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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因货款纠纷起诉一、二审均败诉,三年后无锡中院主动启动再审撤销原审判决
浙江某石化有限公司因货款纠纷起诉江苏某燃气公司支付货款68万,宜兴市法院认为证据不足以认定双方业务往来驳回起诉,2022年,无锡市中院维持原判。近日,澎湃新闻获悉,2025年,无锡市中院对该案主动启动再审,撤销原一、二审判决,改判被告支付货款。
责任编辑:张琳
校对:张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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