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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27岁女子遇害案”被害人母亲起诉网暴者获法院立案:想知道恶意从何而来

澎湃新闻记者 卫佳明
2026-08-20 19:42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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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成都27岁女子遇害案”的被害人母亲王女士遭受网暴一事有了新的进展。王女士告诉澎湃新闻,成都市郫都区人民法院已做出立案审理的决定,“经过4个多月的艰难取证,此案终于获得立案审理,非常感谢法院”。

法院立案通知书 受访者提供

澎湃新闻此前报道,2024年6月9日,成都市郫都区27岁女子王紫雅,在住所被同小区35岁的女性住户梁某滢捅刺致死。司法鉴定认为,梁某滢患有精神分裂症,对其案发当日的违法行为评定为部分刑事责任能力。2025年12月20日,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梁某滢故意杀人一案: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梁某滢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026年6月16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公开宣判被告人梁某滢故意杀人一案,维持原判,依法核准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梁某滢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8月20日,王女士告诉澎湃新闻,关于对自己的网暴是从去年一审结束后开始的。

她说其中陈某某曾在抖音上发布“王女士的女儿本来是一条虫,但是王女士对女儿期望太高,想让女儿变成一条龙,王女士给了女儿太多压力,女儿后来变成一个目中无人的人”等相关内容。王女士称女儿紫雅学习勤奋,从小学到高中,没有参加过一次补习班,在成都外国语学校读书,后被保送到北京外国语大学。

“不知道这些人为什么这样做。”王女士称自己生活中不认识陈某某,也没有做过任何伤害他的事情。开庭的时候,自己在法庭上会问他,“恶意从何而来,为什么要来诽谤我和我的孩子?”

王女士的代理律师、广东孔维朗律师事务所律师孔维朗称,初步统计,陈某某关于网暴的相关视频累计播放量超过百万。

王女士方提供的关于陈某某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陈某某在无事实依据和证据支撑的情况下,仅凭个人臆断,于2025年12月23日开始使用抖音账户发布15条关于“成都女子被害案”的视频评论,其在视频中编造“王某某可能是个“捞女”、当事人双方可能系情敌”等不实信息诽谤他人,后王某某的母亲上网时发现上述视频并报案。经询问,违法行为人陈某某对上述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决定给予陈某某行政拘留七日并处罚款500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 受访者提供

王女士称,关于她受到的网暴,不仅来自一名网友,王某建了“紫雅妈妈撒谎群”,而袁某则在抖音发布视频作品,作品中呈现受害人王女士及其女儿图像,配音“我把你当人看,你为什么要证明你是一条狗呢......”等。王女士方提供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成都警方对王某、袁某处以9日、5日不等的行政拘留。

网暴给王女士造成了很大的伤害,王女士称自己患上了重度抑郁。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2026年1月15日出具的汉密尔顿抑郁量表测评(HAMD)结果报告显示,王女士为严重抑郁症状。

测评报告 受访者提供

对于网暴者已被行政处罚一事,王女士表示“我们觉得处罚太轻”,所以提起了刑事自诉,目前关于陈某某的案件,法院已决定立案审理。

律师孔维朗介绍,网络暴力这一块,收集证据、追究责任都比较困难,但现在我们国家反网暴法也在推进立法的过程当中,希望让侵权的人受到该有的惩罚,这样能够安抚一下紫雅妈妈,同时也能给以后那些被网暴的人提供一个可参考的路径。

孔维朗表示,对于王某、袁某的刑事自诉,也正在推进当中。王女士说还有很多网暴,后续一定要让他们受到法律的制裁。

    责任编辑:李蕊
    校对:张亮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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