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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联会’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案宣判,李卓人等获刑
周伟琪、金东/央视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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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1日上午10时,香港西九龙裁判法院(暂代高等法院)对已经解散的反中乱港组织“支联会”及其头目李卓人、何俊仁和邹幸彤判刑。
“支联会”被判罚150万港元,须在三个月内缴清。此外,第一被告李卓人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第二被告何俊仁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2个月,第三被告邹幸彤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3个月。
8月21日,香港高等法院原讼法庭就“支联会”、李卓人、何俊仁及邹幸彤被控“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违反《香港国安法》第二十三条)的案件作出裁决。“支联会”、李卓人及邹幸彤经审讯后被裁定罪名成立,而何俊仁早前已承认控罪并被裁定罪成。
责任编辑:王建亮
图片编辑:沈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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