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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支持国内自贸试验区面向东盟经贸合作开展更大力度开放试点
9月1日,国新办举行介绍中国—东盟经贸合作情况暨第23届中国—东盟博览会、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有关情况的新闻发布会。商务部亚洲司司长王立平介绍了中国同东盟对下一步双方贸易合作的考虑。
王立平表示,近年来,中国同东盟携手同行,已成为亚太区域合作中最为成功、最具活力的典范。2025年,中国—东盟贸易总额已经超过1万亿美元,约占我国对外贸易总额的17%。我们与越南、马来西亚、印尼、泰国、新加坡的双边贸易额均超过了千亿美元,其中我们同越南的贸易额接近三千亿美元,同马来西亚的贸易额也接近二千亿美元。这份亮眼的成绩,既得益于双方领导人的战略引领,也离不开广大工商界朋友的积极参与和共同努力。
下一步,我们将重点从三个方面发力,推动中国—东盟贸易合作提质升级、行稳致远。
第一,释放开放合作红利。中方将积极推动已签署的中国—东盟自贸区3.0版升级议定书尽早生效实施,高质量实施《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引导企业充分享受政策红利;推动数字经济、绿色发展等重点领域合作落地,推动电子商务、跨境金融等领域治理规则和技术标准合作;支持国内自贸试验区面向东盟经贸合作开展更大力度的开放试点,不断提升双方开放合作能级。
第二,培育贸易增长动能。一方面,要深挖传统领域合作潜力,鼓励各地结合自身优势开展“共享大市场・出口中国”活动,扩大东盟优质商品对华出口,持续做大双边贸易规模。另一方面,要拓展新兴领域合作空间,大力发展服务贸易、数字贸易、绿色贸易,扩大高附加值产品和服务双向贸易,推动双边贸易向价值链中高端迈进。
第三,扩大双向市场开放。中方将积极扩大自主开放,稳妥有序推进电信、医疗等服务业领域的扩大开放;继续落实好对同中国建交的最不发达国家零关税特惠安排,为东盟有关国家扩大对华出口创造有利条件;携手东盟打造稳定、透明、可预期的区域营商环境,为各类经营主体拓展长期合作空间,让开放成果更好惠及双方的经济增长和民生福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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