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警惕!一人感染,全家必须筛查!有人4次治疗均告失败……
你是不是感觉身边有的人,口臭很严重,刷牙、嚼口香糖都不管用?
其实这很可能是感染了幽门螺杆菌(俗称幽门螺旋杆菌,简称“Hp”),千万别以为这很简单,有人被这种细菌折磨了很久。

近日,北京大学深圳医院公布一起案例,16岁的阿伟(化名)因反复口臭、胃部不适,就医确诊幽门螺杆菌阳性。他的妈妈同时感染,一次就治好了,而阿伟历经2年、4次根除治疗均告失败。
1、母子同染幽门螺杆菌
儿子2年治疗4次均失败
阿伟16岁时,其母亲体检发现感染幽门螺杆菌,医生提醒全家筛查。阿伟的13碳尿素呼气试验结果同样为阳性。
他自行断断续续服药,半年后复查数值依然居高不下,第一次根除治疗失败。此后两年间,阿伟辗转多家医院,先后接受4次根除治疗,每次复查均为阳性。
18岁时,阿伟前往北京大学深圳医院就诊。该院消化内科主任医生王俊萍查看病历后,建议停止经验性用药,先做耐药基因检测。
结果显示,阿伟感染的Hp菌株对左氧氟沙星、克拉霉素、甲硝唑、阿莫西林、呋喃唑酮5种临床常用抗生素全部耐药。
“这是临床中非常罕见的泛耐药菌株。”医生表示。团队反复追问病史发现,阿伟多次治疗在症状缓解后自行减药、停药,且从未开展耐药检测。
2、不规范治疗“喂养”出耐药菌
“首战即决战”是关键
医生解释,母子二人治疗结局天差地别,根本原因在于治疗是否规范及细菌是否产生耐药性。
我国Hp感染呈现“三高一低”特征:高感染率、高致病力、高耐药率、低根除率。根除治疗的核心原则是“首战即决战”——首次治疗方案直接决定根除成功率及耐药风险。一旦首次治疗失败,后续难度呈指数级上升。导致反复失败的四个核心原因:
一是用药依从性差,自行减药停药给细菌“练兵”机会;
二是医生用药方案不规范,盲目使用已耐药的抗生素;
三是药物剂量和疗程不足,无法彻底杀灭胃黏膜深层细菌;
四是家庭交叉感染,一人感染全家不同步筛查治疗易导致再次感染。
依据耐药基因检测结果,医生为阿伟制定了个体化治疗方案。停药后第8周复查,阿伟的13碳呼气试验数值降至阴性,结束了长达两年的“抗幽”噩梦。对于阿伟来说,最幸运的是,他在癌变级联反应的起点,就踩下了刹车。
然而,诊室里的另一个患者老周,年轻时检查出感染了幽门螺杆菌,却20余年没有规范治疗,直到体检查出早期胃癌,才追悔莫及。
3、防控关键:
一人感染,全家同步筛查
医学上,有一个全球医生都认可的肠型胃癌发展路径——Correa胃癌级联反应模式。该模式指出,胃黏膜会从健康状态,一步步变成慢性浅表性胃炎、慢性萎缩性胃炎,再到肠上皮化生、异型增生,最终可能发展成浸润性胃癌。
这整个“癌变链条”的启动开关,正是Hp的持续感染,Hp感染可使胃癌发生风险增加5.9倍。但如果在胃黏膜萎缩、肠化等癌前病变发生前根除Hp,几乎可完全消除胃癌发生风险。
很多家长对这种细菌的危害一无所知,要么觉得“没症状就不用治”,要么随便找家诊所开药,让孩子在最该阻断癌变风险的年纪,埋下了健康隐患。
因此,结合全国Hp诊疗共识与临床规范,专家给出以下建议:
筛查
家庭一人感染,全家必须同步筛查。40岁以上人群建议将Hp检测纳入常规体检;有胃癌家族史、消化性溃疡、慢性胃炎的高危人群尽早筛查。
治疗
除非有明确抗衡因素,所有检测阳性者均应接受规范根除治疗。首次治疗务必选择正规医疗机构消化内科,严禁自行购药、减药、停药。
复查
规范治疗停药后4~8周内完成13碳或14碳尿素呼气试验复查;根除成功后仍建议每1~2年复查一次,同时做好家庭防护。
难治性处理
两次及以上根除失败者,切勿自行更换抗生素,应到Hp规范化诊治中心完成耐药基因检测后制定个体化方案。
日常防护
家庭实行分餐制、使用公筷公勺,餐具定期高温消毒;饭前便后严格洗手,避免口对口喂食,从源头阻断口-口、粪-口传播途径。
转发提醒身边的家人、朋友们吧!
大家注意啦!,上海市医保家庭共济政策,覆盖范围从直系亲属扩大到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等近亲属。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中的历年结余资金,可共享给家人支付医疗费用或代缴居民医保费,通过“随申办市民云”APP简单操作绑定,即可激活!
医保账户家庭共济
打开“随申办市民云”APP,首页搜索“医保共济”,选择“医保账户家庭共济”服务。
输入组建人信息、共济关系成员后发起组建,组建成功后选择共济方式即可。

文章内容和配图来源:随申办综合自新闻坊、北京大学深圳医院、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增城院区等。转载和授权请联系原作者
原标题:《警惕!一人感染,全家必须筛查!有人4次治疗均告失败……》
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http://renzheng.thepaper.cn。





- 报料热线: 021-962866
- 报料邮箱: news@thepaper.cn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6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