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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发法官”+多部门联动:一场调解,解开“心结”护“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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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果平
毛果平,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2024年11月从株洲中院执行局退休,怀揣对司法事业的热爱与为民服务的初心,于2025年9月重返解纷一线,投身基层调解工作。他始终秉持公正初心,用心用情调处各类矛盾纠纷。
“感谢法院,感谢银发法官和各部门的同志们,孩子以后的生活和学习终于有着落了……”
近日,芦淞区法院、芦淞区综治中心、芦淞区妇女联合会、董家塅街道办及道田村村委会的共同努力下,一起变更未成年人抚养权纠纷案件圆满化解,当事人黄某当场支付了首期抚养费,一场僵持许久的家事纷争,画上了句号。
黄某(黄小某父亲)与袁某(黄小某母亲)原系夫妻关系,离婚后约定黄小某由黄某抚养。后续因黄某工作变动、家庭经济状况变化等原因,已无法为黄小某提供稳定的生活与教育环境。相比之下,袁某工作稳定、居住条件适宜,更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为此,黄某诉至法院,请求变更抚养权,并要求袁某支付此前的17000元抚养费。
立案庭法官研判案情发现,这并非一起简单的家事纠纷。简单的一纸裁判,不仅可能激化双方积怨,还可能对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造成二次伤害。
为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最大程度维护未成年人利益,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的基础上,法院依托综治中心的调解平台,确定由经验丰富的银发法官毛果平牵头,联合妇联、街道办、村委会等部门组建一支联合调解小组。
家事纠纷,始于心结,终于温情。面对双方剑拔弩张的僵持局面,调解小组秉持“解心结、化法结、定纷争”的理念,多措并举、分层施策,全方位疏导化解矛盾。
“情”字当头,多方共情倾听破坚冰
妇联工作人员充分发挥群众工作优势,以“娘家人”的身份耐心倾听袁某的诉求与心结,了解到袁某并非不愿承担抚养责任,而是担心抚养权变更后,父亲黄某借机逃避抚养义务。与此同时,街道办和村委会工作人员利用“人熟、地熟、情况熟”的属地优势,实地走访核实黄某工作变动原因及家庭实际困难情况。
银发法官则凭借丰富的家事审判经验和人生阅历,带领调解小组采取“背靠背”分头沟通方式化解双方顾虑,以温和诚恳的态度引导双方换位思考:既让袁某理解拖欠抚养费对黄某造成的经济压力,也让黄某体谅袁某作为母亲的顾虑。
通过多部门协调,双方尖锐的对立情绪逐步消解,为协商调解筑牢基础。
“理”字为要,逐项核算明辨是非
为保障调解结果公平公正、贴合实际,综治中心牵头召开多部门联合研判会。银发法官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结合本地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水平、未成年人实际生活教育需求,对照双方真实收入水平、居住条件、抚养能力,逐项核算、精准研判抚养费合理标准。
结合黄某经济承压现状与袁某的抚养条件,多方综合评估后一致认定,每月1000元的抚养费标准既符合法律规定,也兼顾了双方的实际承受能力。
针对拖欠的17000元抚养费问题,法官引导双方算清“经济账”与“人情账”:既明确袁某拖欠抚养费的事实与责任,也考虑到一次性清偿可能加重其经济负担,进而影响后续抚养费按时支付。经多轮沟通协商,黄某同意适当降低追偿要求,双方逐步弥合分歧。
“法”字托底,依法促调定分止争
在情与理的基础上,银发法官及时转入“以法正本”阶段。向双方详细阐释了《民法典》关于离婚后子女抚养权及抚养费的法律规定,明确告知抚养权变更不影响父母对子女的法定抚养义务。同时,法官还向双方释明了变更抚养权后的探望权行使规则,告知未直接抚养一方享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负有协助义务。
在各方充分理解法律规定的基础上,双方达成书面调解协议:黄小某变更由袁某抚养,父亲黄某每月支付抚养费1000元直至黄小某年满十八周岁;黄某不再向袁某主张拖欠的17000元抚养费。黄某当场支付了首期抚养费。
一纸温情调解协议,解开的是家庭积怨,守护的是少年未来。司法温情,正如同这初夏的暖阳,照亮了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希望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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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银发法官”+多部门联动:一场调解,解开“心结”护“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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