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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多“香港大药房”网店被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通报后下架,仍有商家更名再营业
8月31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涉中医药网络违规营销宣传问题调查处置情况的通报》,通报载明,多家以“香港大药房”名义开设的网店销售“透骨膏”“无湿丸”等产品,在直播营销中涉嫌虚假宣传。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将相关线索移交市场监管部门后,京东、拼多多、小红书、抖音、快手等平台共下架无有效商标注册证及品牌授权的店铺35家、违规商品链接3318个、违规广告342条,并拦截违规素材460条。
此前的4月24日,澎湃新闻曾以《扫描“主播”|单品销量破百万的直播间“生意经”:打香港大药房品牌,产品基本产自内地》为题,曝光了以“香港大药房”名义售卖相关产品的乱象,商家将产自江西、福建等内地工厂的普通日用品或食品如透骨膏、无湿丸等包装成源自香港的“权威药品”进行销售。
9月1日,澎湃新闻在各大网购平台发现,以“香港大药房”为关键词进行检索,均显示暂无搜索结果。但有商家将店铺中涉“香港大药房”字样的名称更换后,继续售卖相关产品。

澎湃新闻在抖音、淘宝、拼多多及京东平台对“香港大药房”进行检索后发现暂无搜索结果。
澎湃新闻曾报道,所谓“香港大药房”网店的产品基本产自内地
澎湃新闻此前报道,名为“香港大药房有限公司官方旗舰店”的店铺在直播时,反复强调店铺为平台的独家正品渠道,制造稀缺感与权威性,利用消费者对“香港药品”的信任心理,误导其相信产品源自香港。
据店铺页面,在售产品包括透骨膏、透骨贴、无湿丸、真菌王皮肤膏、正洛油、鼻灵通等。

“香港大药房有限公司官方旗舰店”部分销售产品
澎湃新闻观看该店铺多场直播发现,主播常以模糊表述、规避疑问等方式暗示疗效。在主播的直播话术中,店铺热销产品透骨膏不仅适用于多种人群,还适用于除了脸部之外的所有身体部位,引导消费者将其视为可缓解身体不适、具备养护作用的产品。
澎湃新闻查询产品信息后发现,透骨膏产地为江西省吉安市,无湿丸产地为福建省厦门市,睡眠香膏产地为江西省宜春市,产品生产、发货环节均在内地完成,并非香港生产。然而,在直播过程中,主播并未主动、明确向消费者告知产品真实产地,仅在商品详情页以小字标注“本产品为中国内陆工厂生产及销售,不得代替药品”,刻意弱化关键信息。
此外,澎湃新闻梳理买家在评论区晒出的产品包装发现,该店铺热销的透骨膏并非食品、药品或医疗器械,仅属于普通日用品,其包装上明确标注“本品不能替代药品和医疗器械治疗疾病”。而店铺内销售的无湿丸、阿胶红参归芪丸等产品,包装标示的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以“SC106”开头。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及食品生产许可分类目录,食品生产许可证号中“SC”后三位为类别编码,“06”对应类别为固体饮料,并非药品或特殊医学用途食品。
涉“香港大药房”的相关消费投诉众多,多指其冒用品牌等
据蓝鲸新闻3月1日报道,记者在电商平台以“香港大药房”为关键词检索后发现,有十余家名称相似的店铺,包括“香港大药房有限公司旗舰店”“香港大药房有限公司正港专卖店”“香港大药房有限公司云朴专卖店”等。且店铺LOGO风格高度统一,以繁体字为底纹,采用红、白、黑、黄配色,招牌上醒目地标注着“始于1841年”“百年老店”等字样。上述网店内售卖无湿丸、透骨膏、气血丸、睡眠香膏等多种产品,销量动辄过千,但包装信息显示产地为江西、湖北、湖南、青海、福建等地,唯独不见香港。

关于“香港大药房”的相关消费投诉在黑猫投诉平台达224条,多指其冒用香港知名药房品牌等。
澎湃新闻进一步梳理发现,关于“香港大药房”的相关消费投诉在黑猫投诉平台达224条,投诉内容高度相似,多指其冒用香港知名药房品牌、实物与宣传不符、涉嫌虚假宣传等,涉事产品涵盖香港大药房牌樟冰油、透骨膏、草本久通液等多个热销品类。
此外,在小红书平台亦有大量用户发帖反映类似遭遇。其中一名用户表示,购买产品后查看说明书才发现,产品实际由湖南某厂家生产。
8月31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网站发布通报,在“‘香港大药房’网店违规营销案”中,经查,“透骨膏”等产品系日用品,并非药品,但相关店铺在直播营销中宣称缓解疼痛等功效,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七条有关规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将相关线索移交市场监管部门,经督促整改,京东、拼多多、小红书、抖音、快手等主要互联网平台共下架无有效商标注册证及香港品牌店授权的店铺35家、违规商品链接3318个、违规广告342条,拦截违规广告素材460条,并督促平台完善内部合规管控制度。通报表示,该案例利用互联网平台、借中医药名义实施违规营销宣传,隐蔽性强、影响范围广,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影响中医药行业声誉。
多数“香港大药房”网店已下架,个别店铺更名后仍在营业
9月1日,澎湃新闻在抖音、小红书、淘宝、拼多多等多家平台以“香港大药房有限公司官方旗舰店”“香港大药房”等为关键词进行检索后发现,均显示暂无搜索结果。
澎湃新闻注意到,此前被曝光的“香港大药房有限公司官方旗舰店”店铺已改名为“虎育堂个人护理旗舰店”在继续售卖透骨膏等相关产品,店铺LOGO也更改为“香港虎育堂”,商品外包装上的“香港大药房”字样也已经改为“香港虎育堂”。

“香港大药房有限公司官方旗舰店”的抖音店铺改名为“虎育堂个人护理旗舰店”继续售卖相关产品。
9月1日,澎湃新闻以消费者身份对其产品进行咨询,客服表示其所售产品并非香港药品,发货地亦不在香港,与香港大药房并无关联,称“香港虎育堂”仅为品牌名称,且商品链接已标注产地为中国大陆,不会使消费者产生源自香港的误解。然而澎湃新闻查询该家店铺资质后发现,其实际运营主体为宜春市港选北上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与此前报道中的“香港大药房有限公司官方旗舰店”运营主体一致。在澎湃新闻记者咨询问题后,同日下午5点半左右,抖音平台的“虎育堂个人护理旗舰店”店铺商品突然全部下架。
不过,澎湃新闻在天猫等电商平台也搜索到“香港虎育堂”店铺,售卖“透骨膏”等商品。
此外,澎湃新闻以“透骨膏”“透骨贴”等关键词在抖音、淘宝、京东等平台检索发现,部分商家店铺名称不含“香港大药房”字样,但仍售卖同类产品,且商品链接中标注了“香港正品”等词汇。

“香港大药房有限公司官方旗舰店”的抖音店铺改名为“虎育堂个人护理旗舰店”继续售卖相关产品。
律师:以“香港大药房”名义售卖内地产品,涉虚假宣传
针对链接中为何添加“香港”字样的疑问,澎湃新闻以消费者身份咨询多家店铺客服。其中,“淘严选旗舰店”客服回应称,商品名称中带有“香港健康醫藥”属于产品风格或宣传定位。另一家店铺客服则表示,“产品均按统一标准生产,成分与效果一致,但香港本土生产并运至内地会产生更高的制造和物流成本,最终反映在售价上,而采用香港公司的配方与生产标准,并与内地优秀工厂合作,综合下来性价比更高。”

客服称产品中带香港字样为产品风格或宣传定位
对此,北京市京师(上海)律师事务所吴风虎律师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七条规定:除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外,禁止其他任何广告涉及疾病治疗功能,并不得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因此,如果商家在销售时突出显示“药品”“药房”等字样,容易引起消费者误解的,则可能涉嫌违反相关法规。如果店家在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刻意采取“大药房”的名称,并在产品的宣传过程中或者包装上对“大药房”进行显著标识,或是夸大某些产品的药用功效,同时以小字弱化标注产品普通食品、日用品的真实属性,刻意隐瞒关键信息,则可能涉及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并可能被定性为欺诈行为。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十七条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全面、真实、准确、及时地披露商品或者服务信息,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以虚构交易、编造用户评价等方式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因此,如果商家隐瞒实际内地经营主体、虚构香港品牌背景、模糊产品真实属性,属于典型虚假、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监管部门可依法立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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