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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酒与当代生活方式的探索——第九届“酒与哲学”学术论坛纪要

王晋卿
2026-09-19 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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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不只是一种物质消费品,更是深度嵌入人类生活方式的文化媒介,既承载着礼仪交往、情感抒发的现实功能,也关乎个体精神安顿、共同体秩序建构。随着人工智能对人类生活方方面面的渗透,饮酒对当代人探索新型生活方式愈加展现出重要的思想价值与现实意义。中国(贵州)国际酒类博览会(简称“酒博会”),是唯一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批准举办的国家级大型国际知名酒类专业展会,是国内酒类产业与文化交流的重要平台。为对接《贵州省打造“卖酒向卖生活方式”转变升级版行动方案(2026‑2030年)》,推动哲学理论研究与当代酒业实践双向赋能,建构中国酒哲学话语体系,值第十五届酒博会举办之际,华东师范大学中国智慧研究院携手贵阳酒博会,于2026年9月11‑13日在贵州贵阳举办第九届“酒与哲学”学术论坛,来自全国多所知名高校与科研机构的一百余位专家学者齐聚贵阳,共襄盛会。

本次论坛分为开幕式、大会报告、分组研讨、闭幕式四个环节。

在开幕式上,中国(贵州)国际酒类博览会执委会主任、贵州国际酒类博览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戴军先生指出当前酒行业正经历深刻转型,消费需求从单纯追求产品品质,逐步转向追求文化体验与生活价值,“卖酒向卖生活方式转变”已经成为行业发展重要方向。哲学研究能够为酒业转型提供思想养分,期待本次论坛能够为酒业由产品消费迈向生活方式转型注入思想力量。国际形而上学学会主席、中国哲学史学会会长、华东师范大学哲学系杨国荣教授围绕酒与中国文化展开阐述,指出饮酒实践对中国文化的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是理解中国人价值观念与精神世界的重要窗口。他特别强调,应把酒放回中国人的日常生活、价值观念与精神传统之中考察,由此理解酒文化何以成为中国文化经验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中华孔子学会会长、北京大学哲学系王中江教授重点谈及酒的文化史、社会史研究,指出这些研究能够为酒的哲学思辨提供扎实的历史基础,助力深化酒哲学的理论建构。他强调,酒哲学不能脱离具体历史经验而进行抽象建构,对酒在不同时代的制度、风俗与社会生活中的位置进行梳理,是进一步提出哲学问题的重要前提。中国智慧研究院院长、华东师范大学哲学系贡华南教授回顾了九届论坛的发展历程,着重阐释了“酿酒是立道,品酒是味道,卖酒是传道”的核心命题。他以酿造、品鉴与传播三个环节概括了酒与“道”的不同关联,强调酒业实践不仅涉及产品生产与消费,也包含生活方式与文化意义的生成。

在大会报告上,共十位专家学者进行了主题演讲。复旦大学哲学学院谢遐龄教授分析了酒的价值与品牌生成,围绕“营销的文化建设意义”所指向的核心问题进行了详细分析,指出酒类品牌文化建设不能简单堆砌文化符号,需要平衡商业诉求与人文内核。厦门大学哲学系周建漳教授重点讨论了“当我们说酒的时候,我们说的是什么”的问题,梳理了谈论酒的多重维度,认为解读酒应当兼顾物质物性、社会制度与个体的生命体验。山东大学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傅永军教授从“事件性”的维度探讨了饮酒的存在论意义,将饮酒视作诠释学事件,同时提醒要警惕放纵带来的精神遮蔽。江苏省社会科学院哲学所胡发贵研究员阐释了酒性与人性的关系,提出酒本身是中性之物,礼法重在疏导人的欲望而非一味禁绝饮酒。北京大学高等人文研究院杨煦生教授从精神史角度,梳理了酒与精神生活方式变迁的关联,认为比“酒的发明”更值得关注的是“醉的发现”,进而认为成熟的酒文化应当实现个体精神超越与共同体秩序之间的平衡。清华大学哲学系肖鹰教授从成礼与自然的角度讨论了陶渊明的饮酒义,指出陶渊明既非儒门同道,也不效仿魏晋狂士,世人强行将其归入儒家或忠愤隐逸谱系实属误读,陶渊明饮酒的本真内核是挥杯酬自然、顺性守天真。安徽省社会科学院沈跃春研究员讨论了酒文化的时代悖论,认为酒作为物质媒介,串联起祭祀仪轨、宗族伦理、文人审美与世俗社交,积淀出丰厚的人文意涵,但饮酒行为亦伴随身体损耗、人情绑架、权力依附,面对商业与技术介入,需要以人文精神矫正酒桌异化等现实弊病。复旦大学哲学学院林宏星教授解读了朱翼中的《北山酒经》,着重阐释了“善乎,酒之移人”的内涵,指出此书是朱肱融理论与实践于一体的专著,而酒的意义重在改变人与苦难现实的相处方式。上海师范大学哲学与政法学院樊志辉教授进行了跨文明酒叙事比较,认为酒在不同文明中从来不只是饮品,还是一套叙事装置,以“反思性叙事”自律,既能避免比较本身沦为新的圣域制造,也避免将民众的解放想象浪漫化为“天然的革命主体”。湖南大学岳麓书院李清良教授考察了北宋年间的“真率会约”,分析了其内容与作者及其在宋代的广泛影响,指出这份酒社规约倡导的宴饮原则可为当代社交饮酒提供历史参照。

大会报告后,近九十位学者按照论文主题分六组、十二场进行了小组讨论。

第一组第一场聚焦先秦思想,围绕酒与祭礼、酒与治理、酒与感官认知等话题展开讨论。贵阳学院叶冬梅副教授从词源学视角考察了早期中国思想世界中酒与忧乐的关联,指出酒与忧乐具有超越字形的词源内涵,揭示了酒所承载的复杂情感思想史。北京师范大学历史学院李凯副教授梳理了商周时期纵酒与禁饮的历史脉络,剖析了酒与商周社会治理思路的转型过程,探讨了其背后的文化背景与社会治理模式。上海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鲍文欣助理研究员评述了葛立珍《先秦感官认识论》一书,讨论了什么是感官、感官与知觉、感官性知识等话题,为探寻早期中国的感官世界提供了一条具体的途径。湖南大学岳麓书院石瑊副教授研读了《尚书·酒诰》文本,从“敬天命”与“养贵人”两个方面,探讨了酒的伦理化进程以及伦理视域下酒的历史内涵。郑州大学文学院位俊达副教授研究了先秦祭礼用酒的相关问题,重点对祭礼用酒中的感官秩序及其德性转化做了细致分析,解析了气味通神视域下的感官秩序及其德性转化路径。厦门大学哲学系蒋昊助理教授探究了先秦儒家礼学框架之下酒与醉的边界,分析了礼制对于醉酒行为的规约逻辑,认为从周初到孔门儒家,饮酒活动的外在限制逐渐内化成了人的自觉修养,孔子更是将饮酒作为一种基于日常生活的“身心修炼”。

第一组第二场接续先秦议题,拓展至出土简帛、孔子思想诠释、《周易》与道家养生工夫论等方面。复旦大学中文系郭永秉教授结合上博简《孔子诗论》与《诗·唐风》中的《有杕之杜》以及相关考古资料,对商周饮酒礼器做了详细考辨。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王海成教授阐释了庄子酒精神的内核,认为庄子抉发的以和、乐、节为特征的酒精神,对我们在 AI 时代理解酒在人的生命中的意义、饮酒的本真价值和不同场景饮酒伦理和规则的建构,仍具有重要意义。复旦大学哲学学院何益鑫教授立足《论语》相关文本,剖析了孔子日常生活当中酒与德性修养之间的联系,认为孔子日常对酒和肉都是比较讲究的,但与道义与道德心境相比,又显得微不足道。河南大学哲学学院冯鹏副教授根据历代诠释文献,考察了“唯酒无量不及乱”背后所蕴含的传统儒家饮酒观念,认为尽管诠释路径上存在差异,但贯穿其中的基本精神却相当稳定,这些基本精神大致包括:以己为度、以志帅气、以合欢为旨归、以礼为纲等。上海师范大学哲学系高瑞杰副教授挖掘了《周易》文本之中的酒意象,阐释了意象背后承载的乐感文化精神,认为酒既是世俗宴乐的物质载体,又是人神交通的神圣媒介,此一饮食处世哲学,充分体现儒家乐感文化、积极乐观的精神特质。湖南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黄兆慧副教授讨论了先秦儒家由酒礼转向酒德的修身哲学,认为在先秦礼乐文明体系中,酒不仅是单纯的饮食享乐之物,更是承载礼制秩序、政治教化与个体德性修养的文化载体。北京大学哲学系孙雨东博士后结合早期道家与方技之学的文献,以早期道家与方技之学的互动为视角,讨论了精气、酒与养生三者之间的思想关联,认为既应承认道家哲学有源自文化小传统的思想资源,亦应警惕将哲学思想过度还原或化约的倾向。贵州大学哲学学院黄河教授剖析了庄子工夫论的内在逻辑,解读了其由“醒”入“醉”背后“反思性的非反思”,认为庄子工夫论展现出一条由自觉开启、经由自我消解而趋向逍遥自在的超越过程。

第二组第一场以秦汉至中古为时间范围,从政治、名学、经学角度研讨酒理、酒礼与酒玉象征。西安交通大学哲学系常新教授探讨了秦汉时期酒与政治之间复杂的互动关系,认为秦汉时期酒所承载的政治功能与人文精神互为表里、共生一体,构筑起中华早期帝国以俗辅礼、以人情维系政治秩序的独特治理智慧。中国人民大学国学院李若晖教授讨论了孔颖达对郑玄诗学的诠释,认为孔颖达对《毛诗大序》的阐释看似动摇了诗学的根本基底,却在实际上论证了郑玄诗学的深层理念:真正的德性之教不需要诗歌。安徽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余亚斐教授围绕清浊、醒醉的辩证关系,思考了饮酒背后人的生存处境,认为清与浊、醒与醉不是对立的,而是相互成就,应以中道观之。华东师范大学哲学系苟东锋教授从名学视角审视了饮酒现象,指出酒的认知乱象根源不在酒之实,而在酒之名的溢出与异化,誉酒与毁酒看似对立,实则同源于执名失实,世俗饮酒的本质往往是“饮名”而非“饮实”。孔子研究院李翠副研究员解读了郑玄的经学注释,阐发了“玄酒”注与“温克”笺当中蕴含的体用逻辑,认为见郑玄经义建构的根本法则为:不倚抽象义理,不滞名物训诂,而于经文的结构关联中让意义自行显现。首都师范大学哲学系贺敢硕讲师以酒与玉在文献中的对举为主要线索,分析了先民彰显自身社会形象、安顿自身精神状态的理论路径。湖州学院陈耀辉讲师考辨了历代的酒论文献,辨析了传统文本当中酒之“理”的多重意蕴,指出古典脉络中的酒论,既浓缩了一种在物欲与礼法、入世与出世、群体与个人之间不断展开辩证的生命哲学,也显示酒在文化传统中是通往“真我”的一项路标。

第二组第二场转向文人精神、味觉思想范式,兼顾酒礼的社会调适、酒器权力、茶酒互观等议题。上海财经大学哲学系徐国利教授辨析了世俗应酬之酒与精神之酒的区别,阐释了中国古代“文人酒”的精神内涵,认为文人酒是文人以酒为媒介,融通情志、审美、思想与风骨的一种独特生活方式和文化形态,是中国历代文人专属的生活方式、精神载体和审美形式。湖南大学岳麓书院李伟荣教授对比了贡华南与森舸澜对酒的研究成果,辨析了二者饮酒之道的歧异与同途,认为二者构成了理解中国精神生活的互补图景,为现代人在理性与自发、控制与放下、个体与联结之间寻求平衡提供了重要思想资源。浙江科技大学人文与外国语学院夏利亚教授讨论了从“形名”到“味名”背后的中国思想范式转型,认为“形名”与“味名”是中国早期思想中两种具有典范意义的认知方式与命名路径,前者以视觉为中心,后者以味觉为原型。吉林省社会科学院张利明研究员考察了酒礼在古代社会政治当中的嬗变历程,分析了酒礼的调适机制与社会教化功能,认为在追求生活品质的今天,崇尚健康、理性饮酒的理念已经成为新的时尚。上海大学哲学系袁晓晶副教授从殷周之际青铜器组合从重酒向重食的转变论及了中国文明的起源问题,认为中国文明的起源不应被理解为一种单一传统的单向扩张,而应被理解为多种文明性格在历史中的反复碰撞与重新整合。

第三组第一场聚焦唐宋至明清,围绕诗、小说,挖掘文学文本背后的酒哲学与精神世界。东南大学哲学系魏福明教授研读了王安石的涉酒诗文,揭示了王安石由礼仪之饮走向悟道之酌的思想轨迹。自由作家聂作平先生立足唐诗文本,探析了唐代诗人与酒深度交织的文学表达与生命体验。湖南大学岳麓书院陈力祥教授解读了王船山的酒诗,挖掘了诗酒文化背后“酒中见理”的哲学意蕴,指出船山饮酒并非单纯的文学书写或情感宣泄,而是植根于其气本论的哲学底色,“酒”是“情之感”而非“性之情”,君子应“正其性而无忧于命”,以性正情、以理御酒。华中科技大学哲学学院王博副教授围绕梅文鼎的涉酒诗歌,讨论了理学家如何实现理性与情感之间的交融。湖南大学岳麓书院王晋卿助理教授以《水浒传》作为研究对象,围绕酒肉、江湖与历史性,剖析了梁山好汉的精神世界。

第三组第二场研讨魏晋玄学、释道文献,围绕醉禅合一、醉喻修行、批判纵酒等议题展开。同济大学哲学系方用副教授讨论了《维摩诘所说经·方便品》传入东土后维摩诘从“入而不饮”向“饮而不醉”与“醉禅合一”的转变,指出这一形象的转变,既从佛理上呈现了酒、醉这种世间烦恼与离苦得乐的解脱论之间的复杂关系,更从一个侧面反映了佛教中国化、世俗化、人生化和艺术化的过程。西藏民族大学宗教研究所徐东明教授阐释了佛教戒酒教义的核心内容,指出佛教戒酒智慧对当代社会具有重要镜鉴意义:其核心价值不在于禁绝本身,而应以不失正念为本,在于唤醒对主体意识清明与生命自主的坚守,为现代人应对“微醺文化”提供了一种“以戒为护”的生活哲学。华东师范大学历史系李磊教授讨论了东晋人对竹林七贤形象的塑造,指出竹林七贤的内部具有层次性,醉酒的代表人物主要是阮籍、刘伶,酒是达成万物一体的媒介,借助于酒,放弃自我观念,放弃自我欲求,由此进入了玄学的精神境界。扬州大学哲学系樊沁永副教授读解了梵澄先生的《醉论》,辨析了生理性醉酒与精神层面之醉的分野。上海师范大学哲学系杨杰副教授从“反礼法”“任性情”“立人格”三个递进维度,对《酒德颂》的玄学精神进行系统解读,并在此基础上探讨酒作为“独立人格”象征的可能性问题。湖南大学岳麓书院陈帅副教授阐释了佛教的“醉”喻,指出在佛教经典中,酒醉的“神识蒙昧”之态作为一种生动的比喻,被用以描述修行路途中的种种昏乱沉迷,这使“醉”超越了原本的日常含义,藉由心性论与解脱论方面的阐释,被赋予修行层面的意涵。

第四组第一场立足制度与士人思想,围绕历代酒制度、酒与政治及名士日常生活的关系等话题展开。浙江工商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王绪琴教授考察了南宋酒法制度,讨论了酒业制度运行与国家财政之间的内在关系,指出南宋酒法本质是战时集权财政的核心工具,其灵活变通的制度设计极大填补了军费与行政开支缺口,但无节制的财税汲取、分散混乱的管控体系,最终加剧财政失衡与社会矛盾,成为南宋王朝治理困境的重要经济根源。厦门大学哲学系谢晓东教授立足社会儒学的理论视域,以个体平等与自主意志为前提,思考了传统饮酒礼仪的义理内涵及其当代重构路径。江苏省社会科学院哲学所孙钦香研究员借助“波兰尼时刻”的分析视角,解读了王船山关于税酒、盐铁专卖的相关论述,认为“税酒”与“盐铁专卖”的张力本质上是市场扩张与社会保护力量之间张力的体现,其核心在于如何在国家干预与市场自由之间“持轻重之衡”。上海大学哲学系曾海龙副教授从礼、欲、治的维度剖析了曹操的酒观念,认为曹操与孔融的酒政之辩,呈现了汉魏之际酒之政治属性从礼乐象征向生存治理的转型,也呈现了曹操酒观念中“秩序优先”的政治理性及其限度。南昌大学哲学系张新国教授梳理了张载的传世文献,认为张载行乡饮酒礼与“恶旨酒”并不矛盾,乡饮酒礼重点在礼以序老而非酒本身,“恶旨酒”也正是警戒人勿专以嗜美酒而贻误政务。北京大学历史系韩策副教授利用《张佩纶日记新编》的史料,还原了晚清清流士大夫饮酒交游的私人生活侧面。湖南大学岳麓书院邹小舟助理教授考察了周氏兄弟的各类文本,探析了二人思想世界当中酒承载的多重象征意义。

第四组第二场转向民族民俗、文艺美学,结合田野案例,讨论少数民族酒俗、酒与司法、酒与文艺等议题。贵阳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何志玉教授立足于2024年4-6月黔东南黎平、从江、台江三县苗族村寨田野调查资料,结合民族学既有文献,从物质生产、日常饮食、岁时人生、社群交往四个维度,阐释“饮酒就是一种生活方式”在地内涵,这套生活方式根植于苗族山地迁徙生存经验,形成“酿造—饮用—馈赠—祭祀”生活实践。重庆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李长泰教授挖掘了古代传世文献,梳理了中国古代酒的审美价值及其致美逻辑,指出中国古代对酒的审美价值凸显了酒的审美在于使人愉悦和欢乐,达到酒的审美标准在于节制,饮酒用酒在适量、节度和中和,用酒节制才能体现酒的至善至美价值。西藏民族大学藏学研究院陈立华副教授研究了卫藏地区的社会风俗,指出卫藏地区的青稞酒传统并非孤立的饮食现象,而是深度嵌入社会结构、宗教伦理与日常节律的文化系统,“三口一杯”的饮酒礼仪、弹酒敬神的宗教象征、婚礼与新年中的酒宴实践,共同构成了传统上维系社会秩序、确认身份等级、表达宗教敬畏的机制。贵阳学院法学院朱德琼副教授以西江千户苗寨作为案例,分析了饮酒实践对于社会关系、仪式秩序与文化认同的建构作用,指出酒首先嵌入家庭生活,通过酿造、储存和使用连接家庭劳动、经验传承与代际关系,进入社会交往后,又通过待客、敬酒和共饮维系亲友、邻里关系,从而推动村寨共同体的形成。湖南大学岳麓书院张晓川副教授以晚清呼兰案交涉作为研究案例,剖析了司法语境下“疑醉推定”背后的权力叙事。云南农业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李元奇讲师梳理了近代文艺史料,考察了酒神精神在中国现代文艺当中的转译与分化过程。上海电力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马俊讲师追溯了书画发展历史,阐释了从醉书到醉墨的演变,分析了酒如何催生书法尚意精神。

第五组第一场对接产业现实,围绕行业研判、品牌哲学、品鉴美学、古代蒸馏技术展开研讨。自由作家朱学东教授分析了“卖酒即传道”的观点,阐释了酒业商业传播背后的精神传递内涵。国家二级品酒师张锡祥先生围绕品酒实践展开论述,探讨了品酒师的艺术修养与白酒品鉴美学的理论建构路径。华东师范大学哲学系郝旭东副教授结合考古出土材料,梳理了中国古代蒸馏技术与蒸馏酒起源、发展的历史线索,他指出中国蒸馏技术具有本土独立起源的特征,其源头可追溯至新石器时代的陶甑蒸煮传统,商代的汽柱甑、汉代的多件套合式青铜蒸馏器,构成了完整的考古实物与蒸馏技术的演进序列,反映了中国古代酿酒工艺技术的连续性、继承性和创造性。浙江大学哲学学院李明书特聘研究员选取了两款生肖酒产品进行了比较研究,认为比较两种生肖酒可以看出不同地区的人民在同一文化背景下,体现出兴趣、味道、经济况状等诸多方面的差异。

第五组第二场聚焦技术时代,探讨酒与AI、闲暇、美好生活、道德伦理等当代哲学命题。上海社会科学院哲学所张志宏研究员探讨了壶中之“真我”这一命题,思考了饮酒体验对于打开自我认知的作用。上海政法学院王晓晶副教授认为中国天人合一的思想,使得古人对于“神”的理解,不是单纯被祈求救赎的对象,而是与人紧密联系,与此相关,酒的神性主张在与巫觋祭祀行为分离后,逐渐融入日常生活中的酒文化中。《贵州大学学报》编辑部张娅副教授剖析了酒文化的内在张力,阐释了规范与越轨之间蕴含的“中和”伦理智慧,认为中国传统酒文化的独特智慧,恰恰在于通过“酒礼”实践追求“中和”之境,使“规范”与“越轨”的对抗性关系转化为一种动态平衡,最终达成个体情感与社会秩序之间的某种和解。南开大学社会学院迟帅副教授立足AI时代的现实背景,讨论了算法与酒杯之间,酒文化和人文精神该如何实现平衡,他认为AI 时代的酒业文化面临的核心命题并非技术替代传统,而是在“数智”加持下如何守护与发扬酒文化的人文精神内核,这包括“天人共酿”的生态智慧、礼和诚意的社交伦理,以及超越有限的生命诗学。安徽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孙辉副教授结合AI时代的时代语境,重新审视了酒与“闲”之间的哲学内涵,最终指出适度饮酒作为兼具仪式感与松弛感的传统生活方式,在 AI 时代被赋予全新价值:它不再是传统认知中的社交附属与消遣娱乐,而是人类主动挣脱算法裹挟、强制终止高效生产状态、主动建构身心空闲的重要载体。上海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孙永为讲师围绕“一酒涵六境,清盏阅千秋”阐发了酒在中国文化中的作用,讨论了酒所承载的多重历史与精神境界。云南大学高等教育研究院王果讲师立足美好生活的相关理论,分析了饮酒在个体美好生活建构当中的位置与边界。

第六组第一场引介西方思想资源,涵盖古希腊、近代启蒙、现象学、气氛美学等不同理论传统。上海财经大学哲学系郭美华教授重读了柏拉图《会饮》文本,围绕醉酒与爱的拒斥这一话题,反思了人的生存底色,认为酒、醉与爱具有着内在统一性。西南财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段江波教授运用马克思生产与消费同一性理论,分析了当代中国白酒产业的现实现象,认为中国白酒产业的转型升级,本质上是马克思关于生产与消费辩证关系理论在当代中国产业实践中的具体展开。华侨大学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常旭旻副教授以鲁迅对魏晋药酒精神的探讨为引,分析了古希腊文明当中酒与医药、祭祀、节庆之间的复杂关联,探讨了古希腊公民政治中的酒德、医学中的酒与自然等话题。复旦大学哲学学院吴猛教授研读了让‑吕克·南希的著作,阐发了南希关于“醉”的存在论哲学论述,指出南希试图表达如下观点:“醉”是对“绝对”之“临近性”的身体-精神体验,它揭示了主体并非一个自足的实体,而是一个不断被渗透、溢出、与外界交换的液态场域。安徽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陈旭东副教授解读了大卫·休谟的酒思想,阐释了其“微醺美德”蕴含的启蒙伦理内涵,指出休谟笔下的微醺并非感官放纵,而是作为一种理性的熔断机制,打破了主体过度自我保护的理性防御。同济大学人文学院钟翠琴博士后依托波默气氛美学,追问了饮酒审美何以生成,探讨了酒何以“美”,她指出饮酒的审美经验呈现为由物的“迷狂”到“空间情调”,再到身体感知的动态过程,其审美对象不是孤立的酒,而是酒与空间、身体共同构成的整体气氛。

第六组第二场继续西方哲学、比较美学,同时探讨具身认知视角下人工智能能否理解醉酒等前沿议题。中山大学哲学系马天俊教授从个体存在维度重新思考了酒、酒神与酒神精神,他认为尼采早期著作《悲剧的诞生》有力地阐述了“酒神精神”,这种精神与神有关,与酒有关,更与人类的一个个个体有关,其中包含着很有深意的形而上学问题。《贵州大学学报》编辑部方英敏教授开展了比较美学研究,指出尼采的陶醉是充沛的生命意志的自在流溢,没有酒也醉;中国美学关于陶醉经验的谈论,往往与饮酒经验缠结在一起;两者根本不同,前者是生命之力的充盈状态,而后者是忘却,是生活的瞬间沉沦状态,不乏享乐、虚无的气息。山东大学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吴童立教授以反奥德修斯视角,思考了醉酒、自控与人的存在脆弱性,他认为脆弱性所涉及的并不只有主体遭受伤害的可能,它也与一种更基本的能力有关:一个人是否仍然允许尚未发生的经验真正参与自己将成为谁。同济大学哲学系荆晶副教授运用现象学方法解读了醉‑醒的辩证,指出近代知性思维造成人与世界、自我的二元割裂,醉与醒的动态辩证,启示我们重建生命与世界的原初统一,以此回应现代性的生存困境。华东师范大学哲学系郁锋副教授以品酒的味道(flavour)为范例,论证多感官经验相对于任何单一官觉具有认识上的优先性,所谓认识优先,并非主张味觉在五种官觉中等级最高,而是主张:关于复杂对象的知觉辩护,逻辑上依赖于多种感官的协调使用。华东师范大学哲学系徐峰副教授从政治哲学的视角出发,讨论共同饮酒这一本身不以政治为目的的生活实践为何可能具有政治价值,进而指出良好的公共生活不仅依赖正义制度与权利安排,还依赖信任、互惠与公民友爱;这些品质往往形成于共同用餐、节庆与朋友相聚等非政治交往之中。湖南大学岳麓书院杨晨助理教授考察了酒精、想象与形而上学的关系,阐释了“醉于可能性”的哲学意蕴。清华大学人文学院楼庭坚博士后立足具身认知与感受质理论,探讨了不会醉的智能是否能够真正理解酒,剖析了人工智能的感性边界,进而指出理性的对象化归于算法,感性的沉醉与生存体验独属于生命,由此划定了人工智能不可逾越的感性边界。

在论坛闭幕式上,中国(贵州)国际酒类博览会执委会主任、贵州国际酒类博览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戴军先生进行了会议总结。他充分肯定了本次论坛跨学科研讨成果,认为这次坛打通了古典理论与产业现实,很好呼应了“卖酒向卖生活方式转变”的时代命题。他期待学界持续挖掘中华酒文化的深层价值,为酒业塑造健康的当代饮酒生活方式贡献思想智慧,也期待下一届论坛能够产出更多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优秀成果。

    责任编辑:黄晓峰
    图片编辑:张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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