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减肥药销售政策收紧?明天起,沪上零售药店要求提供医院纸质处方
5月14日,澎湃新闻记者从上海多家零售药房了解到,自5月15日起,司美格鲁肽、替尔泊肽等GLP-1药物均需要凭有效期内的医院纸质处方单才能购买。
有药店工作人员称,今天他们还有权限从互联网医院开处方,但从5月15号开始就不行了。也有药店工作人员称,他们在5月13号就收到通知,今天(5月14号)就必须凭处方单购药了。
上述工作人员均强调,处方需要在三天有效期内,超出有效期也无法开药,购药的药品名称、剂量、规格等也必须与处方单一致,如果医生处方单开的是司美格鲁肽,就无法买替尔泊肽。
对于这种改变的原因,有工作人员称:“主要是为了控制,不给乱买乱打。”有业内人士认为,这与5月15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简称《条例》)有关。《条例》规定,药品零售企业应当凭处方销售处方药。
除了零售药店,电商也是当前GLP-1药物发力的重要渠道。2022年11月发布的《药品网络销售禁止清单(第一版)》明确,其他禁止通过网络零售的药品也包括注射剂(降糖类药物除外)等。

5月14日,记者在多个电商平台测试发现,目前网购GLP-1药物尚未强制要求提供纸质处方单,部分药物在购买过程中有上传处方的提示,但仅属于选填项目。

电商渠道购买GLP-1药物,目前上传处方为选填项目
GLP-1药物最初用于二型糖尿病的治疗,因为减重效果走红。值得注意的是,目前在网络购买GLP-1药物的“疾病症状”,均没有单纯的肥胖选项,而是二型糖尿病、糖尿病、或高血糖合并超重等。购买者填写一定的资料,勾选某一疾病症状,即可顺利下单购买。
已经有地方对GLP-1药物的销售提出要求,比如5月8日,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司美格鲁肽、替尔泊肽等药品流通环节监督管理的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通知》明确,零售企业必须严格落实处方药销售管理规定,凭执业医师开具的真实、有效处方销售该类药品,严禁不凭处方销售、不审核处方销售、超处方范围销售以及“先销售后补方”等违规行为。
针对网售渠道,《通知》明确,平台应利用技术手段建立严格的关键词过滤与商品上架审核机制,对包括司美格鲁肽、替尔泊肽在内的高风险注射剂、处方药进行常态化巡查。严禁未取得药品零售资质通过网络销售该类药品;严禁违规通过网络零售国家明令禁止网售的特定剂型或类别的司美格鲁肽、替尔泊肽等药品。一旦发现违规销售行为,平台应立即下架商品、封禁店铺,并向所在地药品监管部门报告。
有业内人士向记者分析,由于减重效果,GLP-1类药物自带热门消费属性,受到很多人的追捧。但是从药品属性来看,这类药物本质属于严格管控的处方药,有严格的适应证,也有禁忌证、不良反应等,必须经过医生评估身体状况、把控用药剂量与疗程,在专业指导下规范使用。此次相关新规出台,一方面是约束线下药店的经营行为,杜绝无处方售卖、随意推荐等情况;另一方面也是引导大众理性看待GLP-1药物功效,杜绝随意乱用。这次新规主要还是为了推动GLP-1药物的合规、安全、合理使用。





- 报料热线: 021-962866
- 报料邮箱: news@thepaper.cn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6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