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丁骋伟、胡振宇:粤港澳游艇自由行新政要点与展望

//图片来自深圳发布
文|丁骋伟 综合开发研究院(中国·深圳)可持续发展与海洋经济研究所副所长;胡振宇 综合开发研究院(中国·深圳)前海分院副院长、可持续发展与海洋经济研究所所长,深圳市城市规划委员会委员,博士、研究员
2026年5月27日,国务院正式发布《关于同意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暂时调整实施有关行政法规规定的批复》(国函〔2026〕45号),备受瞩目的“粤港澳游艇自由行”政策终于取得突破性进展。粤港澳大湾区拥有“一国两制”的独特优势,涵盖三个关税区和三种法律体系,通过在特定领域暂时调整行政法规,为三地要素自由流动便利化“拆墙松绑”,是国家支持大湾区先行先试、破解制度壁垒、丰富“一国两制”实践内涵的关键举措。在“十五五”开局之年,该项制度落地实施,为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释放了新的政策红利,充分彰显了中央支持大湾区建设新发展格局的战略支点、高质量发展的示范地、中国式现代化的引领地的战略决心。
一、批复的核心内容与政策亮点
(一)免担保政策:破解高额资金壁垒。批复明确,对经指定口岸入出内地且仅在湾区九市自由航行的港澳游艇,实行免担保政策。此前,高额的担保金和复杂的担保手续是港澳游艇北上“心病”,此次“免担保”降低了港澳游艇进入内地的门槛,节省了船东的资金和时间成本,为港澳游艇往来扫清了最大障碍。
(二)临时船舶国籍登记:“两套牌”管理创新。批复同意在湾区内地九市对港澳游艇实施临时船舶国籍登记制度。允许港澳籍游艇在不注销原有港澳牌照的情况下,同时申领一张内地临时船舶国籍证书,视同内地船艇管理。通过这一模式,港澳游艇在大湾区范围内真正实现了“身份互认”。
(三)指定口岸与活动水域:有序开放与风险可控。政策并非全面开放港澳游艇在任意水域航行,而是采取了指定口岸进出、限定活动水域的方式,以确保安全可控。这种“定点停靠、就近联检”的模式早在2017年的试点中就已提出,如今通过法规调整得以固化,体现了改革在安全底线基础上的稳步推进。
(四)协同监管与执法:确保政策落地见效。批复要求广东省人民政府会同有关部门,科学合理确定进出境口岸,并建立健全相应管理制度和协同监管机制。此前,广东已建立由省政府领导牵头的联席会议,形成包括游艇水上交通安全监管、海关监管、边防检查、治安管理、海上执法等全链条协同管理格局,文件出台再次为政策落地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
(五)动态调整机制:政策弹性与持续优化。批复并非“一锤定音”的永久性安排,而是暂时性调整,并建立了评估调整机制。文件明确,国务院将根据该政策的实施情况,适时对本批复的内容进行调整。这种“渐进式改革”思路,有助于在推动创新与维护秩序之间取得平衡,确保改革行稳致远。

//图片来自深圳发布
二、政策实施对大湾区发展的重要影响
(一)促进大湾区要素高效便捷流动,打造“水上生活圈”。长期以来,粤港澳三地虽然地理相邻,但受制于制度差异,水上要素流动并不顺畅。港澳游艇北上需面对担保金、手续繁、口岸少、区域受限等“四道关”,珠江口价值上千亿的游艇资产处于“沉睡”状态。政策的落地不仅是交通方式的创新,更是一种生活方式的融合,港澳居民可以驾驶私人游艇,轻松抵达广州喝早茶、到珠海海岛度假、赴深圳商务洽谈,真正实现“一程多站”的海上休闲旅程。
(二)激活大湾区游艇产业链,打造海洋经济新增长极。据行业数据,游艇产业每投入1美元,可拉动6至10美元的关联消费,是一条附加值高、带动力极强的产业链。过往,大量港澳游艇因无法北上,其维修、保养、租赁等需求无法在内地释放;内地游艇亦难以南下享受港澳的高端服务,政策落地为这一“沉睡的产业”装上了需求引擎。1.在游艇制造和配套产业方面。广东拥有中山、珠海等成熟的游艇制造集群,政策落地将吸引更多订单和投资,推动游艇制造向高端化、智能化升级。2.在游艇服务市场方面。港澳游艇进入内地,对码头停泊、维修保养、燃油补给、船员培训、保险经纪等服务需求大增,将催生新的业态和就业机会。3.在游艇旅游消费方面。随着成本下降和观念转变,游艇旅游正从高端小众向大众休闲转型。大湾区拥有超8700万人口和众多滨海景点,游艇休闲消费潜在市场巨大,从海岛露营、海上垂钓,到游艇婚礼、商务派对,政策落地将为大湾区文旅产业注入新活力。
(三)深化规则衔接和机制对接,丰富“一国两制”实践内涵。政策的落地,不仅打通了水上通道,更是粤港澳大湾区在标准互认、资质互认、监管协同等方面新的突破,是对“一国两制”下制度创新的有力支持,将形成粤港澳大湾区协同治理的新范式。未来,这种在大湾区探索成功的规则衔接经验,有望在更大范围复制推广,为国家推动更高水平对外开放、参与全球经济治理提供“湾区方案”。
(四)提升大湾区生活品质和国际吸引力,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的优质生活圈。人才的流动和生活环境的优劣,是衡量一个区域竞争力的重要指标。政策的落地,将极大改善大湾区特别是港澳居民在内地生活的便利度和舒适度,有助于吸引更多港澳青年通过游艇这一载体,更深入地探索大湾区城市和自然风光。同时,大湾区丰富的旅游资源和高品质生活方式,也将通过游艇这一“海上纽带”更紧密地连接起来,让居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不断提升。

//图片来自深圳湾游艇会
三、未来展望和优化建议
(一)规则衔接。尽管通过临时调整适用行政法规,在免担保和临时船舶国籍登记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但三地在游艇检验标准、驾驶执照等领域仍未实现全面互认,港澳游艇在内地航行仍需满足内地额外监管要求。未来可依托政策试点成效,争取更大范围制度突破,如探索在珠海万山等地设立试点“飞地联检”模式,扩大游艇自由行免担保范围,实现“就近查验、快速通关”;推动游艇检验证书、船员证书在粤港澳三地实现“一次查验、全域通行”。
(二)设施联通。大湾区内地九市的游艇码头泊位数量不足,公共专用游艇码头尤为稀缺,港澳游艇入境停靠选择极为有限。与游艇出行相关的加油/充电、维修补给、金融保险等服务体系尚不完善,游艇故障往往需长途拖回港澳维修,增加了运营成本与时间成本。未来仍需持续加大公共游艇码头、泊位及下水坡等基础设施投入,拓展游艇出入境指定口岸,完善港口周边商业、旅游、交通一体化配套,同步构建覆盖全区域的游艇维修保养、应急救援公共服务网络,全面提升产业综合服务保障能力。
(三)监管创新。内地现有监管体系在一定程度上仍沿用商业船舶的管理模式,对游艇这种以休闲为主的私人交通工具缺乏针对性措施。现行《游艇安全管理规定》关于“核载限12人”“禁止非会员制租赁”等刚性规定忽视了现代游艇技术承载能力和市场需求,单客运营成本被迫提升,家庭聚会、中小型企业团建等高频需求场景被迫放弃。未来可依托政策试点成效,争取加快制修订与游艇产业发展相匹配的法律法规,如借鉴海南自贸港经验,将游艇乘员上限提升至29人,明确租赁业务的合法地位与备案机制;优化税收政策,对12尺以下小型新能源游艇免征消费税,允许境外游艇在大湾区长期停泊(突破180天限制)等。
(四)市场培育。大湾区内地游艇文化仍处于培育初期,游艇作为大众休闲方式的市场潜力尚未充分释放,大众租赁、分时共享等新业态发展缓慢。同时,港澳居民“一签多行”政策仅覆盖深圳,未延伸至广州、珠海、佛山、东莞等大湾区核心城市,制约了游艇自由行市场规模扩大。未来应通过多元化产品供给培育大众游艇消费市场,大力推广“共享游艇”模式降低消费门槛,积极开发“游艇+文旅”“游艇+体育”“游艇+商务”等融合业态,满足多层次消费需求;同步扩大居民“一签多行”覆盖城市范围,优化签注频次与便利化水平。
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http://renzheng.thepaper.cn。





- 报料热线: 021-962866
- 报料邮箱: news@thepaper.cn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6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