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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全省法院三年救助涉诉困难群众2985人,其中未成年人378人
5月28日上午,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福建法院涉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司法救助工作新闻发布会,会上通报全省法院涉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司法救助工作情况。
澎湃新闻记者从发布会获悉,2023年至2025年,福建全省法院共审理司法救助案件1738件,决定救助1712件,救助率达98.5%,累计救助涉诉困难群众2985人,发放司法救助金6841.03万元。近年来,司法救助未成年人378人,累计发放救助金1356.93万元,占全体受助人员资金发放总额的19.83%。
福建高院相关负责人介绍,全省法院已建立健全未成年人优先救助机制,从主动摸排线索、精准施救、多元联动、长效帮扶四方面发力,推动未成年人司法救助从“个案救急”向“精准救助”转变。
在线索摸排环节,福建法院建立内部线索排查流转机制,推行“每案必附、全程跟踪”。福州法院在诉讼前端设置《司法救助线索填报表》,三年来通过大数据平台发现符合救助条件的未成年人案件32件、36人,约占救助人数总额的10%。
针对未成年人身心特点,各地法院探索差异化救助模式。三明法院为未成年人定制“个人套餐”,结合家庭经济状况、性格特点等因素分类施救;福州法院设立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救助中心”,提供家庭心理支持;宁德法院创新救助金管理方式,采取分期拨付、第三方托管等模式,确保资金有效使用。
在协同联动方面,厦门、漳州法院建立府院联动机制,将救助线索同步移送政府职能部门,推动救助对象纳入低保、医疗救助、教育资助等范围。南平法院与民政部门建立“救助信息实时核对”机制,防止重复救助和救助盲区。龙岩法院推广“365”司法救助协同机制,对因案成为孤儿的未成年人纳入“福彩圆梦”助学项目。
福建高院表示,下一步将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吸引社会资源“补位”,形成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教育医疗、监护干预有效衔接的格局,同时加强救助对象跟踪回访,引入心理咨询、社工服务等专业力量,为困境未成年人营造积极、友爱、健康的成长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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