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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国资委一干部被双开,曾在与省市县领导通话时私自录音

澎湃新闻记者 钟煜豪
2019-05-05 20:10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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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5日下午,云南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了普洱市国资委原党委委员、市国资公司原董事长王宏斌的双开通报。普洱市纪委监委指出,经查,2013年至2018年间,王宏斌违反政治纪律,不落实巡察整改要求;与他人串供订立攻守同盟,对抗组织审查;与省市县三级领导干部通话过程中私自进行录音。

另外,王宏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组织公司职工国内旅游;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提供超标准接待。违反组织纪律,在组织进行函询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务之便收受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财物。违反群众纪律,在办理涉及群众事务时刁难群众、吃拿卡要。违反工作纪律,利用职务之便干预国有资产的租赁事项。违反生活纪律,多次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利用职务之便侵吞公共财物数额巨大,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索取、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涉嫌贪污犯罪和受贿犯罪。

普洱市纪委监委指出,王宏斌身为党员干部,丧失理想信念,宗旨意识淡薄,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并涉嫌违法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经普洱市纪委常委会议、市监委委务会议审议并报普洱市委批准,决定给予王宏斌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涉案款物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公开资料显示,王宏斌,男,白族,1968年9月生,大学文化,1991年8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历任思茅行署经研室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科科长,市政府办信息科科长、总值班室主任、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等职,之后出任普洱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2016年,王宏斌调任普洱市国资委党委委员、市国资公司董事长,后于2018年9月被宣布接受审查调查。

    责任编辑:王俊
    图片编辑:胡梦埼
    校对:施鋆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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