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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人当在大体”:章太炎为孙传芳写墓志引发的风波

张钰翰
2026-05-21 11:30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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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本文为“纪念章太炎先生逝世九十周年”专题文章之三。纪念文章之一《章太炎嫡孙章念驰:九十年“章学”路,一群“章学友”》、之二《张仲民|黄侃未遂的“谢本师”》已先后刊发。章太炎一生特立独行,毁誉随之。本文聚焦他为颇有争议的北洋人物孙传芳撰写墓志一事,从中可见太炎先生“论人当在大体”的处世原则。

1935年11月13日,曾任东南五省联军总司令的孙传芳,在天津为施从滨之女施剑翘刺杀身亡,一时轰动全国。施剑翘以一女子,隐忍十年,终于为父报仇,得到时论的广泛赞誉,被称作“女中豪杰”“民国侠女”。而在舆论几乎一边倒地褒扬施剑翘,并将孙传芳树立为一个残暴的北洋军阀反派形象之际,章太炎却为孙传芳撰写了一篇颇具正面形象的墓志铭。

媒体对施剑翘刺杀孙传芳的报道

媒体对施剑翘刺杀孙传芳的报道

该文发表于1936年3月16日的《申报》上,竟也引起了一场轩然大波。有人于章太炎对孙传芳的“袒护”大为不满,遂撰文攻击,登诸报端。章太炎的友人文希文将报纸寄予章太炎,希望他有所回应,太炎复函,详细解释说明了他对孙传芳的态度,以及为其撰写墓志铭的基本立场。章太炎晚年写作了很多墓表、墓志铭以及神道碑之类的文字,或有人讥讽其收受重金,为“谀墓”之文,晚节不保。而章太炎致文的这封信,对其如何撰写碑志文字有所说明,颇值注意。

《东南日报》讥讽章太炎的文章,题为《孙联帅与章大师,功业文章两不朽》,是在3月25、27、28、29日分四天连载的长文。

此信藏于苏州博物馆,2023年苏州博物馆举办“太炎传薪——章炳麟与苏州”特展,展出了多件章太炎手迹,其中就包括这封信,并收录于同名图录之中。因之前未曾被人公布,也不见于《章太炎全集》,故先作释文如下:

文君希文足下:

辱寄《东南日报》一纸,并附惠书。彼报肆意丑诋,不遗馀力,其人盖有恨于孙者。孙氏以忿夏超故,迁怒浙江,撤兵时颇有骚扰,虽鄙人亦岂以此事为是?唯论人当在大体,不得以一事之短,没其终身之长。孙之剿白俄,拒日本援助,即是其大节可观者,其馀琐琐,又何足论。若必吹毛求疵,除岳武穆、戚南塘外,将帅中恐无完人,况近代之军人耶?彼报谓当俟他日史官者,使世有良史,固当日营四海,岂专以浙江一事概人之平生耶?至鄙人向作碑志文字,自有润格,孙氏后人亦只如例馈赠,原无五千圆之数。鄙人依格交此,亦本不视为暮夜苞苴。若与孙氏个人,则同盟会之旧谊具在。其人既有排拒异族之志,自当如实记录,亦岂以区区润资而卖力乎!更可笑者,彼报谓依太炎所写孙传芳,宛然一民族英雄。其英雄二字,岂中人所能当?除曹、刘二公外,殆未有可以窃冒斯名者。近二三十年来,揭竿斩木之流,无不以英雄自号,世人遂视英雄为无足重轻之称。鄙人则不然。孙氏一志,但以其志存民族,为近代将帅之佳者,原不遽以英雄相褒美也。总之,一方之怨,不能抹撒其平生;志墓之文,不得强比以史传。彼报憾于孙氏,鄙人亦为曲谅,而遽迁怒鄙人,则近于狂噬矣。来书谓当讼之法庭,转近悻悻者所为,鄙意以为不须尔也。肃复,即问起居多福。章炳麟顿。三月廿八日。

章太炎的回应信件

《孙传芳墓志》传闻出自孙世扬之手,由此信可知当为太炎自撰无疑。而《东南日报》攻击章太炎的文章,题为《孙联帅与章大师,功业文章两不朽》,是在3月25、27、28、29日分四天连载的长文。文寄给太炎为其所见的“一纸”,当为第一天的内容,尚不完整。标题下有大字导语“五千元一篇墓志十全十美,谀墓本领足可媲美韩昌黎”,对此指责,章太炎承认收受润笔,但矢口否认有五千元之数,揆之太炎一贯言行,似乎不太可能为巨款而“谀墓”。太炎弟子王基乾曾回忆说,“一篇墓志铭或墓表,人家通常送他一千元到二千元。但他做文章,并不就以金钱为准。据说有一个纱厂的主人,想请他做一篇表扬祖上的文字,送他万元作为润笔,他却极力拒绝,一字也不肯写。反之,他替黎黄陂做了一篇洋洋的巨文,又一钱不受。因为先生是最重感情的。他于当代人物,除孙公外,惟于黄陂有知遇之感,所以替黄陂做文章,认为是应尽的义务”(《章先生逸事》)。可见万金未必可以打动章太炎。若谈个人交情,此信中章太炎承认与孙传芳“同盟会之旧谊具在”,实则二人关系不止于此。1924年江浙战争之后,孙传芳之势力由闽而向北,至1925年浙奉战争结束,孙已跨距五省。当时沪上名流多次开会,拟推举孙传芳为苏浙闽皖赣五省总司令,章太炎也都参与其中。此后一段时间,章太炎与孙传芳交往渐多。1926年1月太炎五九寿辰,孙传芳与江苏省长陈陶遗公送寿诗、寿联等,并派员“代表致祝”。次月,章太炎受邀到南京拜访孙传芳,表示支持,并劝其“好自为之”。孙传芳提倡复古,于8月举行投壶新仪,邀请章太炎参加——此事盛传人口,也惹来鲁迅多次的批评和嘲讽,说他是“拉车屁股向后”(《趋时与复古》),实则太炎因有事未能参加。虽然如此,章太炎随后仍至南京接受了“修订礼制会会长”一职——当然,章太炎之赞同修订礼制,却并非盲目复古,而“一欲易于遵行,一欲涤清帝国主义而已”。此后孙传芳忙于抵抗革命军北伐,不久战败,章太炎又列名国民党通缉的“学阀”,二人的交往也基本中止。虽然可以说有一年左右的时间章太炎与孙传芳个人关系较为密切,但孙传芳却说不上是太炎的至交,与黎元洪当然不能比。更何况,在民国的政坛中,因时移世易而政见歧异冲突导致关系或亲或疏,或为革命同志或形如仇雠,在章太炎来说并不少见。从纯粹个人感情层面推断章太炎因之对孙传芳褒崇过分,似也嫌说服力不足。

章太炎所撰《孙传芳墓志》的核心要义,在表彰其为同盟会之同志,“同盟之议,要在保国族,却异类,君受之二十年不移”。在晚清,即是要“驱逐鞑虏”,覆灭满洲朝廷,光复汉族政权;入民国,则要抵御外侮,抗击列强的侵略。按照上引太炎佚信所说,就是“孙之剿白俄,拒日本援助,即是其大节可观者”。所谓剿白俄,和孙传芳处死施从滨及为其女所刺杀这一“公案”有关。与当时舆论不同,章太炎则明显站在孙传芳一方。墓志中称,“其统江苏,施从滨以白俄六千人自济南来战,君覆之固镇,获从滨及白俄酋长涅洽也夫,即斩以徇,曰毋令人以异族自残也。……然卒为从滨女揜击以殁,子复父仇,于经律议论固多,而君之戮从滨,其为义刑,亦章章矣”。其实在孙传芳与施从滨交战的浙奉战争之时,章太炎即公开抨击“卢永祥、吴光新等,纠合奉军,中多俄匪,借外寇蹂躏中国,律以外患,百喙难辞……招致俄匪,明目张胆以行叛国之事”(《与善后会议筹备处》,《申报》1925年1月28日)。因此,在章太炎看来,施从滨军中引入白俄兵以攻伐同胞,残害百姓,已经属于“叛国”,那么孙传芳将施从滨处死,就并非残忍杀害战俘的酷行,而是以此警示时人不得援借外国势力的“义刑”,有其民族主义之合理性。

至于拒日本援助,按墓志所述,“为南军(即国民革命军)所迫,退济南,所统尚四万人。□□诸青岛领事,请以二师助收失地,自誓不责报,使者三至,君惩宋明所以亡,力谢之,竟败不悔。此可谓不食言于同盟会者”,同时,又引黎元洪之语“沦于异族,不如屈于同胞”以告张作霖,使张作霖亦知晓民族大义。即是在面对革命军北伐的压力之时,宁肯自己败亡也不接受日本别有用心的援助,惩宋明之所以亡,就是要避免重蹈南宋联蒙古灭金而终为蒙古所灭、明联满洲以抗李自成而为清所灭之覆辙,这也是章太炎时常言及的蒙古、满洲以“异族”入主中夏的“切肤之痛”。在“保国族,却异类”此一方面,在章太炎看来,孙传芳确实能够坚决贯彻,自然应该如实记录他“志存民族”的事迹。

太炎信中所谓“孙氏以忿夏超故,迁怒浙江,撤兵时颇有骚扰”,指1926年10月浙江省长夏超响应革命军宣布独立,孙传芳大怒,派军进攻浙江,夏超兵败被杀。《东南日报》指责“被周荫人部下劫掠破家的流民尚在,为李宝章大刀下无辜受屠的家属犹存,斑斑血痕,言之酸鼻”,周为五省联军闽军总司令,李为第九师师长兼上海守备司令,都是孙传芳的部下,其实不止是对浙江的骚扰,也包括对上海起义民众的屠杀,使普通民众遭受巨大苦难,其为害不可谓不巨。但对此时的章太炎来说,这些已经属于“小疵”,属于琐琐不足论者。我们应该注意到,章太炎为孙传芳作墓志之时,正是日本侵略者一步一步蚕食中国之际,外患日深,对于章太炎这样一个抱持强烈爱国保种情感的革命先进、学界泰斗而言,他将该墓志铭登载于《申报》之上,应当同样有借此砥砺国人抵御外侮之意,同时也是讽喻居于北方的政界要人不要接受日本笼络而作出卖国之举。从正反两方面来说,都可以反映章太炎以“排距异族”之大节表彰孙传芳之用意,而“有意”忽略孙传芳曾有过的罪行。反过来说,“招致外患,为罪至深,即有小惠结民,岂足相抵!”(《与嵇翥青》,1925年12月27日)保证民族、国家之存续是第一要紧的,章太炎有取于孙传芳的,即是其生平最重要之大节不亏。

当然,为孙传芳所撰墓志的立场和原则,也是章太炎一贯秉持的。章太炎晚年所撰碑志文,据志主身份,大概可分三类:一为相对较纯粹之学者,或以学者而知名者,如廖平、黄节、黄侃,重在述其学行。二为时人之先人,如各太公、太夫人等,其中有受友朋所托者,也有单纯“以文自售”而作。太炎也并不苟作,“非洁身于乱世者,吾亦不欲铭其先人”(《陈氏母吴太君墓志铭》),即如上文所引,至少是有一定的选择的。三为当时之政治人物,尤其是与辛亥革命有关之人物,如黎元洪、黄兴、谭人凤等,某种程度上,还可以包括其所撰邹容、喻培伦、焦达峰、秦力山等人的传,合而观之,章太炎书写或者说“塑造”了与后来“主流”历史叙事并不一致、面貌有别的“辛亥革命史”——虽然其是否有此自觉意识尚待确证。关于此一问题,值得专文深入探讨。

碑志的性质,是树于墓前,或埋于窀穸,以传之子孙,使后世了解先人的生平经历与嘉言懿行,这一体裁本身就决定了其内容以褒扬为主。所以章太炎说“志墓之文,不得强比以史传”,作史要秉笔直书,不虚美,不掩恶,全面评述其人之一生,而作碑志文,则可以选择其人之某一长处或善行加以发挥。如果一定要一生处事没有过错才能在碑志中尽情恭维,那么吹毛求疵,太炎以为除了岳飞、戚继光,古来将帅中恐怕没有完人,何况近代军人?其实又何止近代军人,尽世人观之,又有几个平生没有可为愧恧之事,哪怕是“白圭之玷”呢?所以为志主有所揄扬,太炎自可无愧。但这类文字写多了,太炎也并非不清楚给人的观感不太好,他在1935年秋答孙思昉问《章氏丛书续编》何以不收文录时就说,除了有很多文章触犯时忌之外,“近年多为碑版文字,又迹近谀墓”,大多也不值得作为自己可以传世的著作。但章太炎认为,碑志还是要以“实事求是”为基础,即所述应该大体符合其人之实际,他在多篇碑志中都强调了这一点,如“近世有力之家,多能就石刻,苟无其实,虽蔡邕、韩愈铭之不能工”(《武陟鲁君墓志铭》);“行义足述,言则不虚,非是不殆于愧辞乎哉”(《张母杭太夫人墓表》);“独序事不能为溢”、“是乃近于实录者”(《奉化俞公墓表》),甚至说自己“不善为将帅饰终”(《陆军上将第二十七军军长李君碑》),可见章太炎还是在努力保持求真原则,那么所谓“谀墓”就只是“迹近”而已,实则并非都是夸张过誉,也就算不上真的“谀墓”。

负天下重名者,自然有很多人希望借其名为先人增光彩。所以古人文集里面,都少不了碑志一类,而且越是文名出众,这类文字越多。如司马光那样,中年以后坚决不为人作墓志,实在少之又少。章太炎是民国首屈一指的大名人,道德文章,誉满海内,且交游遍天下,请托者众,又要卖文为生,作碑志文往往也是不得已而为之事。说起来接受请托或润笔撰写碑志,并不困难。按照一般的惯例,子孙会呈上详细记载先人生平的行状(当然基本全是好话),那么轻松一点,在开头交待一下缘起,继而以“按状”“行状曰”引起下文,全部引用行状文字,最后再加一段铭文,也就可以交卷塞责了。看唐宋以来文集中所收录的碑志,这种情况相当常见。但通观章太炎所撰的碑志,在我看来,至少一半以上都不是这种简单的“格套”文字,而很多是据他自己所知结合行状而改作,哪怕有一些是大体照录行状,他也要在此之外揭出其人某一特出之处,乃至额外有所引申、发挥。如为名医余云岫之父余志伊所作墓志,就推崇他如子路一般好施与,至破产而无怨言,同时也指出余云岫有其父之风,当辛亥革命时加入红十字团,突破战乱和盗匪,不畏艰险,赴陕西为人疗伤,更进而希望“充先生之教”,不止于感动家人,更能够风励天下。又如在《欧阳母黎太夫人墓志铭》中,在“惯例”称颂妇人善于持家、教子之外,更强调“古之女宗不以门户盛衰营其意,而善为其子分国之忧”,即教子以家国天下为先。章太炎所着重表彰的,乃是其人之荦荦大者、要者,可以对时代的风俗人心有所助益,其余琐琐小事,尽管也有可以称道或记录的,但在章太炎看来即可以略去不书了。

更为突出的,是对于政治人物的书写,章太炎往往努力突出其人在“反满革命”、维护共和、爱国攘夷这些方面的功绩,而忽略、淡化其人的不足,或章太炎自身对其所不满意之处。如为黄兴所作墓志,几乎通篇无异词,表彰其对民国建立之功可与孙中山、黎元洪相比,而对于自己在《自定年谱》中所书孙、黄之异,黄兴争为大元帅等事皆不着一字。其作谭人凤墓志,则特别表彰其在武昌初起义,南北交兵,汉阳失守后,坚守武昌不失之大功,称许其“若夫见利思义,见危授命,久不忘平生之言者,唯君一人而已矣”。至于为汪凤瀛、汪荣宝父子作墓志,先表彰汪凤瀛阻挠袁世凯称帝,称其有“大节宜在民国史”;再表彰汪荣宝与父同反对袁世凯称帝,出使日本至九一八变起而坚主抗战,近于孔子所说“宗族称孝”“使不辱命”“文之以礼乐”,表明他为汪氏父子作铭,“非以为故旧私,以君父子之行,诚有不可谖者也”。还有像当时颇有争议的陈炯明,章太炎在国民政府时也特别为其作墓志铭。对于陈炯明与孙中山之矛盾,虽然也批评陈“报怨泰甚”,但总体倾向还是偏于陈,而对孙颇有微词。但促使章太炎为陈炯明撰写墓志铭的直接原因,一是日本侵略我东三省之后,曾多次劝诱、拉拢、收买陈炯明,为陈严词拒绝,要求日本还我失地,表现出了不降志、不辱身的民族气节;二是陈晚年穷困潦倒,病故以后,竟然没钱准备棺材,要靠友人以义相助才能出殡,可见其“清操绝于时人”,即没有在官居高位时贪污腐化,中饱私囊,其从事革命不是为了私人利益,在个人操守上远超当时大多数人。此类大节,即是章太炎所最为看重之处,也是章太炎在碑志文中所特别留意书写、表彰的地方。

晚清民国社会政治风雷激荡,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置身其中,殆难有完人。逝者已矣,盖棺虽有日,论定则无期,至今而仍纷呶不休者,不乏其人。重观太炎先生“论人当在大体”,取其平生大节之论,实为有见。

    责任编辑:彭珊珊
    图片编辑:张颖
    校对:刘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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