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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一高校开展学术论文贡献分配备案,避免因署名排序起争议
为避免因作者署名排序、第一作者与通讯作者关系等问题产生争议,石家庄学院科研处近日宣布开展学术论文贡献分配备案工作。
校方介绍,此举是为贯彻落实学校职称评审和科研管理相关政策,规范学术论文成果的业绩认定工作,明确多作者论文的分值分配规则。论文全部作者就论文量化分值分配方案达成书面协议,并向学校科研处备案。通过备案,明确论文在职称评审、年度考核、科研奖励等事项中的计分归属与分配,避免因作者署名排序、第一作者与通讯作者关系等问题产生争议,确保科研业绩认定有据可依、公平公正。

学术论文贡献分配备案表。石家庄学院科研处
石家庄学院科研处表示,2026年2月2日以后,以“石家庄学院”为署名单位发表的学术论文,各方约定不按默认规则(第一作者满分)赋分的,应当进行贡献分配备案。通知明确:一、有约定从约定。论文作者可就分值分配达成一致意见并向科研处备案,作为科研业绩认定的依据。二、无约定按规则。未备案的论文,按学校规定执行:第一作者和通讯作者均为我校教师的,原则上对第一作者赋分;有多名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的,按分值除以名次计分,名次以论文排序为准。三、备案优先原则。已备案的论文,备案表中分配方案优先于学校默认赋分规则执行。
石家庄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建立的全日制公办普通本科院校。其前身为1958年建立的河北省石家庄专区师范学院,2004年5月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石家庄学院,设有教学机构19个,本科招生专业57个。
澎湃新闻注意到,对于论文署名事宜,中国科学院科研道德委员会曾在2018年《关于在学术论文署名中常见问题或错误的诚信提醒》中提到,应遵循学术惯例和期刊要求,坚持对参与科研实践过程并做出实质性贡献的学者进行署名,反对进行荣誉性、馈赠性和利益交换性署名。按照学术发表惯例或期刊要求,体现作者对论文贡献程度,由论文作者共同确定署名顺序。反对在同行评议后、论文发表前,任意修改署名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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