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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部门联合推出七项改革举措,企业购置不动产登记更省心省力
今后,企业购置不动产将迎来实实在在的便利:一般性登记办税业务即时办结,复杂业务原则上1个工作日内办结,跨行“带押过户”无需再找“过桥”资金,电子营业执照可当身份证明和签名工具……
6月10日,自然资源部联合公安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印发通知,围绕企业购置不动产转移登记推出七方面改革举措,打出便民利企“组合拳”。
这份《关于做好企业购置不动产转移登记“高效办成一件事”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是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26年度第一批重点事项清单的具体行动。在当日举行的媒体座谈会上,自然资源部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局长胡善顺表示,“高效办成一件事”是优化营商环境的必然要求,也是激发市场活力的关键举措。
集成服务:一个窗口收件,后台并联办理
针对过去企业办证“多头跑、材料重复交”的痛点,《通知》要求各地加快升级综合窗口,设立企业专窗,将交易、缴税、登记等环节整合为“一窗办理、集成服务”。企业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交易合同等共性材料只需提交一次,不再重复扫描上传。同时推动同一城市范围内执行统一的申请材料和办理标准,并逐步扩展至全省域。
在登记与税务协同方面,企业专窗或综合窗口统一受理登记和办税申请,实现“一窗收件、后台流转”。企业正常经营、购置房屋发票等资料齐全的一般性业务即时办结,复杂业务限时办结,原则上复杂业务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登记。
金融协同:网点可办抵押,跨行“带押过户”
为打通企业融资“快车道”,《通知》提出向银行业金融机构延伸不动产登记服务网点,企业在银行网点即可一站式完成信息查询、抵押登记甚至转移登记申请。鼓励各地使用抵押登记关键信息表,从借款合同、抵押合同中提取核心信息,减轻企业填表负担。
尤为值得关注的是,“带押过户”改革将从住宅领域拓展至工商业不动产。各地可灵活采取多种模式,将转移登记与抵押登记合并办理,实现借新贷与还旧贷无缝衔接,并推动跨银行业金融机构间的“带押过户”。同时鼓励引入预告登记制度,防止“一房二卖”或抵押权“悬空”,保障买卖双方及新旧银行等各方权益。
数据跑路:信息共享互认,跨省也能网办
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市场监管、公安部门将共享企业营业执照、个人身份等登记所需信息,不动产登记机构也将共享申报纳税所需的登记信息,力争做到嵌入式实时调用,让企业免于提交纸质材料。优先推广核验电子营业执照,企业凭电子营业执照即可办理登记业务。
在“全程网办”和“跨省通办”方面,通知明确要打通企业购置不动产从签约、贷款、缴税到登记的全流程网办路径。推动企业电子签章跨域互认,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将电子营业执照作为合法身份证明和电子签名手段。推广使用电子申请表、电子询问笔录、电子合同,并探索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等新技术应用。未来,以全程网办为主、线下帮办为辅的不动产登记“跨省通办”将成为常态。
信息可查:图文一体查询,支撑企业决策
为便利企业交易前的尽职调查,《通知》要求各地提供在线查询服务,企业或个人可随时了解不动产的自然状况以及是否存在抵押、查封、居住权等限制信息。全面推进“图属一致”的可视化查询,即在地籍图上直接查看不动产位置和权属状况。鼓励有条件的地方进一步整合企业不动产登记、经营状况、已公告欠税等信息,实现一站式关联查询,为企业投资、合作、融资等决策提供有力支撑。
胡善顺表示,自然资源部将会同四部门建立常态化沟通协商机制,及时总结推广地方典型经验,确保改革举措让企业群众“应知尽知、应享尽享”。此前,北京、广州、青岛、宁波、重庆、深圳、杭州、海南、南京等地已先行探索,形成了“一窗办理”“全程网办”“带押过户”向工商业拓展、“以图查房”等一批可复制经验,为此次全国性改革落地奠定了实践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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