”,即黄巾军因害怕州郡兵的屠杀而不敢解散,“是以阻兵屯据,欲止而不敢散也”。徐州黄巾“阻兵屯据”的情况,也正是合战斗与生产于一体的组织形式的写照。
又以颍川黄巾军为例,建安元年(196),“汝南、颍川黄巾何仪、刘辟、黄邵、何曼等,众各数万”“二月,太祖进军讨破之,斩辟、邵等,仪及其众皆降”。同是记载这件事,《三国志》卷16《魏书·任峻传》注引《魏武故事》中载其令曰:“及破黄巾定许,得贼资业。当兴立屯田。”由此可见,这支颍川黄巾军是拥有耕牛、农具等“资业”的,表明他们也同黑山黄巾军一样在这一地区建立了屯壁并从事生产。
由于黑山黄巾、徐州黄巾与颍川黄巾都采取了男子战斗、妇女生产的合战斗与生产于一体的组织形式,所以,他们都能在黄巾军主力失败后长期坚持战斗。上述青州黄巾军,到初平三年(192),上距黄巾军主力失败已有八年之久,仍能坚持战斗,且众至百万,无疑也是采取了合战斗与生产于一体的组织形式的结果。
初平三年冬,曹操镇压了青州黄巾军以后,采取了一个重大措施,即收编青州黄巾军以为“青州兵”。在收编青州黄巾军时,他并不是把全部百万之众男女老少都收编为“青州兵”,而是只挑选了其中的“精绝者”收为“青州兵”,那么剩下的非精绝者如何安排呢?在当时粮食奇缺的情况下,曹操只有把他们组织起来从事生产这条路可走,何况他们原来就有合战斗与生产于一体的组织形式呢?因此,我认为曹操以兵士的家属从事屯田的做法有可能始于此时,关于这一点,我已在《魏晋南北朝社会经济探讨》一书中的《关于曹魏屯田制的几个问题》一文中论及,此不赘述。此事发生以后,青州黄巾军后来的合战斗与生产于一体的组织形式发生了变化,即收编后的“青州兵”同他们的家属开始分离了,其家属从此不再随军营生活,这也许就是后来曹魏士家制度下兵士与其家属长期分离并集中居住制度的萌芽。
曹操在收编了青州黄巾军中的“精绝者”之后,把他们称作“青州兵”,这意味着并未彻底解散原有青州黄巾军的编制,也未改变其原有旗号。这样一来,表明青州黄巾军虽然被曹操收编了,其统辖权与指挥权已归于曹操,但仍保持了一定的独立性。这无疑是为了安抚青州黄巾军的措施。这便是“青州兵”的由来。
事实证明,这支被收编的“青州兵”的旗号,被长期保存于曹操的军队之中,例如:“兴平元年(194)……夏,……〔吕〕布出兵战,先以骑犯青州兵。青州兵奔,太祖阵乱,驰突火出,坠马,烧左手掌。司马楼异扶太祖上马,遂引去。”这是在曹操收编青州黄巾军为“青州兵”一年多以后发生的事,这时被收编的青州黄巾不仅仍保持了独立旗号,而且受曹操指挥以攻击吕布。吕布之所以“先以骑犯青州兵”,大约是选定这支非曹操嫡系部队作为突破口。战斗的结果是“青州兵奔”,即临阵逃跑,使曹操处于极不利的地位,表明青州兵并未为曹操拼死战斗。事后,曹操并未处罚他们,可见仍有优容之意存焉。
又如建安二年(197)张绣反叛,曹操军败之时,“是时军乱,各间行求太祖,〔于〕禁独勒所将数百人,且战且引,虽有死伤不相离。虏追稍缓,禁徐整行队,鸣鼓而还。未至太祖所,道见十余人被创裸走,禁问其故,曰:‘为青州兵所劫。’初,黄巾降,号青州兵,太祖宽之,故敢因缘为略。禁怒,令其众曰:‘青州兵同属曹公,而还为贼乎!’乃讨之,数之以罪。青州兵遽走诣太祖自诉。禁既至,先立营垒,不时谒太祖。或谓禁:‘青州兵已诉君矣,宜促诣公辨之。’禁曰:‘今贼在后,追至无时,不先为备,何以待敌?且公聪明,谮诉何缘!’徐凿堑安营讫,乃入谒,具陈其状。太祖悦……”。按张绣复叛,在建安二年(197),《三国志》卷1《魏书·武帝纪》与此同。这时上距青州黄巾军之收编已近五年,他们不仅仍保存了“青州兵”的旗号,而且拥有不同于曹操其他军队的某些行动自由,虽抢劫他人财物也未遭到曹操惩处,足见对他们的格外宽容是一种长期实行的政策。从于禁对待“青州兵”的态度及曹操之不听信青州兵的申诉来看,更表明青州兵一直是曹操军队中一支比较特殊的军队。更令人感到惊奇的是,到了建安二十五年(220)正月曹操死后,臧霸的军队与“青州兵”大有发动兵变的趋势。事情经过是这样:“建安二十四年(219),〔臧〕霸遣别军在洛。会太祖崩,霸所部及青州兵,以为天下将乱,皆鸣鼓擅去。”当时“太子(曹丕)在邺,鄢陵侯未到,士民颇苦劳役,又有疾疠,于是军中骚动。群寮恐天下有变,欲不发丧。〔贾〕逵建议为不可秘,乃发哀,令内外皆入临,临讫,各安叙不得动。而青州军擅击鼓相引去。众人以为宜禁止之,不从者讨之。逵以为‘方大丧在殡,嗣王未立,宜因而抚之’。乃为作长檄,告所在给其廪食”。据此二条记载,建安二十五年的正月曹操死后,青州兵士与臧霸所部军队确曾擅自离去,不服指挥。这表明在他们被收编近三十年之后,仍然保存了“青州兵”的旗号,也未解散他们原来的军事编制,以至他们可以自成体系而独自行动。这便是“青州兵”的特征所在。
“青州兵”的另一个显著特征,就是其作为世兵的性质已十分明显。
我们知道,早在初平三年冬曹操收编青州黄巾军之前,这支青州黄巾军就已存在,故《三国志》卷1《魏书·武帝纪》注引《魏书》载寿张战役之前的情况说:“黄巾为贼久,数乘胜,兵皆精悍。太祖旧兵少,新兵不习练,举军皆惧,太祖被甲婴胄,亲巡将士,明劝赏罚,众乃复奋,承间讨击,贼稍折退。”这是寿张战役前的情况,这里的黄巾军,显然就是青州黄巾军。“为贼久”,正说明青州黄巾军已存在许多时日了,很可能是184年黄巾大起义之时便已存在。这支黄巾军于192年被收编之后,又有独立旗号,原有编制未曾改变,已于上述。从初平三年到建安二十五年初,这支被收编的军队已存在二十八年,如果加上被收编前的时间,则这支军队的当兵者已达三十余年。这说明这支军队已是职业性的兵士,或者说已经是父死子继的世兵了。我们完全可以设想,假如青州兵没有实行父死子继的世兵制度,他们在被收编之后近三十年的时间内,何能长期维持其原有旗号与编制而不变动呢?因此,我以为曹操收编青州黄巾军以为“青州兵”时,正是他开始实行士家制度这种世兵制的胚胎期,只是还未立即形成像后来的士家制度那样一套完整的办法与制度而已。由此可见,曹操收编的“青州兵”,是他正式全面推行士家制度前的一种特殊形态的世兵,或者说“青州兵”是曹魏士家制度的胚胎形态。
臧霸的“徐州兵”及其性质
与曹操的“青州兵”相类似的一支军队,就是臧霸的“徐州兵”。关于这一点,前人很少提及,田余庆先生在其《秦汉魏晋史探微》一书中有所论述,我个人也有同样看法,兹特补证如下。
徐州与青州,都有黄巾军余部在活动,这是史书曾多次提到过的。《后汉书》卷71《皇甫嵩传》中,谓灵帝光和七年(184)张角等起义时,“青、徐、幽、冀、荆、扬、兖、豫八州之人,莫不毕应”。可见黄巾起义之时,徐州已是黄巾军活动地区之一。《后汉书》卷8《灵帝纪》谓中平五年(188)冬十月,“青、徐黄巾复起,寇郡县”。可见黄巾主力被镇压后,徐州同青州一样,都有黄巾军余部在活动,而且有发展、扩大的势头。《后汉书》卷73《公孙瓒传》云:“初平二年(191),青、徐黄巾三十万众入勃海界,欲与黑山合。”这说明在曹操同青州黄巾军大战于寿张东界的前一年,徐州黄巾军同青州黄巾军已连成一气,而且还有同冀州的黑山黄巾军联合的倾向。《三国志》卷8《魏书·公孙瓒传》虽载这次青、徐黄巾入勃海界时,公孙范“以勃海兵助瓒,破青、徐黄巾”,又《三国志》卷8《魏书·陶谦传》云:“会徐州黄巾起,以〔陶〕谦为徐州刺史,击黄巾,破走之。”这表明青、徐黄巾只是遭到了公孙瓒与陶谦等人的打击,并没有彻底瓦解。所以,当青州黄巾军于初平三年冬被曹操收编之后,徐州地区的黄巾军依然存在。
正因为徐州黄巾军仅仅是被陶谦“破走之”,并未被消灭,所以,到初平四年(193)曹操“欲伐〔陶〕谦而畏其强,乃表令州郡一时罢兵”之时,陶谦“被诏,乃上书”言徐州黄巾势力强大,不宜罢州郡之兵,曰:“臣前初以黄巾乱治,受策长驱,匪遑启处。虽宪章敕戒,奉宣威灵,敬行天诛,每伐辄克,然妖寇类众,殊不畏死,父兄歼殪,子弟群起,治屯连兵,至今为患。若承命解甲,弱国自虚,释武备以资乱,损官威以益寇,今日兵罢,明日难必至……”从陶谦反对罢州郡兵的言论中,不仅可以看出徐州黄巾被陶谦“破走之”之后,仍然势力强大,而且表明他们同青州黄巾与黑山黄巾一样,也采取了建屯立堡的组织形式和父死子继的集兵方式,所以能长期坚持战斗。由此可见,徐州黄巾军一开始就有世代为兵的性质,目的是不被地主武装消灭。
这支徐州黄巾军后来的去向如何呢?史书缺乏明确记载,但我们可以从《三国志》卷18《魏书·臧霸传》中看出一点迹象。《臧霸传》云:
黄巾起,霸从陶谦击破之,拜骑都尉。遂收兵于徐州,与孙观、吴敦、尹礼等并聚众,霸为帅,屯于开阳。太祖之讨吕布也,霸等将兵助布。
这里所说的“黄巾起,〔臧〕霸从陶谦击破之”,同上引《陶谦传》所谓“会徐州黄巾起,以〔陶〕谦为徐州刺史,击黄巾,破走之”正合,可见臧霸所击之黄巾为徐州黄巾。《资治通鉴》卷60《汉纪》系陶谦为徐州刺史“击黄巾,破走之”一事于献帝初平二年岁末,可见,初平三年之后臧霸就有可能在陶谦手下从事收编徐州黄巾军之事。这实际上同曹操于初平三年冬收编青州黄巾军以为“青州兵”是同一性质的事。故臧霸所收编的徐州黄巾军,也可以谓之“徐州兵”。臧霸手下的孙观、吴敦与尹礼等人,很可能原来就是徐州黄巾军的头目,臧霸收编了他们之后,仍以之为头目,所以,他们也能“并聚众”,并以臧霸“为帅”,屯于开阳,好像已与陶谦脱离了统属关系。及兴平元年十二月,陶谦死,他遗嘱徐州下属迎刘备领徐州牧,则屯于开阳的臧霸等更不属徐州牧统辖了。
在曹操讨伐吕布的过程中,《臧霸传》云:“太祖之讨吕布也,霸等将兵助布”,可见臧霸等人是反曹势力的一个组成部分。曹操之讨伐吕布,始于兴平元年,终于建安三年(199),这说明在这段时期内,臧霸始终是反曹的。所以,当曹操擒获吕布而杀之以后,臧霸自然害怕,这便是“既禽布,霸自匿”的缘由。曹操为了利用青、徐二州的地方势力以统治获得的青、徐二州,便努力寻找臧霸等的下落,并委以重任,这便是《臧霸传》所说:“太祖募索得霸,见而悦之,使霸招吴敦、尹礼、孙观、观兄康等,皆诣太祖。太祖以霸为琅邪相,敦利城、礼东莞、观北海、康城阳太守,割青、徐二州,委之于霸。”曹操的这一做法,实际上是再一次像收编青州黄巾以为“青州兵”一样,收编臧霸等收编徐州黄巾军而来的“徐州兵”。由于臧霸等所统领的“徐州兵”实际上就是徐州黄巾军,故《资治通鉴》卷62《汉纪》建安二年(197)条直称臧霸为“泰山贼帅”。
这支先为臧霸所收编、再为曹操所拥有的“徐州兵”具有怎样的特点呢?质言之,这支军队也同“青州兵”一样,具有两个明显的特征:一是未改变原来黄巾军的编制系统,是一支相对独立的军队;二是当兵者已具有父死子继、世代为兵的世兵性质。
关于第一个特征,我们可以从如下几点获得证明:首先,臧霸收编的徐州黄巾一开始就是独立于陶谦所统辖的军队之外的一支军队,故他可屯于开阳,助吕布于兖州,袭琅邪相萧建于莒,不受任何牵制;其次,当曹操平吕布之后,臧霸本人及其所辖吴敦、尹礼、孙观及孙康,仍各统所部归于曹操,统于臧霸,所在地区也不离于青、徐州,足见其原来的组织系统与编制规模均无变化;其三,臧霸的军队被曹操收编后,长期没有改变其统属关系,所以到建安二十四年(219),“〔臧〕霸遣别军在洛”后,建安二十五年(220)正月,“会太祖崩,霸所部及青州兵,以为天下将乱,皆鸣鼓擅去”。假如臧霸率领的军队已改变原有的编制和统辖关系,则他们不可能同青州兵一样同感情、共呼吸和一致行动。总之,臧霸所统领的徐州兵,正如田余庆先生所论证的那样:它是一支“在曹操营垒中自成系统”的军队,“他们原来为守相都不离青徐,后来迁官仍多带青徐州郡”;“他们行军作战,往往限于青徐及相邻地区”,同青州兵有相同之处,只是不曾长期使用“徐州兵”的独立旗号而已。
这支军队的第二特征,也同样十分明显。早在徐州黄巾军被臧霸收编之前,陶谦就认为他们“殊不畏死,父兄歼殪,子弟群起,治屯连兵”,足见这时的徐州黄巾已有父死子继、世代为兵的传统;被臧霸收编之后,这支军队一直为臧霸所统领,而且转战于青、徐二州及其附近地区,直到建安末年仍然存在,如果不是依旧保持了父死子继的世兵传统,这支军队显然是不可能长期存在的。更加值得注意的是,当曹操平定袁绍,得到冀州邺城和破袁谭于南皮以后,“霸等会贺,霸因求遣子弟及诸将父兄家属诣邺”以为人质,这实际上是曹操以兵士家属集中居住于邺城之始,也是臧霸收编的徐州黄巾军被正式纳入曹魏士家制度而成为典型的世袭兵的标志。
如上所述,表明臧霸于初平三年(192)之后收编的徐州黄巾军,也同曹操于初平三年收编的“青州兵”一样,是一支特殊形态的世袭兵。论其时间,有可能早于曹操之收编青州黄巾军以为“青州兵”,或者与此大体同时。果如此,由收编农民起义军以为地主武装的做法,并非曹操所独创;世袭兵制的产生,是“家兵”“私兵”制涌现后的必然产物,也是农民起义军用以扩充军队的方式,曹操只是集中和提炼了这些做法而创立了士家制度而已。
刘焉父子收编的“东州兵”
当汉末中原地区爆发黄巾军起义之时,汉中地区也爆发了黄巾起义。最早在益州地区发难的起义军,为五斗米道首领张修领导的起义。《后汉书》卷8《灵帝纪》云:
中平元年(184)……秋七月,巴郡妖巫张修反,寇郡县。
这便是同太平道首领张角等在中原地区领导的黄巾起义遥相呼应的益州五斗米道起义。这支义军,最初虽无黄巾军之名称,但不久便有正式以黄巾军命名的起义。《后汉书》卷8《灵帝纪》又云:
〔中平〕五年(188)……六月……益州黄巾马相攻杀刺史郗俭,自称天子;又寇巴郡,杀郡守赵部。益州从事贾龙击相,斩之。
这支益州黄巾军是怎样来的呢?《华阳国志》卷5《公孙述刘二牧志》有明确记载云:
中平(元)〔五〕年(188),凉州黄巾逆贼马相、赵祗等聚众绵竹,杀县令李升,募疲役之民,一二日中得数千人。遣王饶、赵播等进攻雒城,杀刺史〔郗〕俭,并下蜀郡、犍为,旬月之间,破坏三郡,相自称天子,众以万数。又别破巴郡,杀太守赵韪,部州从事贾龙素领家兵,在犍为之青衣,率吏民攻相,破灭之。(敏按:太守赵韪,与《后汉书》异;“部州从事”,《后汉书》作益州从事;这些史料校勘方面的问题,暂不计较。)
据此,知中平五年的益州黄巾起义,其首领本系凉州人。大约是流徙到了益州地区,遂成了益州的黄巾起义的领袖。因为马相流徙到了益州,故中华书局标点本《三国志》卷31《蜀书·刘二牧传》的校注者,径将“凉州马相”改为“益州马相”。那么,凉州人马相是不是有可能流徙到益州呢?事实证明,凉州人确有流入益州的可能与事实。单以《后汉书》卷8《灵帝纪》所载的情况就足以证明这一点。且看《后汉书·灵帝纪》的下列记载:
光和元年(178),“是岁,鲜卑寇酒泉”。
光和三年(180)“秋,表是地震,涌水出”(按“表是”,属酒泉郡,故城在今甘肃张掖县西北)。
光和六年(183)“秋,金城河水溢”。
中平元年(184)十一月,“湟中义从胡北宫伯玉与先零羌叛,以金城人边章、韩遂为军帅,攻杀护羌校尉伶征、金城太守陈懿”。
中平二年(185)三月,“北宫伯玉等寇三辅,遣左车骑将军皇甫嵩讨之,不克”。同年“秋七月,三辅螟。左车骑将军皇甫嵩免。八月,以司空张温为车骑将军,讨北宫伯玉”。同年十一月,“张温破北宫伯玉于美阳,因遣荡寇将军周慎追击之,围榆中。又遣中郎将董卓讨先零羌,慎、卓并不克”。
中平四年(187)“夏四月,凉州刺史耿鄙讨金城贼韩遂,鄙兵大败;遂寇汉阳,汉阳太守傅燮战没。扶风人马腾、汉阳人王国并叛,寇三辅”。
从上述这个时间表可以看出,自灵帝光和年间到马相起义于益州的中平五年(188)前,凉州及三辅地区,连续遭到兵灾、螟灾、水灾,在这样的情况下,凉州及三辅百姓向相对安定的益州地区流徙,完全是符合情理的事。因此,马相等领导的益州黄巾起义,实可视为凉州、三辅流民领导的起义。
当时的益州,不仅有凉州、三辅的流民,还有南阳流民。《后汉书》卷8《灵帝纪》载中平三年(186)“春二月,江夏兵赵慈反,杀南阳太守秦颉”;同年六月,“荆州刺史王敏讨赵慈,斩之”。在这样的兵变中,南阳人之逃亡到益州避难,也是可以理解的。
正因为当时的益州地区有不少凉州、三辅及南阳的流民,而且当他们进入益州时,正值前益州刺史郤俭“赋敛烦扰”,“贪残放滥,取受狼藉,元元无聊,呼嗟充野”之日,所以,他们之参加马相等领导的益州黄巾起义,实属势所必然。故马相等号召起义时,能于“旬月之间”,发展到“众以万数”,若非凉州、三辅及南阳等地的流民参加起义,是绝不可能发展如此之快和形成如此声势的。反过来看,也正因为这次起义的参加者主要是流民,缺乏组织训练,所以当贾龙对他们进行镇压时,就很快瓦解了。
贾龙镇压了这支由流民组成的益州黄巾军以后,刘焉的一些做法更发人深思。《三国志》卷31《蜀书·刘二牧传》记载贾龙镇压马相起义后:
龙乃选吏卒迎〔刘〕焉。焉徙治绵竹,抚纳离叛,务行宽惠,阴图异计。
《华阳国志》卷5《公孙述刘二牧志》也云:
〔刘〕焉既到州,移治绵竹,抚纳离叛,务行小惠。时南阳、三辅民数万家避地入蜀,焉恣饶之,引为党与,号东州士。
据此,我们可知马相领导益州黄巾军起义前,益州地区确有不少凉州、三辅及南阳的流民。从刘焉的所谓“抚纳离叛,务行宽惠”来看,显然是指他对待参加起义者的态度。刘焉“抚纳”了哪些“离叛”呢?《华阳国志》特别指出他“抚纳离叛”的对象主要是南阳、三辅流民数万家。三辅、南阳流民既被称作“离叛”者,则他们之参加马相领导的益州黄巾起义便洞如观火了。刘焉对这些参加起义的南阳、三辅流民“恣饶之,引为党与,号东州士”,显然是收编这些参加起义的南阳、三辅流民为亲信队伍,并特称之为“东州士”。由此可见,刘焉之收编南阳、三辅流民之参加益州黄巾起义者为“东州士”,同曹操之收编青州黄巾,臧霸之收编徐州黄巾是如出一辙的做法,而且在时间上还早于曹操与臧霸的同一措施。
刘焉收编了南阳、三辅流民之参加起义者以为“东州士”,并依靠这支军队立足于益州以后,就激化了刘焉父子同益州地主集团之间的矛盾,而刘焉父子却始终依靠这支军队支撑着自己的政权。《三国志》卷31《蜀书·刘二牧传》注引《英雄记》曰:
先是,南阳、三辅人流入益州数万家,收以为兵,名曰东州兵。璋性宽柔,无威略,东州人侵暴旧民,璋不能禁,政令多阙,益州颇怨。赵韪素得人心,璋委任之。韪因民怨谋叛,乃厚赂荆州请和,阴结州中大姓,与俱起兵,还击璋。蜀郡、广汉、犍为皆应韪。璋驰入成都城守,东州人畏〔韪〕,咸同心并力助璋,皆殊死战,遂破反者,进攻韪于江州。韪将庞乐、李异反杀韪军,斩韪。
这条记载十分重要,它说明了如下一些问题:第一,刘焉确实收编了南阳、三辅流民,“收以为兵”四字,明白无误地说明了这一点;第二,刘焉收编的“东州士”,又叫“东州兵”;第三,“东州兵”主要由南阳流民组成,故东州人与益州地主之间的矛盾,本质上仍是流民同益州地主之间矛盾的继续;第四,益州地主之所以怨恨刘璋,是因为“东州人侵暴旧民”,而刘璋“不能禁”,即东州兵仇恨益州地主而刘璋不加制止之故;第五,刘璋之所以能最终战胜益州地主的联合反抗,主要是得力于“东州兵”的殊死抗击。由此可见,刘焉所收编的“东州士”或“东州兵”,不仅存在于刘焉统治益州时期,刘璋统治时期也同样依靠这支军队的支撑,这表明“东州兵”也同曹操的青州兵与臧霸的徐州兵一样,是一支长期存在的特殊军队,可以想见他们已具有世袭性的职业兵性质。
结语
如上所述,汉魏之际的不少割据者,都先后在不同地区和不同时间采取了收编农民起义军而组成特殊军队的办法。由于当时的割据势力大都依靠召募方式组织军队,而这种收编农民起义军以为军队的方式,实为募兵的另一种表现形式,而且是更为便利和有效的募兵方式,故这种方式先后为刘焉、臧霸和曹操所采用。因此,这几支军队的出现正反映出它是以召募方式组织“家兵”“私兵”“亲兵”的做法为基础的,也反映出募兵制度的进一步普遍化、制度化。募兵制一旦普遍实行,立即就会向世袭性的世兵制转化,以至刘焉、臧霸与曹操所分别收编的三支军队,都具有父死子继的世袭兵性质,所以三支军队都能在长期保持其旗号与编制的情况下存在,亦即都已具有后来曹魏实行的士家制度与东吴实行的兵户制这种世兵制的萌芽形态。因此,这三支特殊军队的存在,至少为曹魏士家制度和东吴兵户制的创立与全面推行准备了条件、积累了经验,从而可以视为世兵制的过渡阶段。至于刘焉之所以对“东州兵”实行“恣饶之”的政策、臧霸之所以格外维护其下属的利益,和曹操之所以对“青州兵”格外“宽之”,自然都同收编者优容、利用和安抚农民起义军有关。

(本文摘自高敏著《魏晋南北朝兵制研究》,山西人民出版社,2026年4月。澎湃新闻经授权发布,原文注释从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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