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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上评|医院“揽客”岂能突破底线
近日,有媒体报道,江苏如皋市一位智残人员体检时,被莱尔眼科(如皋)医院拉去做眼部手术,监护人称毫不知情。8月15日,江苏如皋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通报称,情况基本属实,医院可能存在违规行为,正调查取证,并将根据调查结果依法依规处置。
根据通报,当事人张某是一名62岁的三级智力残疾人员;而家属表示,在未获监护人知情同意的前提下,张某被医疗机构人员搭讪招揽,然后被“悄然”推上手术台。这一事件着实令人错愕,也暴露出诊疗流程的巨大漏洞。
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患者实施手术,需要本人知情同意,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患者,则需征得监护人的同意。当事人张某为智力三级残疾,这意味着其缺少独立认知能力,可能难以理解手术风险与诊疗方案的选择。
在此前提下,哪怕是白内障这样临床操作十分成熟的小手术,也应该由监护人参与确认,而不是机构擅作主张,从手术决策到风险告知、签字确认,各个环节都“一条龙”代劳。如果涉事机构明知患者存在智力残疾,不主动联系其监护人,而是将当事人的认知能力不足当成了一种推进手术的“便利”,明显违背医疗伦理和诊疗规范,在程序上存在重大瑕疵。
另外,当事人是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参加体检时,被涉事医疗机构人员搭讪招揽。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不是普通的商业场所,它是公共性的服务机构,理应严格管理,将私下推销揽客的闲杂人员拒之门外。那么,营利性医疗机构的人员,为何能够顺利进入,并利用公共卫生机构的公共属性为其商业行为做信用背书?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此事中到底扮演了何种角色?这一点同样要查清楚。
值得一提的是,据报道,当事人手术的费用,是由医保统筹和医疗补助共同支付。问题在于,不管是报销还是补助,都建立在医疗行为本身合规的前提下。如果手术是在监护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开展的,那么由此产生的医保报销和补助救济,就失去了正当性的基础。也就是说,涉事机构不仅诊疗程序违规,还存在诱导手术、变相套取医保基金的嫌疑。
目前,当地监管部门已介入调查,这是厘清事实的第一步。但此事暴露出来的,不只是医疗操作的失范,还有公共医疗服务场所的管理、医保基金监管等系列问题。因此,对事件的处理,不应止步于处罚医疗机构的涉事人员。
近年来,老年人被民营医院“揽客”进行过度医疗的案例时有发生,应引起监管部门高度重视。如去年9月,63岁心梗老人一颗牙疼,被陕西宝鸡一口腔医院派车接走,瞒着家属拔光全口12颗牙、种10颗牙。
智力残疾人员属于特殊群体,民事行为能力受限,在就医过程中处于天然的弱势地位,他们理应得到更周全的权益保障,而不是被当成商业机构非法牟利的工具。此事挑战的是诊疗、医保监管的红线,要彻查到底,更要追责到底。唯有如此,才能堵住类似漏洞,让残障群体的权益不再被轻易践踏,切实守护好医疗行业的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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