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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丨北京市公布3起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和6起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典型案例

为进一步推动安全生产举报工作和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在本市落地见效,鼓励群众举报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不断激励从业人员主动发现并及时报告身边的事故隐患,畅通安全生产举报“外循环”和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内循环”,现公布3起安全生产举报奖励案例和6起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案例。
安全生产举报奖励案例
·案例1 举报某公司生产经营场所无警示标识
2026年3月,北京市大兴区应急管理局接到群众举报,反映大兴区某公司存放大量化学原料、无安全生产标识、无事故应急预案。大兴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经现场核实,确认上述化学物品非危险化学品,该公司已制定应急预案;无警示标识举报内容属实。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大兴区应急管理局给予该单位处人民币1.3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举报人发现并举报生产经营单位非法违法行为,2026年7月,大兴区应急管理局予以奖励人民币0.3万元。
·案例2 举报某加油站存在危险化学品非法经营行为
2026年3月,北京市通州区应急管理局接到群众举报,反映通州区某加油站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对外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通州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经现场核实,确认举报内容属实。按照有关法律规定,通州区应急管理局给予该单位没收违法所得115.65元,并处10.5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举报人发现并举报生产经营单位非法违法行为,通州区应急管理局按规定予以奖励人民币1.575万元。
·案例3 举报某超市违规出售鞭炮
2026年4月,北京市通州区应急管理局接到群众举报,反映通州区某副食商店违规销售鞭炮。通州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经现场核实,确认举报内容属实。按照有关法律规定,通州区应急管理局给予该单位责令停止非法经营活动,并处2.5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举报人发现并举报生产经营单位非法违法行为,通州区应急管理局按规定予以奖励人民币0.375万元。
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
·案例一
2026年6月,北京市西城区月坛街道某养老驿站一员工发现,消防疏散通道内堆放大量纸箱,堵塞消防疏散通道。该员工第一时间在内部隐患上报工作群上传现场照片,同步完成书面报备,并提出整改建议。该单位安排人员对堆积纸箱转运至专用库房分区存放。按照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规定,养老驿站给予该员工现金奖励100元。
·案例二
2026年6月,北京市西城区月坛街道某餐饮公司一员工在开展油烟管道清洗作业时发现,施工人员未按作业标准开启排风运水设施,触发警报并造成水箱溢水,存在安全隐患。该员工第一时间报告,公司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开展排查,落实应急处置措施。按照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规定,公司给予该员工现金奖励70元。
·案例三
2026年4月,北京市大兴区某公司一员工发现,施工现场二级配电箱箱体异常带电。该员工第一时间上报单位,并联系电工进行紧急断电处置。公司迅速安排人员开展检修,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按照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规定,公司给予该员工现金奖励200元。
·案例四
2026年4月,北京市石景山区某公司一员工发现,辖区承租企业小象超市入口南侧应急疏散通道被货物封堵占用,立即报告。公司安排人员核查后,当场责令超市清理挪除堆放货物,消除应急疏散通道安全隐患。按照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规定,公司给予该员工现金奖励100元。
·案例五
2026年4月,北京市石景山区某加油站两名员工发现,站内护坡区域散落烟蒂、杂草丛生。二人立即对现场进行全面清理,从源头消除火灾隐患。按照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规定,加油站给予两名员工每人100元现金奖励,合计奖励200元。
·案例六
2026年5月,北京市平谷区某在施工程现场一员工发现,3层作业人员临边作业未按规定系挂安全带,当即予以提醒,但作业人员未落实整改。该员工随即向总承包单位报告隐患。经现场核查确认隐患属实,总承包单位立即叫停该部位施工作业,并开展现场排查,对相关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明确登高作业规范。按照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规定,总承包施工单位给予该员工现金奖励100元。
来源:北京应急微信公众号
含AI生成图片
编辑:徐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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