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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利达:涉信披违规拟领900万元罚单,实控人拟被罚1620万元及5年证券市场禁入
9月7日,柯利达(*ST利达,603828.SH)发布公告称,当日公司收到证券会江苏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公司及多名时任高管拟被处以警告及罚款,其中公司罚款900万元,时任董事长、实际控制人顾益明被罚款1620万元并被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此次处罚源于公司长期存在的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问题。据《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披露,2020年1月至2022年12月,柯利达及其子公司在不具备业务实质的情况下,以劳务或工程预付款名义,经多家中间方将资金划转至控股股东柯利达集团及实际控制人顾益明等相关账户,累计发生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17.03亿元。
其中,2020年发生额4.49亿元,占当期净资产27.61%;2021年发生额6.56亿元,占净资产51.90%;2022年发生额5.97亿元,占净资产66.05%。2023年至2025年6月末,新增资金占用余额分别为2.94亿元、1.17亿元和1.17亿元,分别占当期净资产的37.94%、15.02%、14.86%。
此外,柯利达在2024年年度报告中披露:公司2023年发生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1.70亿元,余额为490.33万元(资金占用利息);关联方已于2024年年底前归还占用资金,并于公告日之前归还利息。公司在2025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了相同的内容。公司披露的上述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
柯利达披露,截至4月22日,关联方已归还全部占用资金及利息。4月28日,柯利达在2025年年度报告中披露了2023年以来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归还情况。
此外,监管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的规定,柯利达应当及时披露前述相关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并在相关定期报告披露资金占用的期初余额、发生额、期末余额等情况。柯利达未及时披露前述相关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未按规定在2020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相关资金占用情况,导致前述定期报告存在重大遗漏;未如实在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资金占用情况,导致前述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综合上述两项:对柯利达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900万元罚款;对顾益明给予警告,并处以1620万元罚款,其中以董事长身份处以420万元罚款,以实际控制人身份处以1200万元罚款。同时,对孙振华给予警告,并处以380万元罚款;对顾龙棣给予警告,并处以380万元罚款;对朱怡给予警告,并处以350万元罚款;对鲁崇明给予警告,并处以210万元罚款。
当事人顾益明,作为柯利达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长,组织、实施资金占用行为,组织、指使柯利达从事前述信息披露违法行为,违反《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情节严重。依据《证券法》、《证券市场禁入规定》的规定,江苏证监局拟决定,对顾益明采取5年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半年报显示,期内,柯利达实现营业收入4.14亿元,同比减少53.86%;归母净亏损4551.09万元,较上年同期盈利1005.62万元减少552.57%。公司表示营业收入减少主要是公共建筑装饰工程和建筑幕墙工程收入减少所致。
同时,柯利达还面临退市风险。公司已连续两个会计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ST)。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4月修订)》相关规定,后续公司若未能满足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条件,股票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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