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平安家庭|《浙江省妇女权益保障条例》正式落地,萧山普法基层行启动(第二期)
7月31日,浙江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浙江省妇女权益保障条例》,自2026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
本次《条例》共9章49条,立足新时代妇女权益保障工作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聚焦政治权利、人身和人格权益、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文化教育权益、财产权益、婚姻家庭权益六大核心维度,系统性完善妇女权益保障制度体系,将浙江妇女工作特色实践、成熟经验上升为法治化、规范化制度成果,打造出辨识度高、实操性强、贴合民生需求的省级妇女权益保障专项法规,为全省妇女平等发展、全面发展、安全发展筑牢坚实法治屏障。
为深入学习宣传、全面贯彻落实《条例》精神,推动新法条文走进基层,“萧山妇联”官方公众号推出【《浙江省妇女权益保障条例》普法基层行】专题专栏,迅速在全区各界妇女、基层妇联干部间掀起学习热潮,收获广泛关注与热烈反响。
区人大常委、区妇联兼职副主席、区女企联会长、杭州瑞丰汉艺纺织品有限公司董事长 赵万里
《浙江省妇女权益保障条例》的颁布,让我倍感振奋。从禁止招聘晋升中的性别歧视,到孕哺期女性科技人才项目可延期验收,再到首次将新就业形态女性劳动者权益、生成式人工智能性别歧视防治纳入法规,每一条都回应了女性在职场和生活中的真实痛点。办企业三十多年,我深刻体会到女性在创业和经营中面临的不易,这部《条例》不仅是"维权守底线",更是"赋能促发展",让女性能在更公平的环境中放手拼搏。期待《条例》能真正落地生根,让每一位女性都能被看见、被尊重、被支持。作为区女企联会长,我将带头推动落地,让法治护航每一位女性安心奋斗、自信出彩。
全国三八红旗手、浙江省优秀企业家、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总裁
方聪艺
《浙江省妇女权益保障条例》的实施令人备受鼓舞,《条例》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女工作重要论述,立足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定位,既衔接上位法律要求,又积极回应数字经济、新就业形态下妇女权益保障新问题,健全全链条维权机制,为保障妇女全面发展筑牢法治根基,也为民营企业规范用工、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提供清晰法治遵循。身为制造企业管理者,我深刻认识到,“她力量”是企业高质量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支撑。胜达集团女职工占比30%,分别活跃在生产一线、技术研发、市场营销、职能管理等各个岗位。集团将以《条例》正式出台为契机,组织全员学习宣贯,严守招聘、晋升、薪酬各环节性别平等底线,打造平等包容的职场环境;健全女性人才培养体系,构建多维度锻炼、公平化晋升长效机制。我们将坚持依法治企,切实保障女职工各项合法权益,充分激发巾帼动能,助力企业稳健高质量发展。
市妇联执委、健培科技联合创始人
兼首席技术官 季红丽
在《浙江省妇女权益保障条例》施行之际,作为健培科技联合创始人兼首席技术官,我满怀期待与自豪。《条例》聚焦女性科技人才培养与AI时代妇女权益保护,深耕医疗AI一线,我备受鼓舞。我将立足岗位,以智能医疗产品守护女性健康,为女科技人才搭建平台、畅通通道,让“她力量”在科技创新中自信绽放,为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贡献巾帼力量。
区政协委员、区妇联执委、杭州金溢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总裁 赵淑洋
《浙江省妇女权益保障条例》于9月1日正式实施,为广大妇女权益保障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作为企业负责人,我将把《条例》精神融入企业日常管理,严格落实女职工劳动保护、薪酬平等、休假休息等各项规定,杜绝就业性别歧视,用心做好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权益保障。同时积极开展普法宣传,引导女职工学法用法,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以企业担当践行社会责任,营造平等友好的职场环境。
区妇联执委、杭州巨光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社长 诸沙沙
通过学习《浙江省妇女权益保障条例》,深深感受到法治对乡村女性的保护力度。广大女性新农人扎根田野,投身乡村产业,但在土地确权、创业发展、家庭负担上,仍然存在不少现实难题。作为新农人,我们期盼:一是推动条例落地,纠正村规民约中性别歧视内容,保障女性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二是完善创业扶持、健康服务配套,赋能女性新农人发展产业;三是做好基层普法,打通维权渠道。我们也会主动学法懂法,带动身边姐妹,用好法律维护自身权益,积极投身乡村振兴。
区政协委员、区妇联执委高建瑛
社区是妇女权益保障的前沿阵地,作为一名妇联界别的政协委员、妇联执委,长期在社区一线工作,我倍感责任重大。《浙江省妇女权益保障条例》细化了婚姻家庭、邻里纠纷、居家妇女帮扶等保障内容,为基层维权工作提供了清晰指引。我将常态化开展《条例》普法宣传,运用家庭社会工作专业知识,摸排辖区妇女权益问题,用心用情做好矛盾调解,联动各方资源,让法治保障落到千家万户,切实守护好辖区妇女的合法权益。
区政协委员、浙江东南网架集团审计负责人 周琴
《浙江省妇女权益保障条例》直面女性就业歧视、财产权益、网络侵权等现实痛点,《条例》充分保障了农村妇女土地权益,规范了女性就业平等权益,关怀新业态女性劳动者,完善心理健康与母婴配套服务。作为企业审计负责人,我会严格贯彻《条例》精神,规范用工行为,杜绝招聘就业中的性别歧视,切实保障女职工薪酬、晋升平等的权利。
区政协委员、区女企联理事兼副秘书长、杭州狮古丰农产品有限公司总经理 陈红燕
《浙江省妇女权益保障条例》已经于9月1日实施,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等多个维度筑牢法治屏障。作为从事农业与餐饮业的妇联界别政协委员,我深感条例对行业女性意义重大。今后我会立足本职岗位,主动学习条例内容,在经营用工中尊重保障女性职工合法权益,关心女性从业者的实际困难,同时结合产业场景做好条例宣传,助力女性就业创业,用实际行动维护妇女权益,营造平等互助的行业氛围。
区政协委员、萧山区金山学前教育集团园长 徐丹
《浙江省妇女权益保障条例》已于9月1日正式实施,为教育系统维护女教职工合法权益提供了法治遵循。教育系统女教职工占比高,特别是幼儿园女工高达96%。为此,我将认真学习《条例》内容,切实保障女教职工劳动权益,落实孕期、产期、哺乳期特殊保护,杜绝职场性别歧视,关心教师身心健康。立足教育岗位,健全人文关怀机制,搭建成长发展平台,保障女教职工平等参与评优、培训晋升。同时以《条例》为指引,把性别平等理念融入日常教育,做到学法懂法、依法履职,营造平等尊重、积极向上的校园工作氛围。
区政协委员、浙江新鉴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王蓉
《浙江省妇女权益保障条例》不仅是对上位法的细化,更打上了鲜明的“浙江印记”。从整治隐性就业歧视到保障新业态女性劳动权益,从破除农村“外嫁女”权益困局到构建妇联督办闭环,《条例》把抽象的平等理念转化成了可落地的刚性保障,真正回应了基层最迫切的呼声。作为一名律师,我们既是法律的践行者,也是权益的守护人。《条例》施行后,我们将把重心放在“润物细无声”的普法宣传上,依托专业优势,把严谨的法条转化成群众听得懂的语言,借助数字化手段,让法律服务突破时空限制,主动送法进企业、进基层,推动从“事后救济”向“事前预防”转变。我们要做的,就是让这部带着温度的《条例》走进千家万户,让每一位女性在遇到难处时,都能真切地感受到“有法可依”的底气与力量。
新法护航,巾帼有声
聆听“她”见解 凝聚法共识
共筑妇儿权益“平安防线”
扫描下方二维码或
点击文末左下角“阅读原文”
即可查看
《浙江省妇女权益保障条例》全文
原标题:《平安家庭|《浙江省妇女权益保障条例》正式落地,萧山普法基层行启动(第二期)》
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http://renzheng.thepaper.cn。





- 报料热线: 021-962866
- 报料邮箱: news@thepaper.cn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6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