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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旗映初心 调解暖人心——扬子洲人民法庭扬和家事调解工作室成功化解一起离婚后财产纠纷

2026-07-03 15:05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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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感谢法院的耐心开导,让我放下了心里的疙瘩,我愿意配合办理过户手续。”近日,当事人将一面写有 “公正调解化纠纷、热心为民显真情” 的锦旗送到东湖区法院扬和家事调解工作室,对调解员和承办团队公正耐心、尽心尽责的调解工作表示由衷感谢。锦旗虽轻,情意却重,它承载着当事人对法院调解工作的认可与信任,更是对东湖区法院深入推进多元纠纷化解机制、做优做实调解工作的集中肯定。

案情回顾:一纸离婚协议,十余年难过户

    原、被告于2009年登记结婚,后因夫妻感情破裂,双方于2010年8月协议办理离婚手续。离婚时,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了明确分割,约定房产归原告所有,剩余房贷由原告自行承担。然而,离婚后原告多次与被告协商,请求配合办理房屋变更登记手续,被告均予以拒绝。无奈之下,原告以离婚后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为由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履行离婚协议,配合办理房屋变更登记手续。

耐心调解:从“情绪对抗”到“愿意配合”

    案件受理后,法院与被告初次联系时,被告情绪激动,坚决拒绝配合办理变更登记,直言不愿再与原告有任何瓜葛。面对被告的抵触情绪,法院没有急于求成,而是秉持公正立场,耐心倾听被告的诉说。在一次次通话中,调解员和承办团队以中立第三方的身份,认真梳理双方的争议焦点,客观分析案件的法律关系与事实依据。一方面,从法律角度向被告释明,离婚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具有法律约束力,配合办理房屋变更登记是履行协议的法定义务;另一方面,从情理角度出发,引导被告换位思考。经过法院耐心细致的沟通疏导,被告的态度终于从最初的抗拒转变为理解,主动应原告请求办理房屋变更登记手续,至此,这起困扰原告的离婚后财产纠纷便得以圆满化解。

    一面面鲜红的锦旗,承载着群众的认可与感激;一次次耐心的调解,彰显着司法为民的初心与担当。家事无小事,枝叶总关情。东湖区法院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家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感受到司法的温度与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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