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出入境管理局发布内地居民前往港澳地区定居审批条件

“国家移民管理局”微信公号
2026-06-30 10:22
港台来信 >
听全文
字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局6月30日发布关于内地居民前往港澳地区定居审批条件的公告。

自2026年7月1日起,内地居民前往港澳地区定居审批条件为:

一、夫妻团聚及偕行子女类:申请人与香港或者澳门配偶分居时间满3年;

二、子女投靠父母类:申请人未满18周岁,父母均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

三、子女照顾父母类:申请人年龄为18至59周岁,父母均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年龄均为60周岁以上且在香港或者澳门无子女;

四、父母投靠子女类:申请人年龄为60周岁以上且在内地无子女,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子女年满18周岁。

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将根据定居名额和审批条件,依法审批内地居民前往港澳地区定居申请。申请人如需了解具体情况,可通过移民管理服务热线“12367”或向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咨询。

    责任编辑:伍智超
    图片编辑:陈飞燕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澎湃新闻,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1
    收藏
    我要举报
            查看更多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6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