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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上评|单独署名制让学术见解不再“散光”
在《三国演义》中,虎牢关前“三英战吕布”的故事虽然家喻户晓,但是刘、关、张谁的功勋更显著,罗贯中没有细说,三人“同框”的集体荣誉反倒成了美谈。文学作品可以这么描写,在学术规范成为时代要求的今天,类似的“多人同框”传统面临着挑战。
6月3日,湖南师范大学主办的《中国文学研究》编辑部发布《关于本刊实施单独署名投稿制度的声明》:该刊自2026年4月30日起,所接收的稿件全面实施单独署名制,不再接受联合署名的作者投稿。
要求作者单独署名,《中国文学研究》并非第一个“吃螃蟹者”。近年来,知名文科学术期刊做出类似限定的消息时有所闻。如年初,《文学评论》编辑部发布《投稿须知》:本刊仅支持独立署名,不支持双署名等(新兴交叉学科研究除外)。
在研究生导师和学生联合署名投稿发论文大行其道的今天,单独署名制成为学术出版界的一股清流,也正在成为一种趋势。每有这样的规定发布,总能引发舆论关注。
从学科特点来看,自然科学研究适合团队协作,发表这类研究成果,联合署名符合自然科学研究的规律。对于人文社科研究而言,需要提出新观念、新的学术观点,形成新的学术思想。没有这方面的创新,研究成果几无灵魂可言。新概念、新观点、新思想的提出,往往是个人的独创。一篇学术论文,如果多人共同创建新的见解,这样的概率非常低。
从学术发表的趋势看,近些年联合署名的人文社科论文渐多。那么,究竟是传统的学术生产规律失灵了,还是某些不可言说的因素干扰了学术生产和学术出版?想必学术圈里的人都有亲身的感知。
联合署名的学术成果中,新颖、原创的学术观点容易“散光”。所谓“散光”,是指读者无法辨别究竟哪位作者提出了新见解、哪位作者执的笔。当联合署名的研究成果多了,后世在考察当代的学术生产历史时,可能陷入分不清刘、关、张当中,是何人最终击垮吕布的尴尬境地。这样的“多人同框”,作为文学故事允许虚构,但在严谨的学术研究领域,显然与法治精神背道而驰。
出于对学术生产规律的尊重,出于对学术成果实际作者的尊重,学术期刊实行单独署名制,实质上是在捍卫学术刊物的声誉,维护实际作者的人格权。这样的精神权利,恰恰是我国《著作权法》中优先保护的对象。学术成果的作者贡献模糊,看似皆大欢喜,实则亵渎了实际作者的学术尊严,让读者分不清哪位作者才是真正的作者。
学术成果属于智慧财产,署名不规范,制造的是学术成果的“大锅饭”,在人人皆可分一杯羹的时候,也是在刺激导师、领导挂名的欲望。
早在2009年,教育部便发出通知,将“未参加创作,在他人学术成果上署名”明确列为学术不端行为。可现实中,某些没有实际参与创作的人,仅仅凭借导师、领导或其他特定身份的权力、地位及其影响力,就轻轻松松把自己的名字署在了他人的研究成果上。
这样一来,联合署名的“散光”现象严重了,学术道德问题阻碍着人文社会科学的繁荣。从这个意义上说,单独署名制不失为治疗合署名问题的一剂良药。
《著作权法》保护原创,从人文社科的角度讲,旨在促进文化繁荣。以往,为了繁荣人文社科,学术界多把目光聚焦在原创的领域和方法,唯独忽视了厘清学术成果的署名与繁荣人文社科的关系。事实上,很多人文社科研究并不适合团队联合作战,更适合个性化的原创。在署名的事务上越较真,对作者的精神激励越大,他们独立思考的热情越高涨,涌现出原创性见解的概率越高。
一句话:研究成果的署名实事求是了,学术不端的空间压缩了,扎扎实实的研究才有望多起来。(作者系重庆大学新闻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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