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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日起,《幼儿园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将实施
5月29日上午,市场监管总局召开食品安全专题新闻发布会。
澎湃新闻从发布会上获悉,《幼儿园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将自今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与此同时,市场监管总局同步开展婴幼儿辅助食品安全监管“守护成长”提升行动。
据统计,目前全国共有幼儿园25万多所,在园幼儿3580多万人。市场监管总局食品安全总监孙会川表示,与中小学相比,幼儿园大多实行的是“三餐两点”“三餐一点”的供餐模式,餐次更密、总量更大。再加上学龄前儿童是食源性疾病的易感人群,如果身体不适,又难以准确表达。因此,幼儿园食品安全不光是家长的关注重点,也是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和教育部门的工作重点。
孙会川指出,2025年的甘肃天水幼儿血铅异常事件,为幼儿园食品安全敲响了一记沉重的警钟。涉事幼儿园的行为令人震惊,后果令人痛心,教训也极其深刻,充分暴露出一些幼儿园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淡薄、食品安全风险防控能力弱、从业人员素质低下等问题。
为此,市场监管总局会同教育部,按照《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在《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和《集中用餐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的基础上,专门制定了《幼儿园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将自6月1日起实施。
《规定》一共32条,涵盖7个方面内容,进一步明确了幼儿园供餐模式选择、管理人员配备履职、采购验收、加工制作、餐饮具清洗消毒等关键环节的责任要求和具体措施,并在现行法律法规框架下,作出了一系列严于一般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制度安排。
孙会川还介绍,近年来,市场监管部门坚持将婴幼儿辅助食品列为最高风险品类进行重点监管。该类产品近5年抽检合格率均在99.5%以上,质量安全水平保持高位稳定。但在孩子的健康面前,监管再严格也不为过,任何风险隐患都不容忽视。
比如,鉴于婴幼儿辅助食品的适用月龄,与二段、三段婴幼儿配方奶粉完全重合。因此,市场监管总局正积极推动参照婴幼儿配方奶粉的管理模式,按照特殊食品的标准,对婴幼儿辅助食品实施更严格的监管。
再比如,针对当前行业较为普遍的委托生产模式,我们认为,委托生产模式本身并无问题,但是委托生产绝不能成为“责任悬空”的借口,必须要将责任细化落实到各个环节。
为此,市场监管总局决定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婴幼儿辅助食品安全监管“守护成长”提升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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