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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佛山一小区拟下调物业费,物业回应:已备案,属优惠政策
近日,广东佛山一小区宣布拟下调物业费:由原3.2元/平方米/月优惠至2.7元/平方米/月。该消息引起外界关注。
6月16日,澎湃新闻从该小区的物业处获悉,该小区未成立业委会,下调物业费属于优惠政策,且相关价格通过了当地住建部门的备案。
涉事小区为佛山市的普君新城·华府(社区七)。6月15日,该小区的物业公司发布《普君新城·华府(社区七)项目物业服务费优惠方案》,称计划自2026年7月1日起,普君新城·华府(社区七)物业服务费由原3.2元/平方米/月优惠至2.7元/平方米/月(不含公摊水电费)。该物业服务费优惠方案现向业主公开征询意见。
该物业公司还表示,将严格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前期物业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的一级物业服务标准落实各项服务,切实保障业主的居住舒适度与生活便利性。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4月,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前期物业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规定,全市保障性住房物业服务收费和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最高为:一级2.70元/平方米·月、二级2.35元/平方米·月、三级2.00元/平方米·月、四级1.65元/平方米·月、五级1.30元/平方米·月。物业服务人在政府指导价范围内,按对应的物业服务级别和服务内容以菜单式组合确定具体收费标准,服务没有达到该级别全部内容的,应当执行低一级别的收费标准。
其中,物业服务级别为一级,除了7项基本服务外,还要求设置物业服务接待中心,办公地点有专门的业主或使用人接待场所,办公设施及办公用品配置完备;周一至周日每天不少于12小时在物业服务接待中心或专门的接待场所进行业务接待,公示并提供24小时热线电话服务;对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的求助、咨询即时处理,对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的投诉在24小时内答复,诉求跟进完毕,有相关回访记录;能根据业主需求提供特约服务和便民服务; 节假日有专题布置,每年组织不少于4次社区活动;配备物业服务经理,其有2年以上物业服务经理任职经历;每年不低于1次征询业户对物业服务的满意度,满意率85%以上。
近年来,佛山多个小区下调了物业费。据佛山市新闻传媒中心2025年3月报道,当前,佛山物业费施行的是政府指导价,以产权建筑面积按月收,一共有五级,一级2.70元/㎡/月、二级2.35元/㎡/月、三级2.00元/㎡/月、四级1.65元/㎡/月、五级1.30元/㎡/月。不过,在“限价”政策出台前,有不少早期楼盘的物业费是高于2.7元/㎡/月的,佛山超过40个楼盘物业费在3元/㎡/月以上。最近几年,佛山有超过30个小区通过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方式,更换了物业企业,使得物业费降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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