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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产、检查记录缺失、涉嫌转包分包,山西一煤业集团被罚405万元
近日,山西潞安集团东盛煤业有限公司因存在超能力生产、安全管理不到位以及涉嫌违法转包分包等问题,被依法责令停产整顿3日,并处以人民币405万元罚款。
信用中国(山西)显示,东盛煤业存在多项违反煤矿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的行为。其一,企业在2025年及2026年1—5月期间存在超产行为,未严格按照核定生产能力组织生产,增加了煤矿生产安全风险。
其二,该公司运输联巷爆破作业“一炮三检”记录存在管理漏洞。在相关记录表中,仅有一次瓦斯检查记录,缺少起爆地点瓦斯检查记录,不符合煤矿爆破作业安全管理要求。“一炮三检”制度是煤矿防范瓦斯事故的重要措施,要求在装药前、爆破前和爆破后分别进行瓦斯检查,确保作业环境安全。此次检查暴露出企业在现场安全管理和作业流程执行方面存在不足。
此外,经核实,东盛煤业一线采掘巷修队伍由山西潞安工程有限公司派遣,相关情况涉嫌存在转包、分包行为。煤矿生产涉及采掘、运输、爆破等高风险环节,对施工主体资质、安全责任落实有严格要求,违规转包、分包容易造成安全管理责任链条断裂,增加事故隐患。
针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根据《煤矿安全生产条例》相关规定,沁源县应急管理局对山西潞安集团东盛煤业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产整顿3日,并处罚款人民币405万元。
今年5月22日,山西沁源县曾发生一起重大煤矿事故。山西通洲集团留神峪煤业有限公司井下发生瓦斯爆炸,造成重大人员伤亡。
事件发生后,国务院强调各地区各有关方面要全面检视矿山安全“八条硬措施”落实情况,重拳出击“打非治违”,严查严惩煤矿隐蔽工作面作业、安全监控造假、下井作业人数不清、违规分包转包等问题,确保硬措施得到硬落实。
国务院安委办及各地要立即对煤矿、危化品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再作部署,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切实提升隐患排查整治质效,严格监管执法,加强行刑衔接,坚决有力惩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着力提高本质安全水平。
从此次东盛煤业被罚405万元来看,监管关注点已从单一事故查处转向事故前风险治理。监管重点不仅关注事故结果,更加强调对超能力生产、瓦斯管理、外包施工等高风险违规操作的提前排查和源头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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